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长期以来积极探索各种应对贫困和提高贫困人口收入的方式方法,取得了显著成效,贫困面和贫困层度都在不同层度上得到较大缓解,贫困地区的空间分布与传统的十八片相比发生了较大变化。当前,贫困地区在空间分布上呈现与生态脆弱地区高度耦合的格局,山区、丘陵地区、限制开发区域成为贫困人口最为集中的区域。随着科学发展观的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以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体系正在不断完善,其保障层度和保障覆盖面都得到很大提高,贫困地区的贫困人口在国家社会保障体系中得到很大收益,从较大层度上缓解了绝对贫困现象。在这一大背景下,我国应该如何针对贫困地区分布的新格局推进今后的扶贫开发工作,对于确保我国全面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实现尤为重要。
贫困地区分布新格局
1994年划定592个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距今已有16年多了,各地经济社会形势发生很大变化,贫困人口的分布也随之产生了新变化。一些资源富集地区由于资源的大规模的开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有了很大提高,显然这些地区不应再列为贫困地区加以扶持。我国提出要在2020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其中不断改善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出发点和最终落着点,要实现全面小康社会,必须要解决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的绝对贫困问题,这对于确保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具有重大意义,也是今后一段时期我国必须抓紧抓好的重要历史任务。我国在2000年的时候已经基本实现了总体小康,我们认为到2020年我国实现全面小康的时候,贫困人口的收入(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纯收入)应该达到2000年全国平均的人均收入水平,贫困地区的人均GDP应该达到2000年我国全国的人均GDP水平。如果能够实现上述两个目标,我们认为到2020年的时候,我国就基本解决了绝对贫困人口和绝对贫困地区的贫困问题,从而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根据上述标准,全国有479个县低于这一标准。我国要在今后十年的时间内,解决上述绝对贫困问题,才能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时间非常紧迫,任务十分艰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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