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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光明:国民收入分配改革与农民增收
时间:2011-06-15 13:29:12来源:中国三农资讯网作者:李煜

【摘要】我国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逐年下降,而企业和政府部门的占比逐年上升。乡村居民人均收入过低,是导致全社会居民收入占比过低的根本原因。深化国民收入分配改革的政策措施应当是调整宏观经济政策,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福利,提高劳动者关键是农民的收入比重,增加对农民的转移支付和补贴。提高农民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

【关键词】国民收入 分配 农民收入

国民收入分配成为今年位居第一的全社会各方面高度关注的重大问题。关系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关系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改善发展稳定的全局。深化国民收入分配改革,增加农民收入,是一个重大的政治和经济问题。对此,笔者作了一些研究和分析,提出一些看法。

一、我国国民收入分配存在的主要问题

国民收入分配包括初级分配和再分配。通过分配的复杂活动,最终形成居民、企业、政府等部门的可支配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例关系或者份额。国民收入的分配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根据美国经济学家小加尔布雷思的研究,美国从60年代后期至90年代后期的30年中收入差距的扩大并不是由非人力的市场力量所引起的,也不是生产因素所引起的,而主要是政策因素所引起的。

近十年来,我国国民收入分配发生了巨大变化。一种公认的看法:我国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逐年下降,而企业和政府部门的占比逐年上升。2007年,居民收入占国民可支配收入比重为57.5%,比1992年下降10.8个百分点。居民收入之所以偏低,主要原因是居民的劳动报酬收入过低。据统计,从1997年—2007年的10年间,劳动报酬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从53.4%下降到39.74%。初级分配中“强资本、弱劳动”趋势不断增强,劳动在各种生产要素中的地位不断下降。

经济学家白重恩通过对2004年经济普查后修订的资金流量表为基础,通过分配和再分配,分析研究了1992—2005年我国国民收入在企业、政府和居民三部门之间的变化。居民部门在全国可支配收入中的占比1996年达到最高,此后逐步降低。到2005年,总共下降了12.72年百分点。在初级分配阶段,居民部门下降了10.71个百分点,而企业和政府则分别上升了7.49和3.21个百分点。在再分配阶段,居民和企业分别下降了2.01个和1.16个百分点,政府部门则上升了3.17个百分点。在初级分配中,居民部门劳动者报酬和财产收入占比下降,分别使其在国民收入中的占比下降了5.89个百分点和3.21个百分点,在2005—2007年间,受初级分配中生产税净额占比上升的影响,居民进一步下降了3个百分点。(《中国社会科学》2009年第5期《谁在挤占居民的收入》)

二、我国居民收入占比过低主要是农民收入过低

那么,以上的观点是否正确?是真是假,是虚是实?对此,我以《中国统计年鉴》2009年度为依据进行了分析。

首先是居民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我分别以1990年和2008年两个年度进行了比较。

表1 1990与2008年度居民收入占GDP比重

从表1可以看到,近20年时间,我国的经济总量增长15倍,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倍,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3.8倍。城乡居民拥有的收入总量增长9倍。但是,城乡居民收入占比却由1990年68.96%下降到2008年的43.3%。下降了25。6个百分点。

居民收入占比下降过大的根本原因,是农民收入占比下降。1990年乡村收入总量8329。6亿元,比城镇居民收入总量4544.3亿元高出83.3%,而到2008年城镇居民收入总量95738.6亿元,乡村居民收入总量34343.47亿元,仅占城镇居民收入总量的35.9%。而收入差别则由1990年1:1.53到2008年的1:3.31.

如果乡村人均收入达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话,2008年城乡居民收入总量将达到209574亿元,占到GDP的69.7%,会略高于1990年的占比。因此可见,乡村居民人均收入过低,是导致全社会居民收入占比过低的根本原因。

其次,运用支出法国内生产总值对城镇居民和乡村居民消费、政府消费进行分析。

表2 城镇、乡村、政府消费情况

从支出法国内生产总值的数据分析,仍然可以看到农村居民消费占总消费的比重由1990年49.6%下降到2008年的25.1%,下降了24.5个百分点,而城镇居民消费额则由50%上升到74.9%,上升了24.9个百分点。从城镇、农村、政府三个方面消费额占GDP的比重观察,政府保持了稳定,城镇居民略有上升,农村居民下降幅度最大。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中农村居民所占份额过小、消费额过低是其主要原因。

最后,从政府、居民、企业三个部门所占GDP的份额分析。

表3、政府、居民、企业所占GDP的比重%

1990年居民、政府、企业三部门占GDP的比重分别为68.9:15.7:15.4,到2008年改变为43.3:20.4:36.3。从数据分析,确实存在居民收入占比下降,政府和企业占比上升的局面。

三、深化国民收入分配改革、增加农民收入的若干政策

从以上分析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我国的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存在劳动者收入偏低,特别是农民收入所占比重偏小的突出问题。因此,深化国民收入分配改革的政策措施应当是调整宏观经济政策,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把着力点从行政手段推动经济增长转变到保持经济适度增长、从投资拉动经济增长转变到消费拉动经济增长,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福利,提高劳动者特别是农民的收入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阶层收入比重;扩大中等收入阶层比重,适度放缓和降低政府与企业收入增长比重。

第一、切实提高劳动者特别是农民的收入比重。调整财政收支结构,强化收入分配的职能,保障财政支出更多地向居民收入倾斜,向农村居民倾斜。要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向民生财政的支持,加大城乡居民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保障性住房、文化等方面的支出力度。完善各种强农实惠农政策,继续增大的对农村、农民、农业的补贴支持,使各种财政补助成为农民增收的一种重要渠道和来源。适当提高农产品价格,扩大农业比较效益水平。要运用法律建立劳动者正常工资增长的机制,健全最低工资制度。

第二、切实有效调节过高收入阶层的收入比重。要通过完善个人所得税、财产税制,加强廉政建设,加大对过高收入阶层的收入调节和监督管理,打击取缔非法收入。加大税收征管力度。鼓励社会捐赠。

第三、要加快制订《财政转移支付法》,增加一般转移支付的规模和比例,加大对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生产、生活以及民生方面的支持力度,提高居民福利和生活水平。研究表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扩大,与转移收入的比例的高低有关。在现行的城镇居民收入中,转移性收入占到20%以上的比例,而农村居民只占5%。如果将农村居民的转移性收入扩大到城镇居民的水平,城乡的收入差距可由目前的3:1缩小到1。8:1。因此扩大对农村居民的转移性收入比重,加大对农村居民收入项目的转移支付,增加各种直接补贴,是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重要措施。

第四、要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加大对基层、贫困地区和中西部地区的财力支持,分配作为重要的收入分配工具,放到重要位置。为了避免体制分配的负面影响,适时调整体制分配政策,改变体制初级分配一律化的问题,在体制上对县乡经济和欠发达地区经济给予体制优惠,放宽上划比例,适当扩大地方留成比例,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在再分配体制上,加大对农村居民的直接转移性收入,提高比重,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完善税收征管体制。

第五、要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完善财政资金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制度,加大惩治腐败的力度,防治财政权力寻租。


作者傅光明系湖北省财政厅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博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管理学硕士、兼职教授、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兼职法律硕士导师 中国法学会员、省作家协会会员 省监察学会副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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