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党委、支部:
现将《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直属机关2009年党建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九年二月十八日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直属机关
2009年党建工作要点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总社)2009年直属机关党建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总社四届六次理事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总社的中心工作,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以巩固深化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为重点,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努力在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上取得新成效,不断开创总社党建工作新局面,为完成四届六次理事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
一、深化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上下功夫
(一)深化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各单位党组织要在前一阶段集中学习实践的基础上,抓住根本、统筹全局、立足长远,巩固学习实践活动取得的成果,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首先要抓好党组整改方案的落实,按照方案任务分解目标、责任和时限要求督促主管部门党组织抓好落实,并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其次是抓好各单位党组织对本单位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的落实工作,确保学习实践活动成果的充分体现。要把落实整改方案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考核内容,没有完成年度整改任务的党组织,实行“一票否决”,不得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二)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学习。坚持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学习、宣传、教育作为理论武装工作的重点,结合纪念建国60周年等重大活动,深入开展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的教育并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刻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精髓。抓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读本》的学习,更好地发挥强基固本的作用。党员要制定年度自学计划,机关党员要认真撰写《党员读书笔记》。
(三)不断完善和创新理论武装工作格局。在坚持现有的以党组中心组学习为龙头、局处级干部为重点、党支部抓落实的理论武装工作格局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和创新。修订《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组中心组学习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的各项规定,充分发挥中心组学习的龙头作用。继续开展创建学习型党支部活动。各单位党组织要抓好学习载体的创新,运用定期出讨论题、互动式、模拟式、答疑式、菜单式等新的方式方法,把理论武装工作搞得丰富多彩、生动活泼,提高针对性和有效性。适时举办一期基层党务干部培训班。邀请专家学者就形势、经济、党建等理论问题作3-4场专题报告。继续发挥党校在理论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选送业务骨干进党校学习。
二、围绕中心抓党建,在服务大局、推动工作上下功夫
(四)围绕中心谋划党建工作。牢固树立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思路,始终坚持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业务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使党的工作始终与中心工作同频共振。各级党组织要紧紧围绕总社“加强县域经营服务网络建设,大力加强基层社、专业合作社建设,大力推进协会建设,创新总社出资企业的管理机构和管理体制”以及加强机关建设等重点任务,研究党建工作的着力点,在落实中心任务中有行动,在推动中心任务完成中有作为。开展机关、企业、事业、社团不同类型的党建调研活动,在分类指导上取得新进展。
(五)继续开展“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争做贡献”活动。以继续开展“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争做贡献”活动为载体推进党建工作的全面开展。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根据单位不同工作性质,改进和调整党建考核内容,提高考核评价的科学性。突出实绩考核评价,把为党组、理事会建言献策采纳情况和开拓创新取得突出业绩情况作为重要指标,提高考核评价的导向性。改进考核评价方法,提高考核评价的真实性。充分运用考核评价结果,提高考核评价的效用性。
(六)提高党员干部运用科学发展观应对危机、促进发展的能力。各级党组织要把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统一到总社四届六次理事会议精神上来。充分调动党员干部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推动供销合作社加快发展中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强化机遇意识、发展意识、责任意识、效率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处理热点焦点难点问题的能力、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在本职岗位上攻艰克难、真抓实干,以实际行动践行科学发展观,为完成总社的中心任务和单位赋予的职责做出新贡献。
三、夯实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基础,在坚持以人为本、从严治党上下功夫
(七)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进一步增强服务基层、服务广大党员、服务群众的意识,搭建服务平台,拓展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今年要加强对改制后企业党组织设置和党组织作用发挥问题进行调研。各党组织要切实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扬党内民主,推进党务公开,推行发展党员公示制,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建立关怀慰问机制,注重解决下岗失业党员、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的实际困难,增强党组织的感召力和亲和力。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多做暖人心、顺民意的事情,坚持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维护群众的切实利益。
(八)切实增强党员意识。党员意识是党员政治觉悟和党性观念的具体体现,是共产党员立身之本,是党保持和发扬先进性的重要前提。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员先锋意识、宗旨意识、纪律意识的教育。加强先锋意识,就是要教育党员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性质、纲领和奋斗目标,走在群众的前列,在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忘我工作、无私奉献上作表率;加强宗旨意识,就是要教育党员始终不渝地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摆在第一位,把群众的困难疾苦放在心上,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加强纪律意识,就是要教育党员高度自觉地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自觉用组织纪律和党的先进性要求约束自己,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通过教育,激发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在完成各项急难险重任务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九)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从严治党,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保证。各级党组织要加强组织建设,健全组织,随缺随补,按时换届。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坚持党内民主集中制,凡属重大问题需集体研究决定。各单位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做到在政治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要坚持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的制度,严格执行诫勉谈话和函询制度,把从严管理的要求贯穿于党员干部日常管理的全过程。
四、加强党性修养,在改进作风、促进反腐倡廉上下功夫
(十)深入推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领导干部作风问题,说到底是党性问题。党性是作风的内在根据,作风是党性的外在表现,党性纯洁则作风端正,党性不纯则作风不正。”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讲话精神,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大力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实行各单位“一把手”负责制,班子成员也要按职责分工对分管单位的作风建设负责。要对各单位作风建设情况和制度废改立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作风建设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坚持机关党委、办公厅、人事部、监察局等部门会商制度,研究分析作风建设形势,提出改进办法,适时向总社党组报告带倾向性的问题。要把各单位作风建设情况纳入年度党建考核的重要内容。作风建设出现严重问题,给总社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单位“一把手”的责任。
(十一)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认真贯彻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和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党章,做到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要改进反腐倡廉教育方式方法,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参观走访、实地考察、共建活动、英模报告、读书演讲、专题征文、知识竞赛等干部群众所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开展理想信念、优良传统、国情社情、廉洁自律、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不断推进反腐倡廉教育的深入,筑牢反腐败的思想防线。会同监察局共同组织反腐倡廉专题报告会、举办纪检(联络)人员培训班、参观反腐展览等。
(十二)加大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进一步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体系,强化监督检查。注重事先预防,发现问题早打招呼。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充分发挥查办案件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警示作用、弘扬正风正气的促进作用、源头治理工作的引导作用。
五、发挥群团组织作用,在凝聚人心、推动和谐上下功夫
(十三)进一步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适合总社特点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争当精神文明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个人。积极研究和把握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及时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大力宏扬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提高干部职工精神文明素质。要高度重视维护稳定工作,特别重视做好敏感时期的稳定工作,做好同“^法**功”邪教组织斗争的各项工作,为保证总社中心任务的完成提供稳定的环境。进一步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对老同志政治上多关心,思想上多沟通,生活上多照顾,精神上多关怀。倡导崇尚和谐、追求和谐、维护和谐为价值取向的机关文化理念,努力营造团结和谐、勤政高效的良好氛围,使总社直属机关充满生机和活力。
(十四)开展庆祝建国60周年系列活动。为了隆重纪念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举办报告会、组织参观展、开展歌颂伟大祖国的一系列活动,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举办“总社直属机关庆祝建国六十周年文艺演出”,集中展现总社干部职工良好精神面貌,表达大家热爱祖国、团结向上的坚定决心。开展登山、球类比赛等各种文体活动,丰富机关的文化生活。各单位党组织也要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突出重点、体现亮点,通过各种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庆祝活动。
(十五)充分发挥群众组织作用。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工青妇等群众组织的领导,支持群众组织依照法律和章程开展各具特色的活动,充分发挥群众组织构建和谐机关的作用。工会工作要坚持群众路线,丰富职工精神文化生活,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开展扶贫济困活动,为完成中心工作凝聚人心和力量。共青团要进一步开展“读书·实践·成才”、“树典型·学榜样·赶先进”活动,以及适合青年同志特点的健康活动,促进青年健康成长,发挥团员青年在完成重大任务中的先锋突击队作用,使团组织真正成为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妇女组织要继续贯彻落实妇女十大精神,积极开展“巾帼建功“活动,为女职工多办实事、好事。认真做好统战工作,发挥民主党派、侨联组织、党外人士在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和发展中建言献策、民主监督的作用。
六、强化自身建设,在落实责任、优化队伍上下功夫
(十六)不断强化 “抓党建、带队伍、促发展”的责任。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始终树立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意识,把党建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地位。各单位一把手要认真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其他领导也要结合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要牢固树立“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观念,进一步强化“抓党建、带队伍、促发展”的责任。实行分级负责制,一级管一级,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要牢固树立“大党建”的思想意识,党建工作涉及全局,需要机关、基层、党员干部与非党群众共同关心支持配合。要加强与上级机关、业务部门、社会有关方面的协调和沟通,积极营造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共同来完成党建工作的各项任务。
(十七)增强党务工作者的光荣感和使命感。党务干部队伍是直属机关党的工作的具体承担者,是党建工作改革创新的积极实践者。因此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广大党务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进一步增强党务工作者的光荣感和使命感,树立党务工作者公道正派、知人善任的可信形象;清正廉洁、甘于奉献的可靠形象;创新求实、锐意改革的可敬形象;团结和谐、真诚待人的可亲形象,始终保持朝气蓬勃、大胆创新、锐意进取的精神状态,以振奋的精神和良好的作风开创党建工作新局面。
(十八)努力营造拴心留人的良好环境。各单位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党务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思想上引导他们自立自强,切实尊重他们的劳动成果,并从工作上为他们创造必要的条件。对党务干部,既要高标准严要求,又要满腔热情地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努力营造拴心留人的良好环境,充分调动党务工作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把基层党务干部队伍建设融入总社人才建设总体规划,加大机关党务干部与行政业务干部交流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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