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02-02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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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财经]:2013年2月1日下午13时,专家解读中央一号文件-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系访谈!
·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收看人民网视频访谈。昨天刚刚公布的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其中强调加快改革创新,而很多网友关注的一点就是创新农业经营体系,今天我们邀请到了三位嘉宾来到人民网,就创新农业经营体系进行在线解读。首先请允许我介绍一下三位。他们分别是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巡视员关锐捷、中国社科院研究员王小映、北京绿奥种植专业合作社理事长杜守贵。
· [主持人]:欢迎三位。应该说创新农业经营体系,这个概念可能对绝大多数农民来说还是一个非常新的概念,关司长能不能给我们解读一下这个概念?创新农业经营体系到底是什么?
· [关锐捷]:党的十八大和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明确提出来要着力构建专业化、集约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尽管这个提法好象比较新,但是和我们每个农民的关系都非常近,因为我们每个农民是农业经营体系创新的主体,每个农户又是农业经营体制的一个基础,每个农村的家庭又是双层经营体制的基本单元,无论农业经营体制如何创新,都不会离开这样一个基本的经营制度,就是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系。这是我们国家在农村最基本的经济制度。所以我们在创新整个农业经营体系的过程当中,或者是创新农业经营体制的过程当中,我们要守住一条底线,要抓住两个关键。
· [关锐捷]:所谓守住一条底线就是要守住充分保障每个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够强制或者限制农民对土地的流转。这是一个底线。
· [关锐捷]:把住两个关键,一个就是要积极地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这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这个过程当中,一方面就是普通的,像分散小规模的农民,还要促进提高他们的组织化程度,提高他们的专业化水平,利用科技发展生产,提高收益。同时,经营主体包括联户经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还有农民合作组织,这都是我们的新型农业主体,当然还有包括我们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这是一个关键。另外一个关键,我们想还是要积极地培育新型的服务主体,服务主体是保障我们现在农业能够持续稳定向前发展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
· [关锐捷]:这是说我们现在提出的要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而这个服务的主体也包括几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是我们的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我们要不断壮大集体经济组织的能力,发展能力、服务能力,同时,要提升他们为农民服务的水平和能力。第二个层次就是通过发展农民的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来培育多元化的多种形式的农民合作组织。第三层就是农业产业化的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这些年发挥了非常大的作用,起到了开拓市场、带动农民、增加收益,创立品牌的很多作用,这是我们要大力扶持的。服务主体还有其他的方面,包括和农业相关的一些科研教育单位,还有经济专业户,还有一些其他的中介组织,这都是我们需要支持和培育的。
· [主持人]:刚才关司长提到了农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这都是我们今后一段时间发展农业的一个主力军,包括龙头企业,但是刚才说到创新农业经营体系,可能很多农民都觉得,他可能首先不理解,或者不太理解,认识不太深刻这个概念,他觉得这个概念和自己的关系到底密切到什么样的程度,王研究员能不能跟我们解读一下,农民怎么样更加融入创新农业经营体系中?
· [王小映]:刚才关司长讲得比较全面了。我理解,现在之所以说要在原有的家庭承包基础上有所创新,主要原因是因为现在确实这几年发展成长速度比较快,有大量的农业人口转为城镇人就业、生活、定居。这样的变化给农业发展规模性创造了条件,创造了更大的空间。所以,新的情况下,可能以前原来一些小农户,就有可能发展成为大规模的家庭农场,如果说有一些大规模的家庭农场出现的话,他们对农业生产的一些服务的要求可能也不一样,和小农户的可能就不太一样了,这样的话,在这样的形势下,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系,我理解就是通过家庭承包经营,通过规范发展土地流转,土地流转的话,使农业、农村、农民内生出一些新型的农业生产经营方式,比如家庭农场、种粮大户,他们成为农业生产的主力军,国家的支持政策,还有一些社会服务政策体系要和他们相配套。如果从这个角度来讲的话,和农民的利益是息息相关的。有些农民可能会进城,他进城之后,他的土地要不要流转,以什么样的形式流转,这些都是息息相关的。假如有一部分农民不进城,要务农,是不是扩大家庭经营的规模,他就要去流转一些土地,受让一些土地,他通过什么样的方式受让一些土地。
· [主持人]:要有一个法定的制度。
· [王小映]:政策引导他。
· [关锐捷]:实际上创新农业经营体系就是我们今天看到提出这样一个新的口号、新的名词,而是顺应整个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而提出来的。刚才说了,我们现在使用的是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作为家庭承包为基础的生产经营形式,确实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热情,但是,由于当时考虑农民的公平、公正,更多的把土地细碎化了,可能每个农民有平均全国大概七八亩地,但是它分成五六块、七八块,甚至一二十块,就导致土地要细碎化经营,而这种细碎化经营不利于和现代的农业生产要素相结合,比如我们要搞农业机械化,我们要搞水利化,搞节水灌溉,搞统防统治,搞标准化等等一系列的生产,这种细碎化的土地经营方式不适合现代农业发展需要,也难以和国家增加投入的一些项目要求相对接。所以,现在特别是大量的有知识的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就业,导致了我们现在农村剩下的劳动力80%、90%以上都是中老年或者妇女,整个劳动力的素质在下降,它的经营规模又很小,难以得到相应的收入。
· [关锐捷]:所以,我们想根据整个形势发展的需要,我们要培育新型的农业主体,新型的农业主体刚才王小映研究员也讲了,通过什么方式呢?通过自愿、依法、有偿的方式,来引导农民的土地去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土地规模经营,这种情况之下,可能就是会涌现出一大批的专业大户,甚至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还有一些工商企业,这样的话形成这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利于我们现在农业的发展,有利于和我们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相对接。
· [主持人]:早些年我们发展农业为了公平的原则,很多是打散了,就像关司长刚才说的,碎片化地分给各家各户,这几年随着现代化农业的进程不断推进,我们可能更多的需要聚合、聚拢。这个问题,去年我在采访民革中央周铁农主席的时候他也提到过,现在我们就有的生产关系逐渐变成一种了农村的人出不来、城里的人进不去这样一个现象,可能有的想在农业上做一些事业的城里人可能也进不去,像我们现在的创新农业经营体系是不是也能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
· [关锐捷]:实际上我们据不完全统计,我们现在从事第二、第三产业的农业大概2.5亿人,这样大的比重进城以后,在家的这些土地经营怎么样来经营,另外城市人也想改变身份,他也想当新型的农民,或者叫职业农民,而职业的农民的要求是要有技术的支持,要有技术的含量,又是比较热爱农业,又有经验。这方面新型农民的进入也是形成我们现代农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当然,无论是工商企业也好,还是城市也好,到农村首先要尊重农民的选择,要和农民进行谈判,如果他愿意把土地流转出来,又愿意能够经营,那么我们也是支持这样的。当然我们现在也是在制定一些政策,在考虑。因为考虑到现在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要探索严格的企业租用农民土地的准入和监管政策。
· [主持人]:有的企业进去了,占用了农民的地,结果盖成别墅了,盖成酒店了。
· [关锐捷]:这种政策的出台,实际上并不是不支持或不引导工商企业进去,而且中央一号文件很明确提出来要鼓励和引导城市的工商资本到农村从事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种养业,这说明什么?就是我们的现代农业需要大量的资金,需要先进的技术,要有现代的管理,这些企业进入的话能够发挥更好的作用。但是,为什么要提出一种限制?因为前段时间整个农业产业化发展、龙头企业发展也很好,但是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所以制定这项政策实际上是从几个方面去考虑的:首先要考虑国家粮食安全,就是我们现在一些企业进入农业以后,企业效益的最大化出发,导致了经营农业积极性的减弱,甚至非粮化、非农化,所以对我们的整个国家的国家粮食安全造成一种威胁。
· [关锐捷]:第二个是要考虑农民权益的保证,因为有些企业缺乏这方面的经验,他经营了以后,虽然开始承诺给农民很多的收入、租金等等那些东西,但是经营不善,它难以兑现,所以造成农民利益的损害。第三,我觉得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因素,作为企业来讲,从经营效益出发,因为它虽然作为工商企业也好,或者新的农业企业,它有它的优势,它的优势有几大特点,或者几大能力,第一大能力就是市场开拓的能力,这是小农户所不具备的,第二是科技创新能力,第三是资金的整合能力,第四是现代管理能力。所以,它具备这样的能力,可能是比农户有更多的优势,但是,它也面临着四大风险,所谓四大风险,第一大风险就是我们常说的市场风险,也就是农产品的价格波动很快,对于一个企业影响很大,第二就是其他的产品所不具备的,叫自然风险,就是我们过去叫双重风险。第三个风险是经营风险,为什么叫经营风险呢?
· [关锐捷]:就是企业进入农业首先要租用农民的土地,它就比农民多支付了一定租金,比如现在我们全国的每亩土地租金大概是500块钱到600块钱,农民不需要支付,而你经营一亩粮食,经营一亩作物的效益本身可能也就是五六百块钱或者三四百块钱,它的成本就在那里,你就增加了一个经营的成本。第四大风险是管理的风险,就是说我们过去管理国营农场,现在叫国有农场,为什么没有能够调动国有农场职工的积极性呢?就在这个管理过程当中,包括我们农村的改革,农村的改革为什么搞家庭承包经营制呢?也是为了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热情,如果企业在管理上管理不好,可能会导致很多的问题。所以,我们现在尽管在这些方面出现一个问题,所以,我们采取一些预先防范的方式,就是说首先看你这个企业具不具备这样的经营管理能力,具不具备资金的整合能力,有没有发展的产业规划,还是挂着羊头卖狗肉,实际上是要搞房地产,你实际上最终的结果首先是非粮化,然后是非农化,我们首先进行资格审定、资格审查,还要考虑企业的资信。现在农业部也在研究考虑制定这样一个制度。还有一个是监管。你进入了以后,尽管在前面的资质够了,你可以经营了,但是,你可能是做一个样子,事后是不是真正还是按照你的那些想法去做,有一个监管机制。所以,这样的话,既保证了国家的粮食安全,保障了农民的权益,同时,也为了企业的发展能有一个健康稳定的发展奠定基础
· [主持人]:刚才关司长给我们介绍的这几条规则、几条措施都是合理的把整个的发展农业问题中,可能会出现的一些弊端放到前端来解决,甚至在企业发展的过程中,还会有一个监管的制度。我想这也是让农民得益最大化的一个保障。作为北京绿奥种植专业合作社理事长杜守贵先生,在您看来,农民朋友们能从这个体系当中获得最大的收益是什么?
· [杜守贵]:根据我从事这个行业来看,这个体制创新以后,能增加农民收入,比如我这个农民合作组织,我搞十年了,参加我合作社的社员比不参加我合作社的社员,比如种菜,每亩一年能增加两千到三千块钱,如果不入我合作社的社员没有这个增收能力的。
· [主持人]:这是一目了然的农民拿到手里的利益。
· [杜守贵]:对。咱们合作组织通过给农户的服务,刚才司长说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一家一户的好些事是干不了的,它没有咱们农民合作组织大家一起互相服务、互相发展,它增收是不可能的。比如说生产环节、销售环节,包括生产过程当中的一系列的生产过程,咱们合作社给他提供全程的服务,从种子、育苗、生产资料,包括一些植保技术,最后到收获,以及到销售。
· [主持人]:一条龙的服务。前两年我们经常看到某地的土豆滞销、苹果滞销,这两年看到村长、镇长进京兜售苹果、卖苹果,卖土豆。如果能把农业创新经营体系的思路贯彻好,可能这个现象会逐渐减少。村长就干村长该干的事,不能成天到处兜售土豆。关司长刚才提到家庭农场,可能对很多网民朋友来说也是一个比较新的词,一说起农场,我们的印象中可能是在国外的电视剧、文学作品中看到的,大型的机械、方圆好多亩,没几个人,全都是现代化的农业作物。这是一个比较理想的状态,关司长能不能跟我们描述一下咱们这里说的家庭农场是一个什么样的形式?
· [关锐捷]:今年的一号文件第一次出现了这样的新名字——家庭农场。家庭农场在全世界范围来看,家庭农场这样的经营方式是非常普遍的,只不过它的经营规模不一样,一般的像一些西方国家,它的家庭农场的规模都比较大,我们国家家庭农场实际上是在原有的专业大户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因为我们现在专业大户就是经营规模在50万亩以上的专业大户,大概在全国有270多万户,其中超过100万亩的大概有七八十万户。中国和国外的国情不一样,人多地少,而且短时间之内很难让大量的农民都转移出来,因为你有一个社会保障的问题,有一个就业岗位的问题,有一系列的问题需要解决,在这些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的情况之下,我们的家庭农场的规模是要有一个综合的考虑。
· [关锐捷]:我们考虑这个规模是要从几个方面去考虑:首先是要考虑它的经济收入,就是说我们今后的发展现代农业的家庭农场,它的经济收入应该不低于或者高于从事其他产业或其他岗位的经济收入。因为现在我们刚刚讲分散小规模的经营方式,就业不充分,一年收入也很少,很难能够提高,只有形成一定的规模,达到一定规模以后,它才有相应的经济收入,这是一个考虑的先决条件。
· [关锐捷]:第二个条件是要考虑他的土地产出率。如果经营规模小,它的土地产出率就会高,确实是高,因为它单产高,精耕精作,但是它的劳动生产率就低,而你的经营规模大,很可能劳动生产率高,但是土地的产出率就比较低。所以要有一个适度的经营规模。所以我们刚才讲第一考虑经营收入,第二考虑土地产出率,第三要考虑它的劳动生产率。从这几个条件去综合考虑,根据我们国家上海、浙江包括东北像吉林延边那些地方的试点实验看,中国这种规模的,南方的双季稻大概在50亩以上,这个规模是在50亩以上,而在北方,要加一倍一百亩以上,它是单季生产,当然整个的规模的确定要和它的生产经营的能力和它的条件、环境,包括农业机械化水平、耕作的管理水平、个人经营能力都密切相关。所以,我们想,我们逐步的家庭农场,现在是刚刚在试点,有的地方已经形成一定的气候,但是,还要逐步地规范。然后要加强管理,包括它的注册管理,而且在国家政策上,要对家庭农场上给予倾斜。这样的话,才能使我们富有中国特色的家庭农场能够蓬勃发展、健康发展。
· [ 主持人]:中国的国情和咱们看到的一些艺术作品里的西方国家确实不一样,所以,可能我们的家庭农场不仅仅是一个家庭,可能也是若干个家庭组成的,这也叫家庭农场。
· [关锐捷]:昨天我们也接受访谈的时候提出一个叫专业农场或者叫专业合作社。我们现在家庭农场还是相对于一个家庭为主体的家庭农场。如果若干个家庭成员的,可能专业农场或者专业合作社。我们现在实际上也在发展农民的合作组织。现在叫农民合作社。农民合作社不仅仅是包括专业合作社,也包括社区的合作,还包括股份合作。
· [主持人]:提到家庭农场之前,看过昨天的很多的新闻,包括报纸上的解读,其中有一个很重要的因素,也是对家庭农场整个承包责任制或者整个从事家庭农场的人员来说,一个是水平要够,再一个,从事农业生产的期限也要相对长期。王研究员能不能跟我们解读一下“长期”这个词对于家庭农场的政策来说有着什么样的意义?
· [王小映]:家庭农场政策规范发展引导有这样几个着眼点,第一,希望家庭农场更多的从农民中内生起来,由农民自己去发展家庭农场。农民能做的就让农民自己去做,比如土地流转,他自己扩大经营规模,它就可以发展为家庭农场。还有几个农户一起搞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对于企业下乡经营农业,要有选择的优先许可,要考虑它对农业经营能够带来什么,是不是必须的。如果农民自己能做,一定要企业去做吗?那就不一定能做好。但是如果说农业领域需要资金投入,需要很专业的技术,这些都是农民无法解决的,而发展现代农业都是需要的,社区农业、种养业等等这些,就可以引导这些企业进入这些领域。所以,政策着眼点,第一个就是要着眼于让农民自己发展家庭农场,对工商企业进入这个领域,租用土地,要进行许可,有一些企业可能有长期提升农业竞争的意愿,而有一些企业需要违转租营,可能它的动机也不纯。另一方面,要注意防范这样一些工商企业,如果进行土地投机,这些都是主要防范的东西,国内都是有这样经验的。所以,如果发展家庭农场的话,主要有两个方面:一个方面让农民自己流转土地,进入城镇的农民,引导他,鼓励他把土地转出去,不要形成大量的农民进城市定居生活,土地又不流转,撂荒,这样对发展规模经营确实是不利。另一方面,可能发展现代农业需要引进一些工商企业,但是又要防止工商企业的不良动机,所以,对他们租赁土地,要进行准入的管理,尤其是工商企业进入土地,要受让土地一定要有许可,这些土地进入的话,允许他受让土地,他们退出去很难,如果他们把农民土地转让来,你要他们再退出去,农民再把土地要回来,那就很难了。再一个,比如有些农民要进入城镇,他可能是季节性的,他也很难说我现在马上就进入城镇,和农村完全脱离了,不可能完全脱离农业,在这样的过程中,就要留有一些空间余地,有些农民经营的不好,可能还要退回农村去,政策着眼点就是有些长期建设,不提倡工商企业长时间大面积地租赁农民的土地。
· [主持人]:推进我们国家的农业生产,又需要外面的资金进来,但是又不能进来以后冲垮了农民自主生产的能力或者诉求。杜理事长,在您从事绿奥种植专业合作社来看,您觉得这个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本质上最大的区别是什么?
· [杜守贵]:农民合作社,因为咱们国家有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法,家庭农场这一块新的体制,可能是新提出来的,这一块在地位上可能还是有点区别,合作社是有法可依的,我们遵循合作社法,家庭农场这一块,刚才我琢磨了一下,关键是土地流转的问题,怎么流转,流转到村,现在农村有集体合作组织,村委会这一级,流转到它这,它再往下,就是对外引进资金、引进技术、引进一些人到这儿来搞家庭农场,就是不损失农民的利益,让它的土地的收益分配给他,这样可能既保护了农民利益,又发展了农业生产。
· [主持人]:这个说的可能也是很多农民朋友比较关心的,保障他们的利益,有法可依。关司长在国家层面上,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或者政策,有没有一个现行的考虑?
· [关锐捷]:之所以提出要发展家庭农场,很重要的一个因素就是要解决职业农民的问题。就是我们现在的农业由于人多地少的矛盾,实际上它的经营方面分散、小规模兼业化,兼业化的农民占主体,为什么兼业呢?因为他所经营这块土地不足以保证最基本的经济收入。刚才我们提到专业农场、家庭农场,更多的是考虑它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形成固定的、稳定的一个职业,这是农民最关心的事,而这个在国外是都有一些法律法规来保证的。我们需要结合中国的国情,再制定一些管理办法。有的专家叫注册农民。
· [主持人]:这也是新的概念。
· [关锐捷]:所以这个可能是今后一个培育新型农业主体的一个重要的方向。而这种职业农民,相对过去,不是是个农民就可以干活的,他也有资格的审查。比如像日本,就是搞职业农民,首先你要有一定的文化水平,高中、大专以上的文化水平,这是第一个。第二个,你有你的经营管理能力,意思就是说你到农场去实习过、实践过,不能一点经验都没有,第三,你要懂科学技术,第四,你要善于经营管理,如果你达到这种农场的要求,在日本是要给你补贴的,比如施工期,一个家庭农场政府给你补贴。
· [主持人]:其实现在做农民也是需要学历或者知识技术的。我们刚才不断地强调家庭农场,但是我们看到今年的一号文件有一个亮点,就是要大力支持发展农民合作社,杜理事长能不能跟我们谈谈您的合作社在往年都有哪些具体的能够给农民分到实惠的或者合作社能够得到政策上倾斜的项目,能不能跟我们介绍介绍?
· [杜守贵]:我们的合作社从发展到目前,一直得到各级政府的支持。比如我们从开展简单的种植生产,到现在能简单地加工,能销售,这些环节的设施,全都是政府支持的。比如我们一个两千平米的车间,现在搞蔬菜的包装,包装了之后我们直接能销到超市,而且我们有品牌,我们的合作社成员的土地,现在全都得到了认证,就是绿色蔬菜认证,五千亩。是什么意思呢?从生产环节到我们的简单加工到销售这一块,都得到了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在设施上完善了以后,这是为农民提高服务能力的一个关键的办法。
· [主持人]:增加了很多农产品的附加值。
· [杜守贵]:对,要没有这个设施,给它加工、销售,没有储藏设施、加工设施,没有保鲜库什么的,是不可能的。再一个就是农民,特别是现在的安全食品生产,就是蔬菜安全生产这一块,要没有合作组织把关的话,一家一户生产,因为食品主要是用药,我们合作社做到统一用药,统一质保,到现在统一给它育苗。产品质量能保证了。质量保证了我们还有品牌,绿奥的品牌,我们已经注册商标了。通过多个环节政府的支持,通过我们合作社提高服务能力,最后还是促进咱们农民增收。
· [主持人]:农业合作社确实是在这两年国家发展农业当中得到了不少的有利的政策支持,包括资金、技术,包括生产设备的支持。其实把示范社作为政策扶持的重点,这是不是国家这两年放在首位的一个问题?
· [关锐捷]:实际上大家可以关注到,今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农民合作社,过去在历次中央文件首先最早提的叫农业合作社,这个农业合作社是在土地所有的基础上,人民公社解体以后,提出来的农业合作社。现在实际上江浙一带仍然保持着农业合作社。近些年来提出了农民专业合作社,今年提出的农民合作社一个很关键的东西,我觉得因为仅仅提农民专业合作社已经不能涵盖整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趋势。因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指的是某一个专业、某一个品种为基础的专业合作社,而现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向联合的方向发展,才能够真正满足农民收入提高的需要,包括搞加工、搞流通,这是第一。第二,实际上农民合作社包括几个含义,一个含义就是社区的合作社,刚才说的集体经济组织的合作社,第二个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第三个还有一种联合的合作社,是一种股份合作社,所以,中央提出来,要发展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培育多种形式、多元化的农民合作社。要培育这些合作社肯定先从示范社,因为现在作为全国来讲,已经登记注册,在中央登记的专业合作社67万家了,可能有一部分确实是发挥了它应有的作用,但是还有相当一部分没有发挥作用,怎么去引导它,就是要采取规范的方式,就是数量和质量并举,发展和规范并重。所以在这方面,我们怎么去规范,要示范带动作用。比如我们现在已经向全国发的省级以上示范社6000多家,去年国务院和农业部又表彰了全国示范社大概600家,我们通过这样的比较规范的示范社的带动作用,来使我们整个的农民合作社的发展或者农民合作组织的发展能够健康、有序持续发展。
· [主持人]: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对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新机制专门作出了部署,这个部署,关司长能不能跟我们解读一下这里面的新意和亮点?
· [关锐捷]:农业社会化的服务并不是一个新的提法,是在上世纪80年代,全面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就提出来了,当时把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搞活商品经济作为农村改革的第二次突破口,以后在90年代的时候,也曾经把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和家庭承包制同等重要的地位,放在这样同等重要的地位上,老的概念在新的形式上有新的需求新的发展,新的要求、新的举措。我们现在把它归纳从三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是公益性的服务机构,就是由政府主导的各种服务机构,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这几年国家非常重点支持,使我们的各方面的基层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还需要强化。第二个是要发展经营性的服务组织,经营性服务组织刚才也讲了,就是我们所说的几种经营性组织,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当时发展的一个主题就是要解决一家一户农民办不了、办不好和办起来不划算的事情,刚才董事长也讲了,他们的专业合作社,首先是着眼于服务,为农民服务,为农业生产服务,为农民增收服务,从产前、产中、产后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所以,我们讲,无论是分散小规模兼业化的农户需要广泛的社会化服务去流转,即使我们现在搞成乡规模比较大的,或者适度规模,或者大规模的,也更需要服务,更离不开服务,只有这种强有力的服务,才能使我们的现代农业能够持续的发展。这是第二个。
· [关锐捷]:第三个是建立新型的服务机制。这种服务机制既包括政府对它的引导的机制,也包括可以将来政府通过并购、委托、补贴等等很多种形式,委托我们的经营性的服务组织从事公益性服务,因为农业的服务,你们要去细分的话,实际上绝大部分还是属于公益性的服务,因为它完成的国家的任务,国家的任务是两个,一个是国家的粮食安全,一个是国家的食品安全,既是国家的要求,也是广大消费者的要求,它这种要求实际上和农民自身的发展、自身的经营是有矛盾的,你要完成这样的矛盾,你就应该通过服务来降低它的成本,提高它的效益,这样才能够让农民安心农业。当然作为国家来讲,也是考虑如何来推动,我们主要搞农业社会化服务的示范县创建工作,这是今年要花重力气的,当然在公共财政的支持之下,我们希望探索各种各样的服务模式,要研究一些服务的政策,也要逐步制定它的规划,让它能够健康有序的发展。
· [主持人]:一切还是在不断地探索,不断地转型。做好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体系,一系列的工作,这本身就是盈利,本身就是能够带给农民实惠效益的地方。今天再次感谢关司长、王研究员、杜理事长能够做客人民网,和我们一起探讨创新农业经营体系,和广大朋友一起分享中央一号文件。再次感谢三位。各位网友,今天的访谈就到这儿,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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