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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开县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方案(试点方案之八)
时间:2004-05-11 00:00:00来源:作者: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开县供销合作社遵照中央、国务院关于供销社工作的两个5号文件、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二代会”、“三代会”精神,在重庆市政府、市总社和开县县委、县政府的领导、重视和关心支持下,围绕“一个目标”(供销合作社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两个重点”(扭亏增盈和清理整顿社员股金)、“三个硬仗”(改革、发展、管理)和“四项改造”(以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改造基层社;以实行产权多元化改造社有企业;以实现社企分开、开放办社改造联合社;以发展现代经营方式改造经营网络),举全社之力,真抓实干,使全社目前摆脱了困境,走向了发展合作事业的新阶段。 
  (一)改革进展情况 
  1、直属企业改革 
  直属企业完成双置换工作(资产置换、身份置换),剩余资产统一由县联社进行管理。新组建12个企业,县联社参、控股的企业10个。其生产经营范围有农资、工副食品、医药、烟花爆竹、农副产品购销、棉麻、果品、废旧物资、纸箱包装生产等。企业员工一律实行聘用制,一部分是入股股东,一部分是公开招聘的业务骨干和经营管理人员。现有资产9500万元,员工380人。 
  2、基层供销社改革 
  基层社的所有资产通过职工置换、与债权人协商清偿债务后,在每个基层社均保留有地理位置较好的经营场所。原企业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重新入股组建成新的企业,通过县联社同意,经营原供销社经营的农业生产资料、医药、烟花爆竹以及生活资料销售和农副产品、废旧物资收购等业务。员工实行聘用制,改造后新企业14个,均为县联社的成员社,在业务上接受县联社的指导。 
  二、综合改革总体思路 
  对所属企业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通过实行产权多元化,在农村大力发展专业合作社和综合服务社,以服务“三农”为目的,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商品连锁经营网络,县联社以社有资产所有者身份,以资本为纽带,参与企业管理,从而实现以县联社统一管理和协调的经营服务系统。  
  三、具体措施 
  (一)多种形式改造基层社 
  1、用股份制公司改造基层社。对经济条件较好、原有优势生产项目的基层社进行股份制改造,通过原企业职工入股,组建加工、运销公司,在农村建立专业合作社或商品生产基地,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民增收,企业增效。 
  2、用“两社”改造基层社。对经济条件较差、没有骨干生产经营项目的基层社通过直接领办专业合作社和综合服务社,引导农民发展商品生产,发展连锁经营网络,为农民提供生产、生活、技术、信息服务,通过领办“两社”的经营和服务发展自己。 
  3、用股份合作社联合社改造基层社。对经济条件一般的基层社通过引导农民根据当地的优势资源和骨干产品发展专业合作社,在交通便利、人口集中的地方发展综合服务社和连锁经营网络,以基层社牵头,组织所属专业合作社和综合服务社建立股份合作社联合社,指导“两社”发展商品生产和连锁经营,在为龙头企业当“配角”和为农服务中,拓宽自己的经营范围和服务领域。 
  4、以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改造基层社,围绕开县农业骨干项目:柑桔、苎麻、葛根、优质梨、生猪、魔芋、肉兔等项目,组建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改造基层供销社。通过改造后的基层社的剩余资产、经营项目,由县联社委托新的企业代管或经营。 
  (二)加强直属企业改革 
  1、加快社有企业股份制改造。在通过资产置换职工身份后,组织原企业职工以自然人身份入股组建成有限责任公司,对原社有资产县联社作为资产所有者入股新企业,县联社以股东身份行使监督和管理。县联社在入股时,根据公司的发展后劲,可采取发展好的公司实行控股,发展差的公司实行参股或不入股。目前除重点发展药业、农资、“联佳”百货、建筑建材四大骨干企业外,积极支持烟花爆竹、废旧物资回收、农副产品商贸、棉麻、果业、包装厂等企业的发展。 
  2、做大盘强骨干企业。县联社集中全社人力、物力、财力,重点打造“三正”药业、“丰谷”农资、“联佳”百货、建筑建材四大骨干企业,借移民搬迁复建和开县建设定位为渝东北区域性中心城市的有利时机,建设一个渝东北最大的购物中心和配送中心,幅射周边区县,利用全县发展的综合服务社连锁店和在城区发展直营网点,健全商品销售网络,形成供销社系统的支柱业务。 
  (三)强化社有资产管理 
  县联社组建成立社有资产管理公司,履行对所属企业资产的出售、租赁、开发、改造等职能,资产范围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无形资产,资产管理公司对资产经营的收益用于对资产的维护、管理人员工资和所属企业的业务发展。 
  (四)大力推进开放办社,广泛吸收各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 
  县联社大力开放办社,凡是承认供销社章程、服从县联社管理的各类合作经济组织、民营企业、私营企业,均可申请加入县联社为成员社,享受供销社的有关优惠政策,县联社对其指导和服务。力争全县吸纳资产在200万元以上的企业20个,其中资产在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5个,总资产达到1亿元,年销售额达到2亿元。 
  (五)深化改革,转变县联社职能 
  县联社被县政府批准成立合作经济联合社后,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两种职能,一方面对供销社参、控股企业和成员企业加强经营管理和业务指导,另一方面组织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指导农村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积极发展商品生产,为农民的生产、生活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技术、信息服务。 
  四、开县供销社综合改革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对所属企业职工全部解除劳动关系,实现职工身份置换,同时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组建新企业,原企业职工以自然人身份投资入股加入新企业成为股东,依照章程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县联社依法组建资产管理公司,对改革结束后各企业的剩余资产进行管理。该项工作已全部结束。 
  第二阶段:对各基层社在解除职工身份后,原单位职工通过重新入股组建新的企业,在农村大力发展专业合作社和综合服务社,通过吸收农民入股加入专业合作社和综合服务社,与农民结成经济利益共同体,使基层社直接参与农业综合开发和农业产业化经营。根据实际,各基层社有的组建成新的股份合作社,有的改造为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有的改造为农副产品加工、运销公司,有的直接建成当地的综合服务社。该项工作已开始进行,到2004年6月底前完成。 
  第三阶段:县联社集中各方面力量,以合资、合作等形式建成医药、农资和生活资料三大配送中心,在基层社发展的综合服务社或愿意加入供销社的各类经济组织中建立连锁店或直营店,形成遍布广大城乡的经营网络。该项工作已经起步,到2004年底初具规模。 
  五、开县供销社综合改革目标 
  通过改革,使企业职工以投资人的身份进入企业,企业的兴衰与其自身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改变用工和分配机制;使基层社紧密贴近“三农”,与农民结成经济利益共同体,通过服务“三农”,发展农村商品生产,参与农业产业化开发,拓展自身的生存和发展空间;使直属企业集中优势资源,重点发展骨干企业,有能力抵御市场风险,促进自身的不断发展壮大;使县联社有更多的精力为政府分忧,组织、引导、服务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同时也有利于加强对所属企业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 
  通过改革,全系统汇总核算单位30个,总资产5亿元,年销售收入10亿元,利税达到5000万元,员工队伍达到3000万人,全县专业合作社达到700个,综合服务社达到30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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