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要树立大交通理念,积极构建以乡镇政府为主体,安监、交通运输、公安、农机等部门参加,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参与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组织体系,切实加强对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因地制宜,研究制定加强本地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措施,明确职责,加大检查督导和追究责任的力度;要会同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对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事故以及恶劣天气多发、交通事故易发的农村公路路段等路段的安全防护设施以及交通标志、标线设置情况进行排查,加大投入完善和增加一批交通安全防护设施,严格落实县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责任;公安交警部门要联手派出所、农机监理等部门,进一步强化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巡逻管控,严防农用车非法载人、货车违法搭乘学生、超员载客等违法行为,建立农村车辆管理工作台账,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特别是把好校车上路检查关,形成严管严治的高压态势;公安交警、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开展小手拉大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与每位孩子家长签订责任书,深入宣传讲解交通法律法规,教育农村群众树立安全驾驶、安全乘车理念,强化遵法出行、平安出行意识;要通过交通运输、安监、交警等部门,把加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措施、目标和责任层层量化分解,细化落实到具体单位,并组成督导组深入广大农村重点地区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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