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探索发挥和提升监事会监督能力新途径,促进新疆供销合作事业科学发展,现提出了一些具体举措和建议,与大家共同交流探讨。
一、坚持解放思想,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监督工作
进一步提高对做好监督工作的认识,增强搞好监督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供销社各级监事会作为社员代表大会制度下,履行对理事会(董事会)执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正确办社方向,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实行监督的机构,与理事会(董事会)是既分工制约,又支持配合的辩证关系。发挥和提升监事会的监督作用,是实现民主政治的重要形式,是供销社改革发展的需要,是改善法人治理结构的需要,是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需要。供销社各级监事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于供销社改革发展大局,关键在于认识上要有新突破、发展上要有新思路、改革上要有新举措、监督上要有新特点。
二、创新体制机制,夯实监督工作基础
1、强化监督工作制度建设
制度建设是促进监事会工作科学化、程序化、规范化的核心。首先各地供销社和社有企业监事会要紧紧围绕科学决策、民主监督的要求,加强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建设。其次监督供销社各级理事会(社有企业董事会)建立和完善经营决策、管理制度,规范其决策程序和经营行为。从制度上保证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体制机制。做到监督工作有章可循,监督检查有据可依。
2、创新监督工作体制
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监督工作体制,一是理顺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的组织体系,根据《社章》规定,建议通过法定程序将地区供销合作办事处改组为合作社联合社。二是积极探索开放办社,改革创新社有企业监督管理体制。建议借鉴国有企业监督管理经验,结合社有企业实际,通过试点,探索向社有企业外派监事会的途径,提高监督效能。三是不断探索监督方式和手段,既要独立开展工作,又要与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部门相互配合,合理有效利用内部监督资源。
3、建立完善监督工作激励机制
根据监事会工作和监事会队伍的特点,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逐步探索建立包括薪酬、培训、奖罚等内容在内的激励约束机制,研究制定和实施监督检查工作评价体系和标准,促进提高监督工作质量和水平。
三、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高监督工作水平
“调查研究,反映情况,检查监督,提出建议”是供销社监事会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之一。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没有调查,更没有参与决策权。调查研究是基础,反映情况是手段,检查监督是职责,提出建议是责任。要坚持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工作,坚持突出重点,采取专题调查研究、基层走访、发挥社情民意联系点网络作用等多种途径,把调研督查工作做实、做深、做细,要讲效率、重效果。
四、坚持“以财务监督为核心”,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在实际履责中,供销社各级监事会一是通过对供销社及社有企业重大决策过程、执行程序、发展战略制定、制度建设等进行监督,特别是对其财务管理状况、经济效益、资产运营情况以及社有资产经营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等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及时发现财务管理等方面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有针对性采取纠正和防范措施,提出完善制度建设等方面的建议;二是在进一步完善社有资产管理体制和社有资产监管及经营的有效形式上进行积极探索,确保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逐步建立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经营活动监督与对经营者监督相结合,制度建设监督与执行制度监督相结合的监督工作体系。
五、进一步加强社情民意监督工作,为推进民主监督管理提供有效途径
建立社情民意联系点,完善相关工作机制,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是有效推进民主监督和管理的重要形式之一,是监事会履行职责的重要基础和关键环节。各地供销社及社有企业监事会应把社情民意监督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加强同各级监事会组织、各联系点单位和监督员的联系,通过会议、调查、座谈、专访等方式,利用简报、信息等手段,强化社情民意监督工作,搭建起农民、消费者等与供销社之间沟通的桥梁。
六、加强学习培训,全面提升监事会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
在新的形势下,能否树立监事会权威,做到有效监督,取决于监事和监事会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道德修养和监督效率的提高。一是监事和监事会工作人员一定要树立终身学习的意识,树立勤奋好学、学以致用的良好学风,契而不舍、务求实效的工作作风,努力掌握和遵循民主监督工作的发展规律。二是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学习和培训,切实提高监事和监事会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各项专业知识及工作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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