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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塘乡2011年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调研报告
时间:2011-12-08 14:28:49来源:双峰县印塘乡政府作者:彭运良

    印塘乡位于双峰县东南部,东邻县城永丰镇,南接石牛乡,西毗锁石镇、青树坪,北连走马镇,乡政府所在地距县城仅3公里。总面积89平方公里,辖7个责任区,47个行政村,550个村民小组,总人口4.3万人,耕地面积2668公顷,其中水田2234公顷,旱土434公顷,茶园9370亩。近年来,该乡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实施“特色工业、生态农业、创新发展、文明崛起”战略,主要经济指标连年较快增长,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快速、有序发展。2011年与2005年相比,全乡国内生产总值由7.8亿元增长到20.35亿元,农业总产值由2.2亿元增长到3.2亿元,工业总产值由4.65亿元增长到15.35亿元,比2005年分别增长161%、45%、230%。2010年全乡农民人均纯收入4005元,比2005年增加1423元。

    调研背景
    印塘乡属中亚热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春季寒潮频繁,气温变化剧烈;夏季暑热期长,伏旱明显;前秋干旱频繁,后秋天气多变;冬季严寒期短,阴睛少雨天多。全乡年平均气温17.0℃,年降雨量1200至1350毫米,年日照1500至1600小时,无霜期260至300天。该乡境内大小山塘遍布,计625口,小Ⅱ型水库14座,其中病险水库8座,流经境内的新泽河、脉定河、湄水河均未达到相应的防洪标准,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很大威胁。印塘乡地处娄邵干旱走廊的中段,“三日晴则旱,三日雨则涝”是该乡的真实写照,加之灌溉工程体系不完善,大部分渠道标准低,渗漏严重,灌溉效益差,整体抗旱能力不足30天。

    案例概况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是党中央、国务院继农村税费改革后农业农村工作的又一重大战略部署,是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自2009年至今,印塘乡即紧紧抓住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契机,聚全乡人民之智,举全乡人民之力,密切配合土地整改、灾后重建等重大投资,努力改善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上级满意、干部乐意、群众愿意的绩效。
    2011年印塘乡作为“一事一议”试点的第三年,共申报了30个试点村,占全乡自然村数的65%;涉及7194户,占总户数的60%;农村人口28529人,占总人口的65%。该乡开展了村内道路建设、堰塘的整修、农田水渠的硬化等32个项目的“一事一议”,项目累计投资177.5万元,其中:村民自筹43万元,村集体投入6.3万元,上级财政奖补128 万元。硬化渠道总长7700米,改善灌溉面积12300余亩;修建村道6550米,其中硬化3050米,砂石铺路2350米,改善群众出行120个村民组;整修堰塘13口,增加蓄水容量18.8万m3,保证旱涝保收面积3500余亩。
    印塘乡在2011年即遭遇罕见的大涝大旱,6月大雨倾盆,短短一个月降水量达640mm,境内2.8万亩良田被淹;7月至10月又艳阳高照,四个月降雨量不足400mm,2.3万亩晚稻经历严峻考验。但由于近年借助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印塘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取得长足进步,乡党委政府又高度重视,带领4.7万群众战天斗地,粮食生产仍取得了大丰收,全乡水稻种植面积达6.7万亩,玉米种植面积达1.2万亩,粮食总产量在24426.5吨以上,均比2010年增长8%。

    社会影响
    印塘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按照“谁积极、支持谁”的原则,以“资金大整合、人力大集中、工作大发展、农村大变样”的理念,达到了“小资金撬动大投入,小补助推动大建设,小投入发挥大效益”的目标,把一事一议项目实施和新农村建设、重点扶贫、整村推进等有机结合,解决了农村生产生活最急需、群众愿望最迫切的水利灌溉、堰塘整修、渠道硬化及道路硬化等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发挥了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实现了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良好效果,在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同时,更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影响,具体体现在:
    一、有力地推动了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的又好又快发展。
    二、调动了农民参与农村公益事业的积极性,群众要求建设、参与建设的积极性空前高涨。
    三、改善了村容村貌及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方便了群众的生活。
    四、转变了群众的思想观念,有效解决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事难议、议难决、决难行、群众参与度不高的难题,呈现了从以前“事难议”到“主动议”,从“等、靠、要”到主动出资出劳,从要我干到我要干,从分散投入到整村推进的良好态势。
    五、促进了农村村务公开和村民自治,在实施建设过程中,村组民主选举产生了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小组和工程民主理财小组,增加了工程的透明度,提高了村民自治的意识和能力,有效促进了村务公开和村民自治。
    六、明确了村级公益事业管护体制,全乡各项目主体以村民代表大会决议或村规民约的形式制定了相应的管护制度,确保了村内公益设施长期发挥应有效益。
    七、改善了干群关系,密切了群众联系。很多原来存在的干群矛盾、邻里纠纷逐步得到化解,村组的纠纷调解明显减少和降低,为社会的稳定、和谐奠定了基础。

    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明确责任。
    印塘乡成立了以书记徐孝泉为顾问、乡长王中林为组长、抓财贸的副乡长谢霞光、政协副主席陈敏为副组长、相关站所长及各村书记为成员的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领导小组,全乡干群高度统一思想,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和分工,为试点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该乡要求各村珍惜国家确定为试点村的机遇,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出发,把好事办好,实事做实。印塘乡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作为2011年农村综合改革的重要任务,要求各村必须按照要求制定方案,抓紧时间,做出成效。
    二、层层召开会议,加强政策宣传。
    为做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印塘乡以会代训,层层召开会议,会议从乡到村委会到村小组,着重宣传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的政策措施和重要意义,做到了家喻户晓。该乡干部职工采取到村蹲点调研等方式,深入乡村基层,边宣传边实施,从而有力推动了全乡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的实现。
    三、明确工作目标,制订工作方案。
    为使“一事一议”试点项目圆满成功,印塘乡制订了《印塘乡“一事一议”试点实施方案》,方案上明确要求通过“一事一议”力争使试点村的小型水利设施、交通道路等有较大改观,社会事业明显进步,以助推试点村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更上一层楼。方案同时强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必须尊重民意,以村民民主决策、自愿出资出劳为前提,使政府投入和农民出资出劳相结合,共同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四、政府积极引导,群众主动参与。
    老百姓得知村内公益事业建设通过一事一议可得到财政奖励补助后,热情高涨。印塘乡政府也迅速行动、统筹规划、加强引导,优先重点支持村级班子工作能力强、群众基础好、村民筹资筹劳热情高和群众急需办的村级公益事业项目,适当向贫困村倾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乡领导小组和村级班子积极开展了村民一事一议项目的筛选、审查和组织建设工作。
    五、全程规范管理,实行阳光操作。
    印塘乡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确保了各村筹资筹劳方案制定、村民议事过程、政府奖补项目申请、奖励资金和劳动使用管理的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并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1、加强宣传、积极引导。利用会议、培训、标语、等进行了广泛宣传。
    2、过程公开,确保民主。各村通过“一事一议”进行民主科学决策,把村务公开贯穿于“议事”的全过程,努力做到议前公开、议中公正、议后公示。
    3、全程监督,保证透明。“一事一议”关键在决策,重点在落实。为充分发挥村民理财小组和村务监督小组的作用,把执行监督权交给群众,印塘乡各村充分利用公开阵地,切实加大对决策实施情况的监督,确保了执行透明、执行到位。由于制度严格,真管实罚,村干部都能以身作则,自觉地执行“一事一议”的决定,保证了项目能够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取得了显著成效。
    成功经验
    在“一事一议” 财政奖补的实施过程中,印塘乡认真总结了一些经验:
    一是要明确一个目标。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要有长期规划和短期目标,今年的重点在哪些村、哪些项目,明年的重点又在哪些村、哪些项目,要有全盘的计划。印塘乡近年来“一事一议” 财政奖补就集中到发展小水利项目上,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在制定规划时,既要充分体现公共财政的普惠性,也要适当向贫困村、公益事业薄弱村和重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倾斜。
    二要坚持两个统一。
    一是统一财政奖补范围,二是统一财政奖补标准,要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确保奖补工作公开、透明、公正。同一建设项目不重复奖补,已获得其它财政支农资金奖励或补贴的项目不予奖补。
    三要做到三个明确。
    (1)、明确部门职责。乡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负总责;财政所负责财政奖补政策的落实,奖补资金的分配、管理和监督;总支、农业等部门负责一事一议制度的完善,指导村(组)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加强对减轻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指导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实施;纪委、经管站加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跟踪检查和审计监督。全乡各单位形成了责任明确、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机制。
    (2)、明确工作步骤。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要按以下四个步骤实施:1.宣传动员、调查摸底阶段,主要是传达贯彻相关政策,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完善政策措施;2.项目申报审批阶段,以乡党委、政府为主按规定进行项目审查、核批;3.项目实施阶段,全面组织项目实施,并按时竣工;4.项目竣工接受上级验收、结算、考评、总结阶段。
    (3)、明确报批程序。村民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开展的村内公益事业建设项目,需申报财政奖补资金的,由村民委员会以自然村为单位提出申请,乡人民政府初审后报县里批准后组织实施。
四是要落实四个加强。
    (1)、加强组织领导。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是一项惠及民众的大好事,机遇难得,印塘乡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从机构和人员上,确保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取得实效。
    (2)、加强制度建设。印塘乡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相关制度、办法,从制度上确保了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3)、加强宣传工作。印塘乡及下辖村积极通过宣传车、标语横幅、会议等形式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进行广泛宣传,真正做到了既埋头拉车,也抬头看路。
    (4)、加强督促检查。每年除了市县的专项核查外,印塘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方式,确保奖补项目高标准、高品质按时完成。
    五是要突出五个关键。
    (1)、突出财政奖补资金的引导性。由于奖补资金有限,印塘乡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帮助农村特别是条件较差的村改善村内公益事业,千方百计鼓励和支持村级组织发展集体经济,搞好自身发展和自我建设的能力,形成“财政奖补一点、部门投入一点、群众筹集一点、社会赞助一点”的投入机制。
    (2)、突出公益事业建设的责任性。加强辖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是乡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印塘乡通过建立责任制,将责任、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了单位和个人。
    (3)、突出奖补项目资金的整合性。印塘乡以水利建设为切入点,与新农村建设、国土项目整改、油茶林低改、坡耕地改造、灾后重建等项目结合起来,做大做强了资金“蛋糕”。
    (4)、突出建设项目调查的重要性。谋事在前,做事在后,印塘乡按照目标任务,年初就对当年项目进行调查摸底和实地查看,做到统筹安排、科学规划。
    (5)、突出资金物资管理的规范性。管好用好财政奖补资金,是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关键环节。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事前预拨和事后报账制度,其前提是村民筹资、村集体投入、社会捐赠等资金到财政所账户并具备开工条件时,才能由村委会提出申请。
    六是要坚持六项原则。
    (1)、坚持民主决策,筹补结合。尊重民意,以村民决策、自愿出资出劳为前提,政府给予适当奖励补助来共同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2)、坚持量力而行,注重实效。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要充分考虑村情、民情和村民的经济承受能力,既不盲目攀比,又要解决群众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受益最直接,看得见,摸得着的公益事业建设。
    (3)、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按照“统一规划、先易后难、逐步覆盖、连片建设、整体推进、拾遗补缺、不重不漏”的原则,统筹兼顾,区分轻重缓急,分期分批组织实施,既考虑面上的问题,又要有重点、亮点。
    (4)、坚持竞争立项,效益优先。按照“谁积极、支持谁,谁主动、谁受益”的原则,优先支持村民积极性高、主动筹资投劳、村级领导班子得力、村务公开透明、村规民约完善的自然村。
    (5)、坚持分类奖补,项目整合。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要分类指导、区别对待、奖补结合,考虑各村的不同情况,加大对条件较差的村的扶持力度。同时,将相关项目进行整合,加大投入力度。
    (6)、坚持规范管理,阳光操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建立健全制度,确保筹资投劳、村民议事、政府奖补、资金使用公开透明,阳光操作,接受群众的监督。
    存在问题
    印塘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的实施,在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筹资筹劳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具体表现在:
    一、开会难集中,意见难统一。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进步,农村村域面积不断扩大,在家务农人口减少,群众居住较为分散,特别是农闲之余,农村青壮年大多外出打工经商,人员更难集中,给召开村民大会带来了很大的难度。同时,由于一些村民认识水平较低,在就公益事业表决时,往往采取实用主义、本位本义态度,对直接受益和眼前利益、局部利益看得较重,靠近自家或本组的则同意,反之就反对。
    二、筹资难到位。一些非办不可的公益事业,即使是在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上通过了,但持反对意见的一部分群众,在筹资过程中,找种种借口不肯自己拿钱,出现了“谁同意谁掏腰包”的现象。
    三、“一事一议”制度操作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实施,是以国家投入为主,群众投入为辅。但在实际操作中,部分群众不履行筹资筹劳义务,在群众中造成了极坏影响。对此,除舆论批评外,没有法律依据可以实施强制执行,最终造成个别人筹资筹劳不到位,影响了农村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
    四、村民的思想认识不到位。干部群众对“一事一议”政策认识上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一部分农民错误的认为: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公益事业是各级政府应该为农民做的事情。因此,固然是“一事一议”通过了,形成了决议,由于思想上的抵触情绪而不积极交款的情况时有发生。

    建议与启示
    农村“一事一议”制度作为一项新的政策和措施,目前在执行中虽然遇到了一些困难,这是改革的必然现象,作为新生事物,不能简单地否定它,应采取相应的对策,加以规范和完善:
    一、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要不断加强“一事一议”政策的宣传,提高干部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要努力适应税费改革后的农村形势,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农村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转换工作思路,改革工作作风,转变工作方法,明确工作重点和中心,真正使农村干部从等、靠、要的圈子中走出来,积极开展建设。
    二、加强引导和服务。要使村级组织充分认识到“一事一议”的重要性,明确议事程序、议事范围和上限标准。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尊重农民的民主权利,让农民参与“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全过程,逐步形成全体村民都来关心本村公益事业的良好氛围。同时,认真组织科学测算“一事一议”方案,使方案切合实际,充分照顾群众的经济承受能力,做到量力而行办事业,不花过头钱,不做过头事。
    三、坚持筹资筹劳的“上限”原则。上级文件明确规定,全年“一事一议”的费用人均不超过15元,困难再大,问题再多,也不能超出这个上限,否则,会影响群众的积极性。
    四、不断壮大集体经济,逐步减少群众筹资。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发展农村经济,壮大集体经济,不断增强基层组织自我发展能力,逐步减少村级“一事一议”筹资,实现农民的“零负担”。
    五、尽快规范和完善农村“一事一议”的相关政策法规。尽快研究制订“一事一议”的具体政策规定,或者将其提升到法律层面,从而使“一事一议”有法可依,让“一事一议” 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确保“一事一议” 动作规范,促使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整体推进,实现农村的可持续发展。
(彭运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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