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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信息(2005第1期)
时间:2005-06-22 00:00:00来源:作者:

  复刊词: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根据中纪委关于建立大宣教格局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总社党组决定,恢复出刊《纪检与监察》信息,并更名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信息》(下称《信息》),建立供销合作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信息平台。《信息》采取不定期出刊的形式,介绍通报供销合作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交流推广工作经验,开展理论研讨,分析典型案例。不断提高供销社系统党员干部反腐倡廉的鉴别力,增强免疫力。欢迎总社各部局、各企事业单位、各地供销社纪检监察等部门积极踊跃投稿,推动供销社及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发展,为促进供销社的改革发展作出贡献。 
 
  中纪委五次全会召开以后,总社立即召开了党组扩大会议传达会议精神。全国政协副主席、总社理事会主任白立忱同志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强调要结合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好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把加强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开展,作为抓好先进性教育和做好各项工作的思想统帅和政治保证。要按照中央的要求,认真抓好《实施纲要》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切实把总社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向深入。总社党组书记周声涛同志指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保证“四代会”精神的落实,推动供销社的改革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抓紧。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光是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各部门都有责任,要形成合力,齐抓共管,认真抓好总社反腐败惩防体系的建设。要狠抓源头治理,把制度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加快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靠制度管人管事,靠制度规范从业行为;把加强监督作为重点,特别是抓好敏感时期、重点部位、重大事项、关键人员的监督,保证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落到实处。

  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要求,结合总社实际,对如何建立健全反腐败惩防体系作出了具体部署。强调着重抓好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思想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深入抓好经常性的思想教育。突出抓好理想信念教育、优良传统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党纪条规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教育。一要充分利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的有利时机进行教育。二要树立先进典型,进行正面引导。三要利用反面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四要以建设惩防体系为内容,以提高专业素质、推动工作为目标,搞好各类培训。五要恢复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信息》,建立总社反腐倡廉教育的信息平台。

  二、加强制度建设,为从源头上治理腐败提供保证

  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基本制度。有重点地加强制度建设,制定总社落实《纲要》的实施办法,修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订和完善总社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完善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

  建立健全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制度。积极推进人事制度改革,深化财会制度改革,要坚持和完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和政府采购招、投标制度,认真落实社务公开制度。

  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建立健全廉政谈话制度、任前谈话制度、诫勉谈话制度、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三、强化监督制约,防止职权滥用

  要以加强党内监督为重点,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手段。加强党内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职能监督,加强财会审计监督,严格责任追究。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和效能监察。

  四、加大查办案件的力度,严肃党的纪律 

  要密切关注供销社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综合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两种手段,做到宽严相济,经济和社会效果相一致。

  五、加强对系统的指导,推动行业纠风工作,强化为农服务

  继续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结合供销社系统的特点,制定对系统企业经营、诚信状况进行有效监管和科学评价的制度和办法。

  坚持打假扫劣。始终把维护供销社良好形象、维护农民利益放在首位,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监督、狠抓服务。防止坑农害农问题的发生。

  强化文明服务示范活动。认真履行公开向社会作出的服务承诺,带动农资、棉花、烟花爆竹、食盐等重点行业提高为农服务水平。坚持纠建并举、重在建设的原则,通过多种方式树立行业新风,优化发展环境,推动行风建设的深入开展。

  六、加强领导,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

  成立总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由总社党组书记周声涛同志任组长,党组纪检组组长佟宝君同志任副组长,监察局、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厅、人事部、审计局、直属企业办公室、社团管理办公室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为全面落实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奠定了组织基础。

  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建立总社纪检监察工作联络员制度,机关各部局要确定一名纪检监察工作联络员;各直属企事业单位要指定一名领导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条件的要设立纪检部门,并明确专人负责。形成总社纪检监察工作网络,保证纪检监察工作的组织落实。

  加强对系统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根据中纪委关于要抓系统的要求,每年召开一次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会议,总结交流带有行业特点的反腐倡廉经验,加强联系协调,形成上下联动,强化指导监督。

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监察局
2005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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