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陵农民有种植小枣的传统,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乐陵市工商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扶持小枣产业发展。
针对以前小枣种植户主要以家庭承包、分散经营为主,枣农种植技术、经营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小枣产业低效率运作、低水平发展的状况,乐陵市工商局积极制定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措施,通过面对面宣传、点对点联系,提高农民的认识,引导组建专业合作社。
在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过程中,乐陵市工商局重点支持具有一定规模、带动性强的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增强其发展活力。在工商局的帮扶下,该县去年先后成立了28家小枣农民专业合作社。
为促进小枣深加工行业的发展,乐陵市工商局积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品牌战略,提高市场竞争力。小枣种植业统一申报注册了“乐陵小枣”原产地证明商标,并被认定为著名商标。针对侵犯“乐陵小枣”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乐陵市工商局与公安、农业等部门建立联手打假机制,实行打假信息互通联络制。仅2009年,就开展专项打假行动8次,查处侵犯“乐陵小枣”商标专用权案件42起。
积极搭建合作平台,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解决融资难问题。乐陵市工商局主动与经贸、银行等部门联系,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目前枣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已获得项目扶持资金200多万元,获得贷款900多万元。
经过精心培育引导,乐陵市枣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呈现加速态势,在已注册的45家小枣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出资总额超过百万元的有13家。2009年,乐陵市小枣种植达500多万株,小枣产业从业人员达4万人,产值近亿元,随着小枣种植规模逐年扩大,效益逐年增加,枣农收入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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