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指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通过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实施几年来,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日趋完善,参合农民在新农合政策中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极大地缓解了广大农民看病难和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
一、新农合参合率达到98.10%,有效缓解农民 看病难、看病贵
参合率不断提高。我市新农合工作从2003年首先在泽州县开始试点到2007年底全面展开,农民参合率达到85%。截至2011年底,全市各县共有农村人口数1565072人,实际参合的农业人口数达到1535360人,参合率达到了98.10%。
财政投入逐年增加,新农合基金规模日趋壮大。新农合基金在2003年起步阶段,在个人筹资10元的基础上,中央、省、市及县区财政配套资金为每人21元,财政筹资比例为67.74%;到2007年,在个人筹资金额不变的情况下,财政配套资金提高至每人40元,占到筹资总额的80%;至2011年,财政配套资金已增加至每人200元,当年筹资总额为35313.28万元,财政补助金额30707.2万元,占筹资总额的86.96%。
农民 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得到了有效缓解。2003年起步阶段,住院补偿2805人次,共支出252.82万元,实际补偿比18.85%。2011年1-7月发生的住院补偿55688人,共支出11671.61万元,实际补偿比49.27%,补偿比例逐步提高;2003年起步阶段门诊不实行统筹, 2011年实现门诊住院统筹,并把慢性病补偿、健康体检等列入补偿范围。单从2003年进行试点的泽州县达到1万元以上医疗费用的补偿人次来看,2003年补偿24人次, 2010年升至679人,补偿人数翻了28倍。从以上数据看出,农民切实从合作医疗中得到了实惠,既减轻了经济负担,又逐步缓解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
乡镇卫生院软硬件建设、医疗技术得到提升,农民就医环境得到明显改善。近年来,政府加大了乡镇卫生院投入,乡镇卫生院的基础设施和医疗设备水平明显提高。随着医护人员工资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一方面提高了医护人员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也为乡镇卫生院吸收和充实优秀人员创造了条件。乡镇卫生院的就诊人次和收入大幅提高,进入了一个良性循环的发展轨道。2003年试点起步阶段不存在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手续也很滞后,2004年泽州县确定3家县级定点医疗机构,26家乡级定点医疗机构。到2011年底,全市共有36个县级定点医疗机构,110个乡级定点医疗机构,2041个定点村卫生所。
新农合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我市新农合基金坚持收支分离、专款专用、管用分开、封闭运行的管理原则。在资金筹集和使用上,实行县筹县管、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全封闭运行机制。补偿流程为:患者在县级及其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出院时, 县合管办审核补偿的合理性,直接在就诊医院结算补偿,银行及时报销支付,财政局负责监督基金的用途。做到了卫生部门管事不管钱、财政管账不管钱、银行管钱不管账。既加强了资金监管,又做到了方便、快捷。
二、新农合筹集管理存在的问题
各县新农合基金管理机构由于核定的编制不能及时落实到位,致使其机构内设岗位不尽科学,不能确保不相容职务的相互分离,增加了基金的安全运行风险。基金管理机构从定点医疗机构借调人员,严重影响了经办人员的质量,容易产生由于个人或集体舞弊导致的风险。由于工作人员的不稳定性导致业务不熟练,从而极易造成工作上的失误。
信息化程度不高,基础数据统计口径不一。各县新农合管理中心信息技术系统普遍建设不足,对于2009年度拨入的信息化专项资金没有完全使用在信息化建设上,不能实现信息资源共享,致使出现筹资过程中的交叉现象和补偿过程中的超标支付现象。
基金筹集和支付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宣传不到位影响基金筹集。二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补偿手续和程序繁琐,变相增加了农民负担。三是资金筹集时间过长,资金使用安排中仍存在违规问题。农民个人筹资过程中,资金保管由各村收取的人员负责,存放形式多为收费人员家中自由看管,难以保证资金安全。
三、对进一步做好新农合工作的建议
充实机构编制人员,建立健全内部机构设置,理顺业务流程,强化内部管理。一要加强经办机构建设和管理,按规定设置编制和岗位,确保工作正常开展;二要加强合作医疗管理人员和经办人员的政策、业务培训,杜绝因工作人员对政策把握不准和业务不精造成补偿错误;三要加强内控建设,设定流程、完善制度,将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将相关印章分别保管,以确保资金安全,防止出现套取、冒领新农合基金现象;四要加大稽核力度,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要有专门人员对各县区新农合基金的使用进行监督和稽查,确保新农合制度的健康发展。五要充分调动基层组织的积极性,着实提高资金筹集效率。
加强农村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一要加强农村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培训,提高农村卫生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二要建立城市卫生支援农村的长效机制,城市医院要选派医务人员轮流定期到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帮助开展医疗服务和技术培训;三要制定引导医学院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志愿服务的相关政策。
加大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的监管,建立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的准入和退出制度,逐步推进农村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
加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技术投入,完善分级负担的新农合信息系统建设资金保障机制,加强追踪问效,逐步实现网上审核报销、监管和信息传输,加强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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