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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合作社系统“四五”普法依法治理总结验收标准
时间:2005-06-02 00:00:00来源:作者:

       一、普法机构健全,规章制度、学习制度完善可行 
  1.建立健全了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本单位要有一位主要负责同志分管,配备有专职的法律工作人员和必要的办公设备,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2.制定了法制宣传教育规定或其他形式的规范性文件,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行建章立制,以制度规范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3.建立健全了普法依法治理奖惩制度,普法工作与评先树优工作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挂钩,作为年度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 
  4.建立健全了普法工作监督检查制度,围绕年度普法工作目标及时组织了检查,使具体工作落到了实处。 
  5.制定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意见或实施方案。 
  6.能及时了解和掌握本单位普法的进展情况,主动解决普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普法措施得力,学习形式多样,按期完成宣传教育的各项内容 
  7.普法工作所需经费按时足额到位,做到专款专用。 
  8.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集中学法制度、法律知识培训制度、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积极推进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考试成绩作为干部考核、任职、定级、晋升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并记入档案。同时采取了自学、讲课、讨论等多种形式,广泛地在领导干部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9.建立健全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企业职工法制教育、企业法律顾问等制度。 
  10.普法工作措施得力,贴近实际,法制宣传教育已经深入到了基层,而且取得了显著成效。 
  11.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如举办法制专题讲座、法律知识培训班,组织法律知识竞赛;积极利用当地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等大众传媒开办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法制专题节目;充分发挥了各级供销合作社所办报刊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作用,开辟了法制宣传栏目、法制园地;利用办公电脑联网,开展网上普法宣传,利用互联网的优势扩大了法制宣传工作;通过各种文艺活动,进行法制宣传。 
  12.学法用法工作做到规范化、制度化,能按规定的时间完成学习内容。 
  三、广大普法对象认真学法用法,依法治理能力显著提高 
  13.各级联合社领导干部和主要负责人带头学法用法,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有所提高,带动了本单位学法用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14.基层社和专业合作社的负责人自身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有所提高,促进了基层社的改革和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和发展;同时积极向广大农民社员进行了法制宣传教育,明确社员权利义务,调动社员参与的积极性,有效促进了基层合作经济组织的健康发展。 
  15.企事业单位的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水平、依法治企的能力显著提高,能够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在市场竞争和经济合作中面临的各种问题。领导班子和经营管理者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行为,诚信意识增强,无重大合同纠纷。 
  16.供销合作社所属各院校把法律课程列入在校学生的必修课范围,考核合格率达到90%以上。学生在学习专业知识外,掌握基本的法律常识,法制观念普遍提高,具有良好的自我约束和自我保护意识。 
  四、法制教育和法制实践相结合,全面推进供销合作社的依法治理工作 
  17.积极推进依法治社工作,坚持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经营,无重大责任事故、重大经济纠纷发生。 
  18.积极总结和推广依法治理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有力推动和促进了专业合作社、基层社、社有企业和联合社的健康发展。 
  19.各级供销合作社及社有企事业单位完善了法律顾问制定,加强了合同管理,完善了合同审核登记和备案制度,建立了重大投资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审核制度,对社有企业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中的重大问题,积极听取了法律顾问的意见,推行了社务公开、企务公开,健全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普法工作真正落到了实处,成绩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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