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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区社与国土资源厅部署推进供销社系统土地确权登记工作
时间:2010-04-09 08:56:07来源:作者:胡小军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40号文件和国土资源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土地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73号)精神,在宁夏供销社召开的“六届八次理事会”会议上,宁夏供销社和国土资源厅就强力推进“供销社系统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做出具体部署。

  宁夏供销社理事会副主任、土地确权登记工作指导小组组长马继廷就现阶段全区供销社系统土地确权的摸底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对全区供销社系统土地确权的工作和进程进行明确要求。一是要增强做好供销合作社土地确权工作紧迫性、重要性的认识。近年来,全区在推进供销社改革发展中遇到的难题之一就是属于供销社的资产但却没有确权,使供销社的发展既产生了许多纠纷,又带来诸多困难。因此,供销社要紧紧抓住这次机遇,在区市县各级国土资源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把供销社的土地确权工作做好做实,经得起历史的考验,从而为我们供销合作社进一步的改革发展奠定良好的物质基础。二是认真细致地做好供销社土地确权登记工作。供销社土地确权登记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复杂而细致的工作,市县区供销合作社及其直属企业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由于历史原因,供销社的土地确权工作很复杂,市县区供销合作社及其直属企业都要成立“土地确权工作小组”,确定工作认真负责细致的同志来抓好此项工作。 按照国土资源部和全国供销总社173号文件要求,本着尊重历史、注重现实的原则,根据实际使用情况,依照国家有关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妥善解决历史遗留的土地权属争议,依法确认供销合作社土地使用权,并在2010年10月底前基本完成宁夏供销社系统土地的确权登记发证任务。

  宁夏国土资源厅地籍处负责同志对落实宁夏国土资源厅、供销社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快宁夏供销社土地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宁国土资发【2010】112号)有关政策进行具体说明。国土资源厅表示,敦促全系统在保证依法办事的前提下,树立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急供销社之所急,特事特办,简化用地登记审批手续,提高土地权属调查工作效率,按照国家的收费标准,确保宁夏供销合作社系统土地登记发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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