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印发示范基层社标准,主要内容如下:
一、领导班子强。班子团结协调,开拓进取,务实重干,有一支奋发有为的干部职工队伍。
二、体制机制新。坚持合作制原则,实行民主办社、开放办社;完善与农民的利益连接机制,保障社员的合法权益;体现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性质。
三、服务功能全。牢记办社宗旨,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完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领办一个专业合作社(协会);办好一个庄稼医院;建有农产品交易市场;村级综 合服务社在行政村的覆盖面达到80%以上;“两社一会”达标率在50%以上。
四、经营情况好。不断创新经营方式,提高为农服务水平。建有连锁配送中心和农村超市;农资经营市场占有率在70%以上;农产品和农村消费品合同购销率达到50%以上;年实现利润在10万元以上。
五、社容店貌佳。社有资产得到有效开发利用,拥有一定规模的营业设施,店容店貌整洁,实行了统一标识,经营品种齐全,商品陈列美观。
六、坚持诚信经营。遵守行业基本规范,开展优质服务,无假冒伪劣商品等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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