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做好2001-2005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教育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按照《通知》中规定的先进评选条件,结合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有关情况和各地报送的普法材料,经过认真研究,向全国普法办推荐的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1家、先进个人1名、先进工作者1名现初步确定如下:
1、先进单位:河南省供销合作社
2、先进个人:傅兆舜 浙江省德清县供销合作社法制科科长兼法律顾问室主任
3、先进工作者:赵洪 山西省供销合作社审计处副处长、法律顾问室主任、普法办公室主任
现对以上单位和个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2005年12月28日到2006年1月5日,欢迎系统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提出意见,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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