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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花卉生产 繁荣地方经济———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石桥月季合作社交流材料之二
时间:2013-03-18 09:10:58来源:作者:张海

  南阳市石桥镇有着悠久的月季种植历史,2000年被国家林业局和中国花卉协会命名为“中国月季之乡”。这里的农民有种植月季的基本技能和热情,但生产技术相对落后,分散经营、信息闭塞导致的低价恶性竞争,再加上卖花难的问题一直困扰着花农,严重影响了花农的收入和种植积极性。为解决这些问题,石桥月季合作社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于2008年7月正式注册成立。目前,入社社员110户,月季种植面积达1100余亩。合作社通过订单收购的方式,按市场价收购产品,有效解决了部分花农卖花难问题,维护了花农的利益,推动了农业产业化进程,繁荣了一方经济。近年来多次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表彰。2009年11月被省农业厅认定为第一批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2010年10月被省林业厅认定为“河南省林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2011年3月被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省外国家专家局联合授予“河南省一乡一业引智示范基地”。合作社理事长王超被省科技厅、省科协等单位联合评为2008年度“河南省农村科技致富带头人”,2011年10月中国花卉报社授予“全国十大苗木经纪人”称号。
  一、合作社基本运行机制
  (一)积极探索创新,建立新的经营模式及利益分配制度
  月季合作社与村委会联合开展具有城郊型农业特色的“支部+合作社+基地,联市场、联农户”的工作模式(又称双联双加模式),成立合作社党支部,带领村里人走共同致富道路。合作社主要实现了六个统一,建立新的经营模式及利益分配制度。合作社规定凡从事月季产业的单位和个人,均可申请入社,社员每年入股种植月季的土地不少于2亩。成为正式社员后,享受社员优惠待遇。1、社员享受六统一服务
  一是统一生产计划:合作社通过对市场信息分析总结,制定第二年的种植计划,并根据上年情况分配种植品种和数量,合作社保证按市场价全部收购。如需扩大生产规模,则按比例分配给社员,同时也可发展新社员认种。
  二是统一供应农资和种苗:合作社购进的农药、化肥和繁育的种苗,全部零利润分配给社员,为社员提供“统一生产资料”服务。2008年为社员提供大约80吨化肥、农药,1000万株月季种苗,统一采购和供应使社员生产成本节省约340元/亩。
  三是统一技术标准:对不同品种和同一品种不同分枝、冠径的月季进行统一分级(AAA.AA.A.B四级),并按级定价。这不仅有利于针对不同客户需求进行营销,也从另一方面促进了花农生产优质苗的积极性,提高花农的合理收入。四是统一产品认证:合作社注册了“豫宛锦绣”商标,申请了ISO9001:2000国际质量体系认证、无公害和绿色产品认证等。在南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帮助下,正在申请成为质检总局的中荷MPS花卉认证试点单位。
  五是统一指导服务:合作社不定期为生产基地的生产、管理人员进行标准化种植技术培训并聘请南阳师院生物系教授张乃群为科技特派员,邀请南阳市农科所、林科所多位专家常年进行技术指导。2011年4月份,通过南阳市外专局聘请荷兰月季专家雅各布先生专门来我社讲课,解决月季根结线虫病的防治难题。建立了科普教室,购买月季生产和营销的专业图书3000余册,培训社员700余人次,印发各种宣传和技术资料4000多份。
  六是统一加工销售:对社员交售的月季通过分级、分类、包装、入库保鲜后,通过合作社的销售网络向国内外市场进行销售。从而降低了销售成本,提升了销售价格,增加了经济效益,改变了过去一家一户分散式流通成本高,对市场信息变化把握不准,售价不稳定,经济效益低,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等问题。2、实施订单销售,统一分红。2008年合作社与北京、石家庄、西安等城市共签订了800万株月季苗供货合同,以销定产,以市场价收购社员种植的月季苗,同时将数量及金额计入社员个人账户。合作社通过生产经营获得的利润,扣除经营费用后作为可分配盈余,其中60%以现金形式按社员交售月季产品数量和所占股份多少返还给社员,10%作为公益金,30%作为公积金。3、开展技术服务。合作社不定期地聘请花卉专家,免费为社员提供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并根据疫情特点,对症下药、科学施药,保证了扦插苗90%的成活率。
  (二)打造品牌,积极营销,开拓国内国外两个市场,解决小生产与大市场衔接问题
  合作社在完善生产制度和规范生产活动的同时,注重依靠科技进步,推进标准化生产。树立品牌意识,着力打造“豫宛锦绣”月季品牌,增强社员凝聚力和产品市场竞争力,在不断扩大国内市场同时、成立了“南阳锦绣月季进出口有限公司”,积极开拓国际市场。
  合作社利用各种媒体进行推广并不断建立完善营销网络,除了每年在“中国绿化”、“中国花卉报”、“绿色时报”、河南电视台等传统媒体上进行宣传外,建立企业网站,加入百度进行推广,并在国际知名的阿里巴巴网站购买商铺进行网络销售赴北京、山东、昆明等地参加花卉展销会、博览会,大力进行宣传和推介,提高产品知名度。下一步合作社要进行高端月季产品生产,打造精品月季。
  (三)示范引导,带动农户,推动花卉产业不断发展壮大
  合作社成立后,通过上门服务和订单收购的方式,有效解决了部分花农卖花难问题,同时合作社的销售价格也起到了标杆的作用,维护了花农的利益。合作社通过建立示范基地,无偿提供科普、生产、技术培训、按市场价收购和收益二次分配等,入社花农收入的提高起到了明显的示范效应,带动了附近乡镇农民发展月季种植。目前,合作社的花苗收购范围已辐射到其它乡镇,建立收购关系的有36户。合作社的示范带动有力推动了农民收入的稳步增长和南阳月季产业的发展壮大,推动了农业产业化进程,繁荣了区域经济发展。
  二、取得的成效
  (一)提高了农民组织化程度
  石桥月季合作社现有社员110户,主要以种植月季种苗为主,由合作社统一购买肥料农药等农资,一方面便于拿到批发价,另一方面也便于统一指导和管理。与以前的分散生产、经营相比,合作社比较易于管理,花农的种花和市场意识增强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也得到了很大的提高。
  (二)增强了农民入社信心
  石桥月季合作社在近四年的运作中,根据章程规定,会员不可私自销售月季,必须由合作社统一销售,即使有高价买家,也应告知合作社,由合作社出面,避免你争我夺相互压价,带来恶性竞争问题。另外,还采用二次分配制度。就是根据收购社员种植的月季数量按市场价直接得利,按销售价格将取得的利润进行二次分配制度,目的是吸引社员,起到稳定推动作用。2010年,合作社收购产品后,每户社员实现净收入26379元合作社实现利润106万元,二次分配后每户获利18276元,收入比非社员每户净增20%。从合作社目前的发展状况来看,社员们对于合作社的未来充满信心。
  (三)提升了产品质量
  合作社通过完善生产制度,规范生产活动,依靠科技进步,推进标准化生产,树立品牌意识,着力打造“豫宛锦绣”月季,不断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产品质量不断提高。由于月季出口苗的质量要求比较严格,每棵苗在目标市场上可多卖0.5-0.8元,不但提高了合作社的经济效益,社员们对产品质量的认识也逐步增强。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合作社刚成立,属起步阶段,管理水平低,经验不足。
  二是市场经营体制不顺,本地无固定的经营市场,花卉经纪人未能充分发挥作用。
  三是政府扶持政策没有较好落实。用地、用电、保险等问题困扰合作社的发展。
  四是花农的认识还有差距,没有形成风险和利益共担共享机制,依赖思想重,不能正确理解合作组织的作用,生意成功了无话,有波折就埋怨,花价高乱卖,花价低了又说组织没有作用。
  四、进一步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政策建议
  (一)财政扶持政策。花卉作为加快石桥镇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城镇化建设步伐、改善城乡生态环境的一个重要新兴产业,目前刚刚起步,期望得到财政资金扶持。
  (二)加大金融扶持政策。按照中央确定的“四个倾斜”政策,期望金融部门加大对石桥月季合作社发展的扶持力度,各有关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能优先给予信贷支持。
  (三)落实各项优惠政策。为更好培植和引导石桥花卉产业发展,根据花卉产业特点,抓好各项优惠政策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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