一是现场调解及时调处化解民间矛盾纠纷。在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中,从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高度出发,边排查、边调处,因人、因事、因案施策,有效化解因婚姻家庭、邻里关系、土地承包及宅基地等引发的纠纷。1-9月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5件,由主要领导负责,确定具体责任人,及时给予调处。既平息了事态,也收到较好的社会效果。
二是联席调解,及时调处化解疑难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等疑难矛盾纠纷是防止矛盾纠纷激化的主要内容之一,在排查调处过程中,工作组与驻村干部及时协调、沟通,不自行其是、不乱开口子,通过深入群众,排忧解难的办法,召开联席会议等多种形式,集中商议解决,确保问题在基层发现,在基层消化,严防事态扩大、矛盾激化、问题上移。
三是督办调解,及时调处化解重大矛盾纠纷。严格实行挂牌督办,明确责任人,采取有力措施,及时调处化解。在对克什玛布拉克村村民李新平上访案件调处过程中,场工作组耐心细致地做上访人的思想工作,使她主动放弃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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