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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部(社有资产监督管理部)举办深化企业改革与发展...
时间:2007-07-06 00:00:00来源:作者:

  按照顾国新副主任“认真学习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的批示,6月29日至30日,财会部(社有资产监督管理部)结合“总社企业深化改革与发展动员大会”精神,在京举办了“深化改革与发展”、《企业会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企业所得税法》和《公司法》专题培训班,总社出资企业财务负责人和办公室主任共40人参加了培训班。培训班邀请了财政部会计司王鹏处长和刘丽华博士、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陈富良处长、北京市地税局张翅处长进行了授课,西城区地税局、二龙路税务所的相关负责人也到现场与大家进行了交流。

  财会部(社有资产监督管理部)副部长马建新在培训班做了重要讲话。他首先代表财会部王林部长及财会部的全体同志向参加这次会议的企业财务工作者和其他相关同志表示亲切的慰问和感谢。他指出,总社出资企业发展很快,在座的各位都为企业发展做出了贡献,进一步促进企业发展是这次培训班的出发点。随后,强调了这次培训班的目的和意义。他指出,这次培训班主要是全面贯彻落实“总社企业深化改革与发展动员大会”精神,要为企业在新的起点上深化改革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做好各方面的工作准备。市场经济越发展,财务工作越重要,没有财务工作保证,就无法促进企业有序健康发展,顾主任曾有过具体批示,要求大家认真学习研讨,这次培训班也是总社领导指示精神的具体落实。同时,这次培训班还要研究一个意见、两个办法在具体操作上的一些问题,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问题。最后,对参加培训班的人员提出了要求,他指出,这次培训班时间紧、内容多,希望大家认真听讲,多采取互动的学习方式,这次培训班仅是个开头,以后还要举办各种类型的培训,各位参加培训的人员还要组织本单位的有关人员学习,希望大家坚持学习,不断更新知识,加强财会人员素质建设,以更好的水平做好财会工作。

  培训班首先由企业资产处副处长邢宏伟给大家讲解了《总社关于加快出资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意见》、《总社全资及控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总社全资及控股企业重大事项审批与备案办法》的内容,并就具体实施中的问题做了说明。第二项内容由总社法制办的李轩副处长为大家讲解了新旧《公司法》的主要区别和核心内容等。第三项内容请财政部会计司的刘丽华博士为大家讲解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第四项内容请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的陈富良处长为大家讲解了新的《企业所得税法》。

  参加培训班的同志认真听讲,并进行了积极的互动沟通交流。大家普遍反映,参加这次培训班更新了知识,理清了今后的工作思路,受益非浅,决心为深化企业改革和发展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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