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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固安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调研报告
时间:2011-01-11 16:58:12来源:作者: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新形势下我国农村出现的一种新型合作经济组织,也是农村经营体制上的一种创新,对于完善农村生产关系、解放生产力、增加农民收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挥着重要作用。几年来,随着河北省固安县农业产业化水平的不断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得到了快速发展,并呈现出一些新特点和新情况。为全面了解、有力推进这一新型经济组织的发展,我们组织开展了一次专题调研,对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问题进行了新的探索和思考。


  一、发展现状及特点


  2007年7月1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以来,固安县委、县政府对此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张振芳为组长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关于鼓励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及优惠扶持政策。农工、农业、财政、工商、民政、供销等部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有力地支持合作社发展。截止2010年6月30日,全县共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93个,注册资金总额7570万元,其中在民政部门注册的专业协会6个,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74家,合作社成员9700户,辐射带动23700户。另有未经注册的合作经济组织13个。专业合作社中市级以上重点合作社已达11家。


  据了解,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在全廊坊市位于前列,其数量占全市总数的25%左右。河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臧胜业和廊坊市委常委、宣传部长辛绍杰分别做出批示,对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予以高度评价。2008年,我县被河北省农业厅命名为河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与发展省级示范县;我县的露华浓、顺斋等5家专业合作社被评为省级示范社。


  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以畜牧、种植、农产品加工三大产业为主导,覆盖了粮食、蔬菜、果品、畜禽、农产品加工、综合服务各个行业,呈现出多样化的发展局面,大体上分为四种创办类型:一是村两委班子领办型。主要是依托两委班子组建,引导农民调整农业结构,进行规模化生产,提供产前、产中和产后各项服务。如东红寺乡板材村党支部、村委会在全县率先创办了固安县花果山大桃生产合作社,带领农民走上了致富路。二是龙头企业创办型。主要依托农产品加工、销售等龙头企业,采取“公司+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模式,公司负责加工销售,农户负责生产,合作社负责指导、协调和服务。本县露华浓、精英鲜食玉米合作社即为此种类型。三是“能人”领办型。主要依托农村中那些组织能力强、对外联系广泛、能开拓、善经营的人才,建立合作组织。如门铁营的北农大健康养猪合作社,就是当地女强人、全国“双学双比”女能手李月杰创办的。四是专业大户创办型,即由原先在某专业领域有一定基础和优势的农户,扩大原有规模,形成新的经济合作组织。如牛驼镇棚菜种植大户张顺斋,联合本地891户农民成立了顺斋瓜菜生产合作社,显示出了较大的规模效应。


  在发展趋势上,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呈现出“四个转变”的特点。一是由松散结合、不稳定发展向制度化管理、规范化发展转变。农民专业合作社已基本上呈现出稳定有序的发展态势。二是由当地农民之间的联合向跨地区跨行业合作转变。如东红寺大桃专业合作社的社员目前已逐步发展到了广阳区、永清、霸州、涿州等地。三是由单项服务向产前、产中、产后全程服务转变。顺斋瓜菜合作社从起初只为农民组织销售,发展到实行良种、技术、信息、产品包装和销售“五统一”。四是由单枪匹马闯市场向团队作战转变。宫村镇的伯乐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依托马公庄蔬菜果品批发市场,同其他经纪组织一起形成了联手闯市场的良好局面。


  二、初步发挥的积极作用


  (一)促进农民收入稳步增加。农民专业合作社解决了一家一户的小生产与大市场的对接问题,实现了规模化生产经营,集中采购生产资料,产品批量销售,降低了生产成本和销售成本;合作社有利于引进推广新科技、新产品、新品种,使产品质量明显提高,加上生产信息与市场需求信息的有效对接,产品价格显着提高,促进了农民增收。花果山大桃专业合作社每亩大桃年纯收入已达1万元,比入社前每亩年收入增长了8倍。露华浓和精英鲜食玉米合作社的8416户农民年可增加收入4200万元以上。顺斋瓜菜种植专业合作社与北京京客隆商业集团签订了长达15年的产销合同。今年7月份,我县又有6家蔬菜合作社与北京最大的连锁零售企业物美集团建立了“农超对接”合作关系,在物美集团70余家大卖场内设立了固安蔬菜专卖区,每天可销售我县蔬菜100吨,为农民增收提供了可靠保障。据统计,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户均年收入达2.8万元,户均增加纯收入0.8万元,社员比普通农民增加收入超过20%。


  (二)促进了农民整体素质的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把分散经营的农户联合起来,使农民获得了市场主体地位,真正走向了大市场,提高了抵御和防范自然与市场两大风险的能力,增强了农民参与市场竞争的胆识和市场竞争能力,成为市场上敢闯敢干的新型农民。


  (三)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对农村经营体制的丰富和完善,它以服务为宗旨,以利益为纽带,把千家万户农民组织起来,促进农村劳动力、土地、技术、资本等生产要素优化整合,实现了规模经营,成为农村最具活力的新型经济组织。


  (四)促进了农村管理体制的创新。农民专业合作社已经成为政府调控农村经济的有效载体,政府由过去直接干预生产转变到以抓流通促生产、给予政策支持等服务上来,促进了职能转变。专业合作社使农民有了归属感,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


  (五)促进产业档次加速升级。农民专业合作社围绕同一产业进行专业化合作,有利于产业实现由粗放型到集约化生产和经营,走出一条由平面扩张到深度拓展,由大品牌到大集团的产业升级之路。


  (六)促进了农业结构调整。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的农产品数量大,质量高,信誉好,容易形成规模效应和品牌效应,有力地推动了优势产业的发展。专业合作社的出现,促使我县把原先产量少、价格低的糯玉米,迅速发展成了一项特色产业,带动了农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


  三、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但仍处在起步阶段,与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的要求相比,与农民群众的期望相比,与先进地区相比,还存在着不少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还不到位。一些干部和多数群众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缺乏了解,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积极作用认识不足,更看不到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我县与北京进行“市场对接”最有利的形式,因此消极对待,支持和参与的力度不够大。


  二是发展水平还很低。首先表现为发展不平衡。我县专业合作社多数集中在牛驼、宫村、柳泉等少数乡镇。规模较大的专业合作社不足四分之一,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户数少、规模小,带动能力弱。其次,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户的联结不够紧密,有少数合作社是松散型的,服务停留在生产或销售的个别环节上,没有形成产供销一体化。有的农民只接受服务,不服从管理。同时,缺少大区域的协同合作,市场开拓能力有限,难以抵御大的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


  三是管理还很不规范。多数专业合作社不能落实严格的规章制度,管理机构不健全,没有理事会、监事会等必要的机构,缺少必要的会员决策机制、投入机制和利益分配机制,尤其是不能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落实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有的还实行“家长制”管理,没有与会员真正结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共同体。


  四是整体素质还不高。农民专业合作社中懂技术、会管理、市场开拓能力强的复合型高级人才较少,会员的小农意识较浓,普遍看重眼前利益,缺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长期合作的思想,直接影响合作社的发展壮大。


  四、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几点建议


  一是建立领导体系,制定发展规划。建议县政府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加强领导,进一步强化主管部门的职责,建立健全县、乡、村专门领导体系和长效协作服务机制。对农工、供销、农业、工商、税务、金融、财政、保险、商业等部门统一调度,明确责任,形成协调联动促发展的合力。对本县具有优势的产业资源、产品资源和人才资源进行全面考察,制订发展规划,明确在长期、中期和近期内的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确保目标实现。


  二是把握发展原则,强化因势利导。坚持依法建社,充分体现“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实行农民入社自愿、退社自由、自主经营、自我服务、民主管理。充分发挥我县“三大优势”推动发展:一是产业优势。我县在花木、渔具、肠衣、蔬菜、林果、生猪、奶牛甚至豌豆、大蒜、红薯、优质小麦等农产品都具有产业优势。二是领先优势。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已走在全廊坊市的前列,要充分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方兴未艾、蓬勃发展的良好势头,乘势推动,大干快上。三是区位优势。我县毗邻京津,地缘优越,应紧紧抓住我县与北京全面对接的难得机遇,强势推进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抢先实现农副产品的市场对接。


  三是制定具体政策,加大扶持力度。建议县委、县政府研究制定出强有力的政策,对专业合作社在用地、用电、税收、人才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政府各项支农资金应适当向专业合作社倾斜,下大力量争取到国家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项目建设资金的支持,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加大信贷资金投放,在贴息贷款和小额信贷上予以倾斜。推动专业合作社与银行和保险部门合作,化解投入风险,实现互动多赢。积极推动农村土地向规模生产、集约化经营的专业合作社集中,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


  四是完善内部机制,加强监督管理。要严格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管理章程规范现有的合作社,充分发挥合作社理事会和监事会的作用,加强民主管理和外部的监督管理,让制度保障生产、经营和管理过程公开透明,认真规范股权结构、财务制度和利益分配机制,做好财务审计工作,建立严格的财务制度,为引进扶持资金创造良好条件。同时,要按照农业部制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标准(试行)》,深入开展示范社的创建活动,以促进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整体水平的提高。


  五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这样一个新生事物,目前在干部和群众中还普遍存在模糊认识。建议政府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各种宣传媒体,集中宣传造势,通过组织宣讲队伍、开展农村干部专题培训、与群众当面座谈等方式,做到家喻户晓,干部重视。重点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合作社的作用、意义及典型经验,用事实教育群众,激发他们的入社热情。同时做好办社带头人和农民骨干的培训工作。充分调动农业生产经营大户、农村能人、涉农企业、先进村街干部办社的积极性,可结合县职教中心正在开办的“农村双带头人”(农村改革发展带头人、科技致富带头人)培训班,让他们参加免费培训,培养成合作社的创办人。对于具有一定规模和优势的产业、行业和专业村街要进行重点培育,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巩固一个,提高一个,尽快形成稳步推进、快速发展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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