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吉林延边州供销合作社工作会议上,副州长高杰作重要讲话,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新要求。
高杰对延边州供销合作社2006年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指出:2006年,全州供销合作社系统在省供销合作社和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上下联动,务实拼搏,供销合作事业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一是积极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全州已通过验收挂牌并实现配送的连锁农家店发展到420个,有效改善了农村的购物环境;二是大力加强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全州农村各类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到507个,带动农户64000户,2006年培训并颁发农村经纪人证书381人次,农村经纪人协会在册会员达到1894人;三是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全年落实订单面积15870公顷,带动农户29610户,助农增收4560万元;四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全系统共完成招商引资8210万元,为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2006年,全系统商品销售总额实现9.4亿元;上缴税金610万元;实现利润175万元。这些成绩的取得不仅是省供销合作社和州委、州政府加强领导,县(市)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大力支持的结果,更重要的是全州供销合作社系统干部职工开拓创新、勤奋实干的结果。
就如何分析当前全州供销合作社面临的形势,高杰强调:一是思想统一,做好供销合作社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增强;二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为供销合作社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三是社会各界对供销合作社的理解、支持,为供销合作社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四是各级供销合作社经过改革和发展壮大了自身实力,为今后更好更快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就如何做好下步工作,高杰提出明确要求:
(一)积极推进“新网工程”,努力构建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要以积极的工作态度,扎实的工作作风,稳步推进“新网工程”建设,把“新网工程”培育成“民心工程”、“德政工程”。要以服务农村社区,惠农、便农为主要目的,继续推动基层社和村级综合服务社改造升级。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功能,借助新合作延边国贸连锁超市网络,以现代流通方式为纽带,开展纵横联合,走低成本、高效益联合发展的路子。按照“改造、整合、优化、提升”的要求,突出抓好日用消费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 产品、再生资源等连锁网络建设,逐步使各经营网点纳入连锁配送网络。要充分利用“新网工程”网络实现农资、日用品下乡和农副产品进城的“双向流通”,重点强化流通网络的农副产品销售功能,以流通现代化促农业现代化。要围绕农副产品进超市,加强农业标准化生产工作,加强农产品加工、包装工作。要充分利用新合作品牌,建立农产品加工基地,将延边农产品打入内地超市。
(二)继续加强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完善助农增收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在发挥合作经济组织作用上下功夫。各级供销合作社要立足新阶段,把握新趋势,总结推广典型经验,积极探索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新路子,推进我州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工作的不断发展。一是要认真贯彻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实施,标志着农民专业合作社将进入规范、快速发展的新时期。我们要提高认识,积极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要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一道,共同作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贯彻实施工作。同时,要履行职责,强化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与发展工作的指导、扶持和服务,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要加大发展专业合作社的力度,充分调动供销合作社的各种有效资源,大力举办专业合作社。基层社要把发展专业合作社作为新的事业增长点,全力抓好。对于农民自办的专业合作社,各级供销合作社要主动为其服务,发展合作与联合,具备条件的可以吸收其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协会或县(市)联社的成员。二是要积极探索农民专业合作、信用合作、供销合作“三位一体”的有效途径。积极探索农村民间金融合作组织建设,为农民提供多元化、多层次的金融支持,形成农村金融合作组织提供资金,供销合作社帮助农民开拓市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引导农业产业发展“三位一体”的助农增收机制。建立健全发展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的联合机制,更好地推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进一步凝聚建设新农村的强大合力。三是要加强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服务。供销合作社要树立服务意识,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提供经济、技术、信息、法律等综合服务。继续搞好农村经纪人和农村专业人员的培训,强化农村实用技术和庄稼医生的培训,努力提高农民素质,为农民发展生产、搞好经营提供科技知识保证,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
(三)坚持多措并举,不断提升供销合作社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水平。供销合作社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实践中,有着其他部门和组织无法相比的特点和优势,我们要善于发挥自身优势,为“三农”提供优质服务。要努力打造“五大为农服务平台”:一是打造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服务平台,通过各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把分散的农民组织起来,进行规模化、标准化生产,提高市场竞争能力。二是打造农资服务平合,通过遍布农村的农资销售网点,采取化肥等重要农资淡季储备、连锁销售、行业自律等措施,为农民提供质优价廉的农资服 务。三是打造农产品收购加工服务平台,通过加大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力度,培育一批象敦化长白林海公司、汪清干菜加工厂那样的农产品收购加工企业,促进农产品增值。四是打造农产品销售服务平台,通过新合作延边国贸连锁超市将农产品打入超市,通过与天津、青岛等市供销合作社的跨省联合与合作将延边农产品打入内地城市市场。五是打造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抓住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和省供销合作社在延边建设农村综合服务信息网络试点的机遇,建立覆盖全州城乡的现代信息服务网络,为农民提供网上咨询、网上培训、网上交易等综合服务。
就如何保障供销合作社工作健康快速发展,高杰强调:
一是要切实加强领导。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供销合作社工作,把供销合作社工作纳入政府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中,明确领导分工。要加强县(市)级联合社机关建设,保持各级联合社机构的稳定,做好县(市)联合社领导班子的选拔任用及考核管理工作。目前,还有两个县(市)供销合作社没有纳入财政预算,有的县(市)还存在人员少和只出不进的问题,希望各县(市)政府落实相关扶持政策,保证县(市)级供销合作社人员、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为供销合作社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二是要加大对供销合作社的支持力度。供销合作社是新农村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供销合作社事业是农民的事业。从某种意义上说,对供销合作社事业的支持和帮助就是对农民的支持和帮助。各有关部门要把支持供销合作社工作,作为服务和支持“三农”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结合各自职能,制定切实有效的扶持措施,加大政策、资金、项目等支持力度,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切实帮助供销合作社解决好改革和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各级供销合作社要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请示汇报工作,与有关部门沟通,反映改革和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帮助和支持,同时要从实际出发,开拓创新,不断进取,用扎实有效的工作重塑供销合作社形象,赢得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三是要切实落实好延州发4号文件精神。州委、州政府十分重视供销合作社工作,2007年2月14日出台了《中共延边州委延边州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体制创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延州发〔2007〕号4号),该文件切合实际地指明了供销合作社体制创新的方向、目标,也制定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对全州供销合作社系统今后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供销合作社要抓住这一难得的发展机遇,把文件的精神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把各项扶持政策用足用好。各县(市)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按照文件要求,结合各自职能,切实落实好各项扶持政策,积极帮助供销合作社解决好改革发展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确保供销合作社工作健康快速发展。 四是要切实保护供销合作社合法权益。要按照《供销合作社章程》和《吉林省供销合作社条例》的相关规定,依法维护社有企业、基层社及社员的合法权益,依法管理社有资产。社有资产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各级政府要依法行政,不能随意当成国有资产管理和处置。要制止有关部门、企业、个人侵占供销合作社的资产和改变供销合作社性质,供销合作社的资产也不允许在改制中量化分配给干部职工个人。
据了解,个别县(市)违背有关规定对供销合作社进行改革,导致供销合作社工作瘫痪,正常工作无法开展,这样的改革我们是不提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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