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日前出台《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支持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并鼓励供销合作社参与农村金融,探索建设农村融资服务新体系。
供销社入股合作社
如何利用供销系统的网络优势,支持农村专业合作社发展,是《意见》明确提出的改革目标。
据了解,自2007年7月1日《农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以来,截至2009年底,重庆市在工商系统注册登记的专业合作社已达到5681个,农民入合率达到30.1%。
“尽管如此,仍有不少合作社存在规模小、抗风险能力低等问题。”市供销社副主任李远斌说。那么,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就是让供销社和专业合作社成为“同穿一条裤子”的利益共同体,利用供销系统的网络优势,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扩大规模、卖出产品。
按照《意见》的要求,重庆市各级供销社将采取财政补助、项目扶持、开拓市场以及帮助销售等方式,同重庆市80%以上的专业合作社建立资本、产销关系。
此外,供销社还将利用自身的优势,发展一批“产加销一体型、农商(超)对接型”专业合作社,并试办农民合作经济产业园。农产品网上交易、网上拍卖等新型农产品交易方式也将在今年逐步展开。
供销系统也可开办银行
《意见》明确提出支持供销社参与农村金融服务。除授权市供销总社牵头组建小额贷款公司外,也鼓励供销社的企业法人参与组建村镇银行。
“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都是季节性需求。”李远斌说,合作社急需用钱的时候,一般都在急需购买种子、化肥的时节,如果贷款期限过长误了农忙,就会影响合作社一年的收成。此外,农业贷款风险大、可供抵押物少,一直是困扰农民信贷的难题。如果一直服务三农的供销系统参与农村金融,不但可更加切身地替农民考虑信贷难题,而供销系统本身具有的网络优势也可在一定程度上化解农产品卖不出去带来的贷款风险等。
此外,《意见》也提出了支持供销社领办的、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可开展资金互助社和互助合作保险试点。这也就是说,不同类别的专业合作社可利用各自需要资金的时间差,进行资金互助。据了解,目前潼南县供销社正在该县蔬菜专业合作社中开展该资金互助社试点。
(责任编辑 曹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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