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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全国供销合作社基层工作会议的通知
时间:2006-04-11 00:00:00来源:作者:


       为贯彻落实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总社)四届二次理事会议和《关于加快基层供销合作社发展,全面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供销合字[2006]10号)文件精神,研究、部署加强基层供销合作社建设的各项工作;同时,对县级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进行总结,探讨进一步推动试点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定于2006年5月中下旬在浙江省瑞安市召开全国供销合作社基层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总结近年来基层供销合作社改革和发展情况,对如何贯彻落实总社《关于加快基层供销合作社发展,全面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做出全面部署;具体部署“千社千品”富农工程和“一社两店”入村服务工程的有关工作;通报县级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提出进一步推进试点工作的意见和新确定的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名单。 
  (二)讨论总社制定的全国基层供销合作社发展规划方案(征求意见稿)和全国“百强”基层社评选方案(征求意见稿)。 
  (三)发布新修订的供销合作社统一标识,并就标识的使用和管理进行说明。 
  (四)基层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和县级社综合改革试点先进单位经验交流。 
  (五)请国家开发银行专家介绍国家开发银行与供销合作社进行融资合作的有关事项;请商务部专家介绍“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双百市场工程”情况。 
  (六)请总社有关部局和直属单位的负责同志介绍关于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关工作,并与试点县社主任进行交流。 
  二、参会人员 
  各省(区、市)供销合作社分管主任、合作指导(基层业务)处处长、县级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单位主任。 
三、会议时间和地址 
  会议定于2006年5月下旬在浙江省瑞安市召开,会期3天,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这次会议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总社四届二次理事会议精神的一次重要会议,对于供销合作社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特别是对于加快基层社发展、县级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具有重要意义。请各省(区、市)供销合作社给予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并将参会人员名单于5月1日前报总社。同时,各综合试点单位要根据会议内容,认真做好会前准备工作,针对试点工作存在的问题,在会上向有关方面的负责同志进行业务咨询。 
  联系人:王庆媛 
  电  话:010-66052445 
  传  真:010-66050570 
  E-mail:wangqingyuan@chinacoop.gov.cn 
 
                    200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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