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7月6日电(记者董峻)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副主任李春生6日说,供销合作社已成为兴办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骨干力量,在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中起到了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目前,全国各级供销合作社已举办了21967个各类专业合作社。
同时,各类专业经济协会已发展到14147个,两者共占全国较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总数的24%。入社成员有756万人,占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成员数的32%。
李春生是在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主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立法与实践国际研讨会”上说这番话的。他表示,7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明确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律地位,为规范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为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这部法律的颁布实施,对规范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提高农村合作经济发展水平,进一步推进农业经营管理体制创新都具有重要意义,也标志着我国合作社发展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李春生说。
资料显示,成立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中国供销合作社系统,经过几十年的改革发展,已经形成了完整的组织体系和遍布全国的经营服务网络,成为我国最大的合作经济组织。目前,全国共有31个省级联合社、342个省辖市级联合社、2374个县级联合社和21617个基层社,经营服务网点40多万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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