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上午,市废旧收购业整治工作会议在市会议中心召开。此次会议由市供销社负责牵头组织召开,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供销合作总社主任程健在会上作了报告,市政法委副书记蒋国忠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各区政府及公安、工商、市容市政管理、环保等部门的分管领导参加了会议。市供销社副主任范志伟主持。
根据市政府苏府办[2009]110号《苏州市废旧收购业整治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全市的无证废旧收购业整治工作由市供销社负责牵头,市公安、工商、市容市政管理、环保等部门配合。为此,市供销社专门召开了全市废旧收购业整治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组织和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依法管理、统筹兼顾、以人为本、堵疏结合、上下联动的原则,对废旧收购业开展联合整治行动,依法查处废旧收购行业无照经营、无序流动、收销赃等违法违规行为,推进社区回收网络体系建设,维护废旧收购行业正常秩序,提升城市文明形象,促进废旧收购行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为我市经济社会统筹协调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提供坚实的保障。
程健主任在工作报告中全面分析了目前全市废旧收购业的现状,要求相关部门进一步认清形势,充分认识开展废旧收购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市政府的总体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好废旧收购业专项整治行动,抓好调查摸底、宣传发动、清理整治、巩固控制、长效管理等阶段的整治工作。程健主任提出了整治工作的目标、时间进度和重点要求。通过整治使固定场所无照收购站点基本杜绝,流动收购摊点明显减少,收赃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控制,行业管理逐步规范。整治时间进度要求,7月为调查摸底、宣传发动阶段,8月1日至10月31日为集中整治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 日为调整布局建立长效机制阶段。整治工作的重点要查处无照经营的固定收购站点,查处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流动收购摊点,打击收销赃的违法犯罪活动。
就全市废旧收购业专项整治活动的工作要求及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市政法委蒋国忠副书记在会上提出了五个方面的具体要求:一是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将集中整治和长效管理结合起来,确保我市废旧收购业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序进行。二是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各职能部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协调,充分履行管理职责和执法职能。三是加强宣传,倡导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和城乡各类宣传阵地,积极营造整治活动的良好氛围。四是注意方法,以人为本,做到依法办事,服务民生,全力维护社会的稳定。五是抓好典型,以点推面,采取在示范点召开现场会、推进会等形式,提升整治工作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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