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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与惩处并重 反腐与倡廉同行
时间:2008-12-10 00:00:00来源:作者:
自2006年以来,总社纪检组、监察局发现、挖掘和持续推动了宣传、学习周华先进事迹活动。在总结和宣传周华先进事迹过程中,我们坚持围绕和服务总社中心工作,按照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做到教育与惩处并重,反腐与倡廉同行,不断探索新形势下适合供销合作社特点的反腐倡廉新途径。
反腐倡廉要坚持纠建并举、破立结合
近年来,总社纪检组、监察局按照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精神,从供销合作社不是政府部门,不承担行政职能的实际出发,在坚持查办案件,利用反面典型警示大家不能干什么的同时,注意发现和树立先进典型,充分运用身边的人和身边的事,明示和引导大家应该干什么,从根本上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反腐倡廉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不断探索符合供销合作社特点的反腐倡廉新路子。发现、总结和宣传周华先进事迹,正是基于这一思路积极探索的结果。
几年来,总社纪检组、监察局集中力量查处了王晓民失职渎职、张玉琦滥用职权、刘林祥挪用公款等重大违法违纪案件,有力地打击了腐败分子,保护了社有资产安全,为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提供了良好环境。与此同时,我们始终把“倡廉”放在与“反腐”同等重要位置,大力加强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融教育、制度、监督为一体,做到预防为主、教育在先,开展多种形式的勤政廉政教育。如坚持对局处级领导干部开展任前谈话,定期对机关和直属单位“一把手”进行廉政谈话,对出现错误苗头的干部实施诫勉谈话,每年对处以上干部集中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培训,举办党风廉政建设联络员培训班,组织参观反腐败展览等,收到了良好的效果。这说明,纪检监察部门必须深刻理解和全面贯彻党中央关于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的方针,着重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真正做到纠建并举,破立结合,在坚持严惩腐败的同时,大力加强教育和制度建设。
反腐倡廉要坚持弘扬主旋律、唱响正气歌
腐败行为首先是从思想蜕变开始的。反腐倡廉必须要在坚决打击腐败行为,严惩腐败分子的同时,理直气壮地用时代精神教育人,用先进典型鼓舞人,用高尚情操激励人,引导党员干部廉洁奉公,干事创业。周华事迹集中体现了公而忘私、勤奋敬业的奉献精神,艰苦奋斗、开拓进取的创业精神,依法经营、科学管理的务实精神,严格自律、克己奉公的廉洁精神,这是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需要大力弘扬的主旋律。2008年7月到8月,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中央各大主流媒体在“时代先锋”栏目集中报道了周华先进事迹,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大家深有感触地说,纪检监察工作不仅是查坏人,也树好人,不仅可畏也可亲。这进一步增强了纪检监察工作的亲和力和影响力。总结宣传周华先进事迹活动说明,广大党员干部的主流是好的,腐败分子只是极少数,纪检监察工作一方面要严厉打击腐败现象,消除不和谐音符,另一方面要大力弘扬主旋律,唱响正气歌。
反腐倡廉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实践中,我们体会到,纪检工作必须融入部门工作和业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服务中心和大局中找准位置,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才能有生命力。周华不仅是廉洁自律的典型,更是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模范。通过宣传周华爱岗敬业、无私奉献,诚实守信、开拓进取的先进事迹,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激发起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清正廉洁的自觉性、加快发展的坚定性,大家学周华、找差距、比贡献、创佳绩,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争做贡献。通过总结宣传周华先进事迹,我们深切感到,只要纪检监察工作积极主动融入中心工作,就能够出生产力。
反腐倡廉要坚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
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善于总结基层的典型和经验,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有效途径。周华先进典型就是总社纪检组、监察局在深入基层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和年终考核工作中发现并总结形成的,在主要事迹得到总社领导肯定后,我们又深入中再生公司常州办事处、常州货场、江苏物资回收有限公司以及用废企业等基层单位,分别与业务员、用废企业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先后召开了9个不同类型的座谈会,深入了解和调研周华的先进事迹及成因,形成文字材料。后又多次返回中再生公司和有关基层单位,广泛征求意见,反复10多次进行修改,最后形成了向党组和中纪委的报告稿。由于工作扎实,事迹过硬,周华这个典型得到广泛认可和赞誉。通过组织周华事迹的总结宣传工作,我们进一步体会到,反腐倡廉工作是一项实践性很强的工作,决不能满足于坐在机关开会、发文件,而是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调研,在实践中、在群众中发现工作亮点,总结经验,推进工作。
反腐倡廉要坚持依靠领导、争取支持
充分依靠党委的正确领导和积极争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大力支持,是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保证。周华事迹的总结宣传工作自始至终得到了总社领导和中纪委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全国政协副主席、原总社理事会主任白立忱,总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李成玉,总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常务副主任周声涛,总社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佟宝君等先后作出批示和指示,指出周华事迹感人,是供销社在当前改革发展中应标榜、树立的典范,要在总社直属机关进行大力宣传。根据工作需要,专门成立了总社周华先进事迹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谋划和组织宣传报道工作。总社党组授予周华“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国家人事部和总社联合授予周华“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劳动模范”称号。中纪委对周华先进事迹给予充分肯定,并对宣传周华予以大力支持。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纪委副书记何勇,中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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