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泸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基本情况
泸县供销社资产总额223.15万元。2000年,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全县供销社系统进行了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按照分类指导、因企施策的原则,认真进行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的产权制度改革。目前,全县供销社企业11个全部完成改制,其中:解体重组7个,破产重组4个。供销社社员股金由1999年2月清理整顿农村合作基金会以前的3710万元下降到38万元,化解了社员股金风险,维护了社会稳定。
产权改革完成后对企业实施重组,主要采取了六种形式:一是对原企业改制后的剩余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造册登记,经过有资格的中介机构评估以后,按照总社和省、市政府有关供销社改革发展的文件精神,县政府委托县供销社管理,代表农民社员持股,参与基层供销社股份制改造,对5个基层供销社实行控股,对1个基层社实行参股;二是对产权改革后企业资产难以变现清偿债务的,按照“债随物走”的原则,重组了1个基层社;三是对无剩余资产的产改企业,按照合伙制形式,由农民大户和基层社职工出资组建的有3个基层社;四是县农资公司破产后,由县供销社和4个基层社等5家共同出资组建了泸县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五是按照股份制对直属公司进行改造,由县供销社控股,组建了烟花爆竹有限公司、龙城建筑机具租赁有限公司,2个公司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运行良好;六是坚持开放办社原则,根据四川省川南农资批发市场的入社申请,吸收该市场加入县联社为成员单位。按照经营者持大股,业务骨干持中股,一般员工持小股的原则,重组企业吸收原企业职工和社会自然人加入。我县重组后的10个基层供销社和5个县级公司,入股总金额743.6万元,入社社员达456人,县联社以资产转抵入股292万元,占入股额39.27%,企业经营者入股152万元,占入股总额20.44%,一般股东302.3万元,占入股总额的40.65%。
二、改革的总体思路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加快供销社发展这一总目标,继续深化供销社改革,健全现代管理制度,不断增强服务实力,大力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构建现代流通网络体系,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在发展农村商品流通、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作用。
三、综合改革试点目标
到2006年末,全县供销社在体制创新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基层供销社12个,8个县级公司(市场,厂),建设龙头企业5个,发展农资连锁配送中心15个,领办各类农村专业生产合作社40个,建立专业(行业)协会24个,社区综合服务社10个,经济信息服务中心1个,发展农贸市场2个。通过综合改革,力争使全县供销系统经营服务总额在2003年的1.4亿元基础上增力至2.1亿元。
四、主要措施
(一)整合业务资源,构建现代流通网络服务体系。以现代流通方式改造传统的经营网络,引入现代经营理念,发展新型业态,推进现代营销方式,依靠供销系统的网络基础,对现有业务资源进行整合,全县系统构建七大网络体系。
1、以农资有限公司为龙头,完善和规范农资连锁经营体系。一是在现有总经销、总代理的供货厂家的基础上,扩大农资商品总经销、总代理范围;二是加盟四川“邦力达”农资连锁集团;三是实行跨区域的连锁配送经营;四是联合农业三站,共同搞好农资服务;五是规范连锁配送经营管理。全县力争3年农资连锁配送中心由现在的9个发展到15个,农资连锁配送站由70个发展到100个,村级农资供应网点由367个发展到500个。
2、以烟花爆竹有限公司为龙头,建立烟花爆竹经营服务体系。一是完善烟花爆竹内部经营管理;二是实行连锁配送经营,扩大烟花爆竹经营规模,发展委批部30个,零售点200个;三是配合有关部门整顿和规范烟花爆竹流通市场。
3、以废旧物资回收公司为龙头,构建再生资源经营服务体系。发展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站25个,扩大生活性再生资源经营,创造条件争取发展报废汽车拆解业务。
4、以龙城建筑机具租赁有限公司为龙头发展租赁业务。扩大租赁范围,由现在的建筑机具租赁扩大到农业机械、农机具的租赁业务。
5、构建食盐供应服务体系。对全县供销社的食盐经营,由县供销社对市盐业公司统一签订供货合同,统一执行计划,发展食盐委批点60个。
6、构建日用消费品经营服务体系。对现有608个日用消费品经营门点实行企业化管理,门点式经营,实行统一店名标志,统一服务公约,经营者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7、构建农产品购销服务体系。围绕我县特色农产品组建农产品专业公司,发展农产品加工企业,着力抓好农产品精、深加工,提高农副产品的附加值。
(二)大力推进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
以供销社为依托,采取领办、联办等形式发展农村各类合作经济组织,到2006末,全县发展专业生产合作社40个,专业(行业)协会24个,社区综合服务社10个,建立经济信息服务中心1个。
1、建设农村商品基地。重点抓好甜橙、桂圆、蔬菜、蚕桑、黑山羊等基地建设,引导农民进入市场,以专业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和社区综合服务社等形式把分散的农民组织起来,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积极发展农村经纪人服务队伍,促进农产品的销售。
2、发展农产品行业协会。以优势产业和特色农产品为基础,联合相关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龙头企业及经营、种植、养殖大户,发展水果、蚕桑、生猪、蔬菜、中药材等行业协会,推进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3、拓展社区综合服务。基层供销社要以乡镇建设社区为契机,积极拓展社区综合服务。对基层供销社干部职工被选举进入社区居委会领导班子的企业,要坚持供销社为农服务与社区建设并重的原则,努力做好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并建立社区综合服务社;对未进入镇社区领导班子的企业,要积极参与所在地的社区服务,发展综合服务社,为方便城镇居民生活发挥供销社的作用。
4、抓经济信息服务中心建设。县供销社在已开通“四川党政网”的基础上,又投资3.2万元,新购置微机5台,使县供销社微机达到8台,新安装开通了宽带互联网。由县供销社主办“泸县合作经济网”(www.lxcoop.net)正式开通。要进一步加强经济信息中心建设,充分发挥信息服务功能,使之成为农民获取市场信息、的重要渠道,成为党和政府指导农业结构调整和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参谋助手。
5、建立农村“三农”服务中心。在全县24个镇以供销社为依托,联合农经、农技、畜牧、农机等部门,建立“三农服务中心”,增强为农服务功能。
(三)继续深化改革,推进开放办社。凡是与供销合作事业相联系的各类合作经济组织和经济实体,只要承认供销合作社章程,履行其义务,按照规定交纳入社股金的均可申请加入供销合作社。初步拟将泸县商业联合公司、泸县银华茧丝绸有限公司、泸县吉龙食品有限公司等企业吸收加盟为县供销社成员单位。通过开放办社,壮大供销社实力,拓宽供销社的服务领域,使供销社成为农村合作组织联合体。
(四)实施人才兴社战略。加快供销社改革与发展,关键在人才。根据省供销社关于加快人才资源向人才资本转变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大力实施人才兴社战略,整合现有人才资源,充分挖掘现有人才资源潜力,避免和防止人才资源不合理的积压和浪费。要按照“有什么业务,引进什么人才,有什么人才,开展什么业务”的要求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打破区域、行业、部门、身份和所有制的限制,面向社会广揽人才,壮大供销社队伍实力。
(五)加强基层供销社建设
1、推进产权多元化改造。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用产权多元化改造基层供销社,引入外部产权嫁接,调整县联社控股、参股比例,全面提升运行质量。同时,积极探索以乡镇建社的路子,对产权制度改革后未组建基层供销社的镇,因地制宜,条件成熟的提出申请,经县供销社批准同意,可组建基层供销社,接受县供销社的指导、协调和服务。
2、优化企业股权。供销社改制重组企业,多数职工都以平均股权入股,不便于企业管理,为解决经营管理中股权平均化带来的矛盾,企业逐步将股权向经营管理者适当集中,使经营管理者的积极性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
3、加强企业管理,完善规章制度。一是加强组织建设,已组建的供销社企业要按照党委、政府的规定,建立健全党组织、工会、共青团等,充分发挥党对企业的领导作用和群团组织的助手作用;二是加强制度建设,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和完善各种规章制度;三是改革用工和分配制度。
(六)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对县级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泸县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李林涛任组长、副县长廖兴无、李小平任副组长,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农工办、县农业局、县供销社、县科技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农机局,县畜牧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县供销社,由县供销社主任陈永林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七)政策扶持
为确保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建议县级有关部门在财政、金融、税收、科技、工商等方面给予优惠和支持。
1、依托供销社兴办的专业合作社、专业生产技术协会和社区综合服务社等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享受国家和各级政府给予的各项优惠政策。
2、供销合作社为农业生产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技术和劳务服务的收入,享受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有关优惠政策。
3、依托供销社兴办各种服务“三农”的合作经济组织,政府和有关部门应给予扶持和帮助,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向其乱摊派、乱集资。有关部门在收取各种费用时要给予照顾。
附件:
泸县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时间进度表
泸县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分三步实施:
第一步,到2004年末完成试点实施方案的制定、报批和组织实施工作,重点抓好10个基层供销社、6个县级公司(市场)、1个信息服务中心的规范管理;发展农村各类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10个,建立社区综合服务社2个,建立农村商品基地10个,培育和发展农产品加工企业2个,发展农资连锁配送服务网点20个;开放办社,吸收加盟供销社成员单位3个,使全县供销社经营服务总额1.8亿元。
第二步,到2005年末,按照经济区域发展要求,探索以乡镇建社试点,发展基层供销社2个,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10个,专业技术协会10个,社区综合服务社3个,发展龙头企业2个,以供销社为依托建立“三农”服务中心5个,使全县供销社经营服务额达到2亿元。
第三步,到2006年末,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10个、专业技术协会5个,社区综合服务社3个,发展农产品基地5个,建立“三农”服务中心5个,对已发展的市场、龙头企业和农村服务网络体系进一步完善,发挥其职能作用,使全县供销社经营服务总额达到2.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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