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该论文总结了我国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应用取得的成就,分析了我国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应用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今后我国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应用发展的对策。
【关键词】农业;科技创新;农业推广;对策
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应用是针对农业领域客观存在的未知事物,通过农业科技工作者的工作发现新的未知事物和新的科学方法,再经试验、示范、培训、指导和咨询等手段,将其应用于农业生产全过程的活动。它由农业科学技术创新、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实用技术推广应用和农民培训教育等构成。它是将科技第一生产力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重要环节;是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保障农业可持续发展的不竭动力;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动低碳农业的根本保障;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强大支撑。过去我国的农业科技科技创新与推广应用体系为维护我国长期粮食安全,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乃至人民安居乐业和社会稳定均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我国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两型社会建设与经济社会及政府职能转变的影响及要求;“三农”改革不断深化,农业产业化经营步伐不断加快,农业科技供给主体和需求主体日渐多元化;我国农业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的发展要求。现行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应用体系不相适应,同目前“三农”的需求差距很大,是农业发展的薄弱环节。需要进行大胆探索,加快改革创新。特别自全国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工作会议于2009年10月19日至20日在江苏南京召开以来,全国各地的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应用工作改革浪潮更加势不可挡,持续向前推进。为此,我们进行了调研和思索,整理成文,抛砖引玉,供各位领导专家参考。
1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应用的成就
1.1显著提高了粮食和主要农产品的供给能力
新中国成立60年来,从新中国成立之初的国内市场大多数农产品供不应求,到1998年我国宣布粮食供需基本平衡、有余,20世纪90年代后期以后的主要农产品供求由长期短缺转变为“总量基本平衡、丰年有余”。用不到世界10%的耕地养活占世界22%的人口,不仅解决了13亿中国人的吃饭问题,对世界农业做出了积极贡献。而且,粮食、棉花、肉类、禽蛋和水产品等主要农产品产量均居世界第一,农产品供应丰富,为我国市场稳定和生活水平提高奠定了基础,支持了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我国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应用体系对巩固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高粮食和主要农产品的供给能力功不可没。我国60年间培育了一万多个主要农作物新品种(组合)和选育推广了大批优良畜禽水产品种,进行了5~6次大规模的农作物品种更新换代,良种覆盖率从1949年的0.06%提高到现在的95%以上,粮食单产从1949年的69 ㎏/亩增至现在的330 ㎏/亩,粮食总产量从1978年的6000亿斤跃上了1万亿斤的台阶。农业科技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从“一五”时期的19.9%增到目前的51%。
1.2显著提高了农业产业竞争力
我国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应用体系开发应用了大量先进农业实用技术,显著提高了农业产业竞争力。突破了杂交水稻、杂交玉米、转基因抗虫棉、矮败小麦、杂交油菜、航天育种等一系列重大核心技术,开展了陆地棉基因组测序、黄瓜基因组计划和马铃薯基因组测序,发现数万个基因。取得了盐渍土改良、重大病虫害综合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持续有效控制等一大批自主创新成果。研发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150多种和新型喷雾技术,使作物重大病虫害得到有效控制。利用生物防治方法防治多种农林害虫取得明显成效,森林覆盖率与水土保持稳步提高。推广应用农机智能化、机电一体化等技术成果,完善并拓展主要作物的全程机械化技术,主要粮食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48%,小麦生产基本实现全程机械化。
1.3 创建了学科齐全的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应用队伍和类型齐全功能配套的服务模式
经过60年的建设,我国已拥有了一支涉及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不同学科领域,中央、省、地(市)、县(市)、乡、集体、个人等层次,研究、开发、应用等不同环节的较为完善的农业科技与推广应用体系。目前,全国拥有农业专业技术人才100万人,基层农技推广人员70多万人,农村实用人才793万人,农业技术人才190万人,农业经济管理人才220万人,涉农两院院士50多人,农业科研机构拥有高级职称的科技人员超过1.5万人。
我国还建立广泛的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应用国际合作关系。已经与14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应用国际合作与交流,利用外国资金和技术建立了一批研究开发机构、培训中心。
近年来,全国各地广泛探索建立新的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应用体系,改革完善了类型齐全和功能配套的农业科技推广服务模式。不仅以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为主体的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模式,实现了技术服务由产中服务向产前、产后延伸;创新服务手段,增强服务功能;创办服务实体,增强服务能力。而且,还创建了以产业化龙头企业为主体的订单推广服务模式、以农资生产厂家为主体的农资推广服务模式、以科技人员为主体的民营科技服务模式、各种农业协会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推广服务模式、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示范推广服务模式、农民科技大户示范幅射模式和农业科技特派员服务模式等等。
特别是近年来,我国各农业高校借鉴世界农业最发达国家美国以大学农学院为主体的农业推广体制经验,遵循农业发展规律,构建了以大学为依托,以政府为依靠的各种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应用模式。如河北农业大学的农业综合开发“太行山模式”,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与宝鸡市政府的“农业科技专家大院”模式;南京农业大学实践的从“科技大蓬车”,经过“百名教授兴百村工程”,再到“产学研合作模式”;东北农业大学的农业信息咨询“农业专家在线”模式;湖南农业大学的百名教授领衔团队与百个农业大户或农业产业化组织进行对接的“双百科技富民工程”,2010年6月还首批启动水稻、油菜、茶叶、柑桔、马铃薯、葡萄、生猪、烟草等8个重点产业技术联盟基地建设,每一个重点产业技术联盟基地由领军人才或学术带头人牵头建设。
1.4 实施了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应用体系改革
一是编制了《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规划(2009-2011)》。2005年4月,国家农业部与科技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成立了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制定了《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框架》和《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方案》。农业部2009年在全国770个改革进展较快的县筹划实施了“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每县中央财政支持农技推广工作经费100万元。还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改革与建设的意见》等配套文件。
二是实施了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启动实施了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2005年农业部颁发了《关于推进农业科技入户工作的意见》和《2005年全国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试点行动方案》。目前国家已启动水稻、小麦等50个农产品的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建立产业技术研发中心50个,下设功能研究室231个和综合试验站970个。不打破现有管理体制,依托具有创新优势的中央和地方科研机构,以农产品为单元,以产业为主线,每种农产品由1位首席科学家、多位岗位科学家和综合试验站长组成的现代农业科技产业技术体系。各省市也相应启动各地方政府的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如湖南省于2010年6月启动了水稻和生猪两个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三是启动了“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科技重大专项”科研工作。2008年首批支持60个重大课题开展功能基因挖掘、转基因技术攻关、新品种培育和生物安全评价技术等研究。作为国家16个科技重大专项之一,转基因重大专项由国务院11个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不仅取得了许多重大科技成果,而且,重大专项凝聚了全国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从事转基因研究的主要优势力量,直接参加的院士、千人计划学者、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等研究骨干人员1200余名。同时,还吸纳了一批从事种业经营的公司企业人员、农业管理和技术推广人员。构建了一支跨部门、跨学科、跨领域的高水平的研发团队,在基因功能研究、转基因技术、新品种培育等方面形成了大联合大协作的局面,为推动我国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应用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是实施了农业科技培训工程。从2004起开展以“阳光工程”等项目的农村劳动力培训,2004-2008年共培训1580万农业劳动力。2008年底在全国启动了基层农技人员大培训活动,至2009年10月底,培训各类人员80余万人。
2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应用存在的问题
2.1体系机构设置不合理,运行机制不畅通
一是目前我国的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应用体系是一种自上而下的纵向直线模式,资源严重分散。农业科技创新机构按层次设院,有国家、省(市)、地(市)级农业科学研究院,分属于不同层次的行政部门主管。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按专业设站,有种植业、畜牧兽医、水产、农业机械、经营管理五大系统,其中,种植业各站所归农业行政部门主管;园林站所、蔬菜站所、蚕桑站所、林业站所、畜牧畜医站所、农机站所、水产站所等分属园林局、蔬菜局、蚕桑局、林业局、畜牧畜医局、农机局、水产局。农业高校分中央及地方所属院校,由教育部和地方教育部门共同管理。在现行管理部门所有、多头管理、行业所属、条块分割的体制下,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应用必然会出现职能交叉、垄断经营、政出多门等混乱状况,这样既不能实现资源和信息共享,又严重影响了农业科技与推广应用体系的效能和效率。如过去农业部属多所农业高校均已划归地方政府或教育部管理,造成了高等农业院校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与农业部的农业科技推广应用体系的分割。为弥补该体制不足,2009年农业部和教育部签订协议,合作共建教育部属中国农业大学等8所高校,深入推进农科教结合。但是,我国众多的地方政府所属农业高校还游离于农业科技推广应用体系之外。
二是我国的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应用体系重复研究多,缺乏创新研究。国家农业部属农业科研与推广应用机构与地方政府所属机构既互不隶属,又互不联系,也缺乏统一协调。因此,相关的农业科技研究与推广应用项目存在许多低水平雷同重复,创新不够。近年实施的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及转基因重大专项对我国的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应用体系联合机制进行了有益的偿试,但是这种联合并未打破原有体制,属于临时组配,效果如何,有待实践检验。
三是我国的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应用体系运行机制不灵活畅通。以政府为主导的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应用体系的运作机制,仍然是利用行政手段来开展工作,未能使农业科技创新研究与推广应用人员同农民之间发生普遍的直接的经济联系,造成农业科技人员与生产脱节,与农民需求脱节,使得农技科技创新与推广应用体系游离于市场经济之外,加上农业科技推广应用部门体系不完善,功能单一,服务弱化,运行机机制不灵活畅通,最终影响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使我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仅有30%~40%,远低于发达国家65%~85%的水平。
2.2 基层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应用机构运行不够正常
我国基层农业科科技创新与推广应用体系是设立在县乡两级为农民提供种植业、畜牧业、渔业、林业、农业机械、水利等科研成果和实用技术服务的组织体系。是我国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应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农业科技成果是否能真正应用于田间地头的最后一道关节。但是,目前还存在许多极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管理体制不顺。近年来我国推行乡镇行政机构改革,乡镇农技推广机构根据各地县级财政状况,分别采用县农业局管理、乡镇政府管理及县农业局与所在乡镇政府双重管理等3种管理模式。部分财政薄弱的县乡镇的基层农技人员收入缺乏保障,不仅大多数乡镇农技站的办公经费、事业经费没有纳入当地财政预算,而且,基层农技人员的基本工资收入及劳保福利待遇也得不到保障,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应用积极性受挫。
二是职能交叉错位。由于基层农技生活与工作条件艰苦,人员待遇低,职称晋升晋级困难。导至目前县乡镇农技人员从事推广工作的时间和精力不够集中,完全从事公益性农技推广工作的少,从事经营性农技服务的多;有的则离岗离职,自谋出路;部分乡镇还抽调农技人员从事其他行政事务性工作。造成公益性职能和经营性职能交叉错位,政事不分,企事不分。最终导致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应用工作被弱化。
三是人员结构不合理。目前县乡镇农技人员长年得不到年轻专业人才充实,大多年龄偏大。长期得不到培训,知识老化,学历低。有的并不是农学类专业出身,有的并不是农学类专业统招就业人员,是照顾关系与部门亲属人员,素质偏低,要其发挥作用,难为其能。
2.3 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应用资金投入严重不足
我国政府财政对农业科技与推广应用投资的增长力度明显不够,财政支农资金中用于农业技术科技创新与推广应用投资的比例在下降。自 20 世纪 80 年代以来,发达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应用经费一般占到农业总产值0.6%~1.0%,发展中国家也在0.5%左右,但我国不足0.17%~0.27%,相对于我国13亿人口而言,其人均经费更少。据统计,目前我国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应用队伍只有13%的专业站既养兵又打仗;87%的专业站有兵打不了仗,40%以上的专业站没有足够的钱去养兵。由于投入不足,直接造成了如下不良后果。
一是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应用人员工资水平低,养老保险不落实。特别是基层农技人员工资水平更低。如湖南省2005年各级财政拨付乡镇农技人员的工资总额为8175.2万元,人平每年4594元。乡镇农技人员中办理了养老保险的占37.4%,办理了部分养老保险的占15.4%,完全没有办理养老保险的占47.2%。乡镇农技人员普遍感到工资水平低,待遇不公,心里不平衡,影响其工作积极性。
二是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应用业务经费少。不仅目前多数县市财政没有安排乡镇农技站的业务工作经费,有兵无钱打仗。而且,省市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应用机构的研究与推广应用经费也得不到保障,更无法进行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应用基础设施的建设。
三是推广设施设备陈旧,推广手段落后,负担重。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应用仍处于“用眼看,用手摸”的原始阶段。有些基层农技站的债务包袱沉重。2005年湖南省乡镇农技站负债总额已达28000多万元。这些债务是在建设站房、发放工资、开展技术推广和开展经营服务工作中形成的。
农业科技与推广应用投入不足不仅使现有的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和科技发展水平远远不能适应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还直接造成农业科技创新和储备能力不足,科技成果转化率较低,科技基础条件薄弱和高层次创新人才匮乏,严重影响了可持续发展。
3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应用的对策
3.1 完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一是创建一批农业科技创新研究平台。以现有各级各类农业科研院所、农业高校为依托,在现有国家与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的基础上,集中力量建设一批国家和省部级农业科技创新研究中心和国内国际领先的重点实验室,培养、引进一批学术带头人,建立开放、流动、竞争、协作的运作机制,成为农业科技创新和农业高新技术的摇篮。
二是积极促进和推动农科教及产学研结合,畅通农业科技信息供需与反馈机制。调整各级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应用机构的分工与合作关系,建立新的政府农业科技与推广应用组织管理体系,逐步实现农业科研、农业高校、推广应用机构之间在组织上的结合。改变论文导向,突出产业需求,鼓励农业科技人员积极参与“双百工程”、“农业科技专家大院”、“农业专家在线”、科技科技特派员、科技下乡、农业科技园等新型农业科技推广应用模式,为普及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农业技术提供公益性服务。同时,鼓励农业科技人员以资金入股、技术参股等形式,与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龙头企业结成经济利益共同体。加强农业科技交易市场建设,加快发展农业科技产权交易、技术评估咨询、科技成果推广等中介服务机构,建立农业科技成果的定期网上发布制度。
三是加大对农业科研机构的整合力度。理顺管理体制,科学设置机构,稳定一批结构合理、队伍精干高效的农业科技研发队伍,增强农业科技创新发展后劲和农业高新技术创新能力。根据农业科技发展的要求,建立农业科研机构与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核心农户对接机制,构建一个“布局合理、功能完备、运转高效、机制灵活、支撑有力”的新型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立“课题来源于实际、成果应用于生产”的农业科技创新机制。
3.2 加大改造农业科技推广应用体系
一是理顺农业科技推广应用体制。加快农业科技推广应用体系改革,积极完善省市县乡村五级农业科技推广应用机制。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机制相结合、科技服务与其他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统筹城乡发展和区域发展相结合的原则。采取有效形式将农技推广应用与农民组织结合起来,引导和鼓励科研、教学、推广、农民组织、农业企业和社会中介机构联合执行农业科技推广应用项目。鼓励服务主体与模式多元化、服务内容与形式多样化、面向农业产业化,为“三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服务。
二是推进基层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应用队伍改革。推进县乡农业科技推广应用机构综合办站所,实行大农业大部门制,改革过去按专业细分农业科技推广站所的体制。明确基层农业科技推广应用机构承担的公益性职能,合理界定职能,按照“强化公益性、放活经营性”的原则,积极推进基层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应用队伍的改革创新。确立公益性职能人员的准入制度,实行竞争上岗和全员聘用制,建立健全管理与考核制度。发展多元化农业科技推广应用服务体系,可采取核定人员及相应经费,鼓励“少聘人、买服务”的办法,积极探索重大农业科技技术补贴的途径和方式;支持和鼓励农产品行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供销合作社和其他中介服务机构兴办基层农业科技推广服务组织,开展各类农业科技推广应用服务活动,大力开展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建立健全农业新技术、新产品与农民见面的长效机制,加快形成多形式、多元化、多渠道的农业科技推广应用体系。
三是加大培育农业科技人才队伍体系。加快国家农业高级科研人才培养基地建设,抓紧建设高素质科技人才队伍,建立新型人才管理与激励机制。培养一批能够把握世界农业科技发展潮流,在关键领域开拓创新的科研队伍。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农业科技企业,带动农业产业升级,大幅度提高我国农业的国际竞争力。建立基层农技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制。实施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加大“阳光工程”等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力度,建立政府组织、农科教结合、社会广泛参与的农民科技培训体系,全面提升农民素质。
3.3 完善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应用的开放性、多元化投入支持机制
一是建立农业科技创与推广应用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农业法》和《农业技术推广法》,将其放到公共财政支持的优先位置,不断提高政府财政投入的比重,同时应加大和明确种粮大县等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等涉农补贴用于地方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应用事业的资金和比例。加快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应用投入立法进程,用法律形式约束各级政府投资行为,明确各级政府投入的财政责任,确定政府投资资金的来源渠道,规定投入的份额、投向、使用原则,各级人大要对此加强监督。
二是加大信贷对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应用的投入。各级金融保险机构对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应用发展责无旁贷,应积极提供融资、担保和保险等服务,各地可建立区域性风险基金、行业性担保资金、农户信贷担保基金,以减少银行贷款的风险,落实有关税收支持政策。降低农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推广服务的成本。
三是加快拓宽投融资渠道。积极引导工商资本、民间资本和外资投入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应用。要通过各种政策、手段的引导,机制的创新,吸引社会上的闲散资本投资,兴办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应用企业。还要争取一定外资进入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应用领域,既能解决我国该领域的投入不足,又能积极发展国际合作交流,吸收转化和集成创新我国农业科技方法与手段。但是,在吸引外资进入本领域时,要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以保证我国农业发展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第一要务,防止关键农产品核心技术受制于人,预防再出现我国玉米种业和大豆产业丢城失地的现象。
作者简介:徐庆国,男,1960年10月生,湖南省岳阳市人,湖南农业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三农”问题研究及作物遗传育种教学科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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