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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的探索:竹溪县合作社的创建与发展
时间:2011-01-20 11:24:14来源:作者: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是农村经济社会及农民综合素质达到一定程度的新生事物,是转变农村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效途径,也是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创新举措。


  一、发展现状


  湖北省竹溪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从2005年组建专业协会起步,到2006年底,全县仅发展专业协会3家。由于无法律规范、政策扶持和业务指导,协会在运作和管理上一直处于无序状态。


  2007年,国家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为认真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精神,不断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县委、县政府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给予了高度重视,每年在全县总体工作规划和农业农村工作部署上都把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统筹安排,并确立由农经部门牵头指导,相关部门协调配合,乡村组织大力支持的工作机制,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开始步入较快的发展轨道。截止2010年11月,全县累计注册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40家,入社社员5056户,带动非成员农户5000多户,入社资本总额5415万元,实现盈余405万元,盈余返还和分配总额390多万元。按登记的产业划分,茶叶类6家,烤烟类3家,水产养殖类3家,畜禽养殖类12家,农产品种植加工类5家,农田灌溉服务类2家,农机服务类1家,魔芋种植加工类2家,药材类2家,蔬菜类2家,林业类2家。从发展的规模看,成员100户以上的有5家,20-100户的有10家;20户以下的有25家。从规范的程度看,有十家专业合作社按运作要求设置了办公场所,健全了财务账目,开展独立核算,制定了章程和各项制度,为社员提供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带动农户发展致富,基本达到了示范社的标准,其中有5家还获得生产质量认证和农产品质量认证。


  二、工作成效


  经过三年的培育与发展,全县涌现了一批在各项领域内辐射能力较强,具有一定示范带动作用的合作社,获得农业部及省、市、县以奖代补资金扶持。2007年小坝子灌溉合作组获得部级示范合作社以奖代补资金10万元,竹溪县凤蓝魔芋专业联合会获得省级示范合作社以奖代补资金3万元;2008年竹溪县双竹茶叶专业合作社获得部级示范合作社以奖代补资金10万元,获得十堰市示范合作社以奖代补资金1万元;2010年龙王垭茶叶专业合作社获部级示范合作社以奖代补资金20万元,凤蓝魔芋专业合作社获省级示范合作社以奖代补资金3万元,三兴农机专业合作社与双竹茶叶合作社分获十堰市示范合作社以奖代补资金1万元。同时三兴农机等5家专业合作社还分获县级示范社以奖代补资金5000元。2010年,我们已积极组织申报了部级示范社1家,省级示范社2家,市级示范社2家。各级示范合作社的创建有力地推动了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健康发展。从三年发展的速度看,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从发展的格局看,基本体现了县委政府抓区域特色和产业优势,做好“山”“水”文章的经济发展思路,是对“一统三分”战略的具体实践。


  (一)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了优势产业、特色产业的发展。我县是全省乃至全国茶叶种植和产业大县,是全国7个烟叶新区示范县之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使这两个产业发展势头更为强劲,全县形成“南特北茶、适度兼抓”的发展模式,以乡镇为区域的规模化发展格局已初步形成。根据统计的情况看,凡是产业具特色、成规模的乡镇、村都有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其中,进行协调服务,引领群众合作经营,推动产业发展。桃源烟叶新区开发专业合作社入社社员达到1526户,占该乡农业户数的60%,政府及烟叶公司借助合作社这一载体,对入社社员实行“一基四化”式服务,实现了种植规模化和效益最大化。桃源乡成为远近闻名的特色乡镇。该合作社依靠自身强大的号召力和服务能力,坚持以服务为主,综合发展的路子,广泛争取社会各界项目资金支持,综合实力不断壮大,各类资产总额已由注册登记时的220多万元增加到1414万元。兵营乡四条沟村结合村有基地、户有茶园的特点,由村两委组织60多户社员成立了四条沟茶叶专业合作社,并积极与龙王垭茶叶公司联姻,一举实现了由分散经营向统一服务、组织化经营的质变,使该村成为远近闻名的茶叶专业村。


  (二)提升了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促进了“工农对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实行“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经营模式,延伸产业链,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中介作用,使企业获得了稳定优质的原材料供应,降低了生产成本,农民的产品销路和价格得到了可靠保证,实现了多方共赢局面。如双竹茶叶专业合作社、龙王垭茶叶专业合作社、向坝和桃源烤烟等专业合作社,都由龙头企业带动,形成了合作互利的格局。双竹茶叶专业合作社,联合七个茶叶村的村委会,吸收323户茶农入社,并将加工车间建到七个茶叶专业村,实现了车间与田间对接。在这个过程中,农民专业合作社起到了良好的桥梁纽带作用。龙王垭茶叶公司借助合作社这一服务载体,在全县发展社员722户,标准化有机茶叶基地由1万多亩发展到2.4万多亩,生产车间扩大到15个,年产干茶20万公斤,产值达2000余万元。现已形成产供销一条龙的服务体系,实现了企业增产,农民增收,提高了茶叶产业的主导地位。


  (三)加快了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增加了社员收入。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开展生产技术服务,推广新产品种新技术,大大提高了农业经营效益。竹溪三兴农机专业合作社,通过推广农业机械化耕作,把农民从繁重的农耕中解放出来,大大降低了生产成本,据从事水稻种植的农户测算,在耕整、插秧和收获三个生产环节,机械化生产每亩可为农民降低生产成本320元。青海无公害蔬菜产销专业合作社结合本地气候、土壤等特点,引进水果黄瓜、七彩椒、樱桃藩茄等10多个优良品种,进行蔬菜品种更新和结构调整,仅此一项社员人均增收500元以上。合作社成立以来,带领社员种植蔬菜3000多亩,销售蔬菜4000多吨,实现销售收入500余万元,帮助社员增收80万元,社员种蔬菜亩平收入4500元以上,比社外菜农高出2倍。烤烟专业合作社对成员实行“一基四化”服务,大幅度提高了烟叶品质,保证了农户的种烟收入,茶叶专业合作社对社员的茶叶统一管理,采摘,统一制作,使用频振式杀虫灯除虫,统一使用石硫合剂清园消毒,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


  三、基本作法


  (一)加强领导,谋划发展。2007年县委县政府印发了《关于大力培育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的意见》(溪发〔2007〕15号)文件,把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提升到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层面,明确了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和工作重点,落实了办事机构,明确县农经局负责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试点培育、政策咨询、业务指导、宣传培训、登记备案等工作。力争通过几年努力,使全县每个优势产业至少有一个合作社,每个乡镇至少有二至三个不同类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所有合作社都要逐步实现“六有”目标。2009年,印发了《关于成立竹溪县培育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领导小组的通知》(溪政办发〔2009〕97号)文件,明确了分管农业的副县长为组长,县农办、财政局、经管局、工商局等16个部门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农经局,具体负责农民专业合作社日常工作。


  2010年6月25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竹溪县农村市场主体“七有”工程实施方案》,决定用三年时间,在全县1000人以上的行政村实现“七有”,即:有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农产品注册商标、有农产品纪经人,有订单农业项目,有农资规范经营店,有食品安全示范店,有农村消费维权店。在“七有”工程中,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主体,居首位。6月27日,又以溪政办发62号文下达2010年市场主体发展目标任务,其中本年度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17家,县委县政府对各乡镇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三类市场主体的发展任务完成情况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此举标志我县已将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建活动纳入全县经济工作的重要布局。


  (二)广泛宣传,推动发展。一是在地方党报《今日竹溪》开辟两个版面全文刊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并撰文介绍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建发展情况,阐述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过程中的作用。共印制报纸14000余份,分别发送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村组与农户手中。通过党报党刊的宣传介绍,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精神实质,真正贯彻到千家万户。二是组织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用自身发展实际进行宣传介绍。先后组织凤蓝魔芋、三兴农机、龙王垭茶叶、双竹茶叶等合作社和部分乡镇财经所,在公路沿线或合作社办公场所等显着位置,通过张贴宣传标语,悬挂横幅等形式,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律精神,积极推荐农户入社共同创业。三是通过新闻报道、典型介绍等形式,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三年来,我们借助各种媒体发表宣传及调研文章二十余篇,其中《竹溪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和前景》一文作为内参被县政府选用,并于2009年在国家农经信息网上全文刊登,《竹溪县农民合作社助农闯市场》一文于2010年9月24日在《十堰日报》头版头条刊登。


  (三)制定政策,扶持发展。一是为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县级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培育和发展,组织机构的工作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制定了《竹溪县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评选办法》。采取“合作社申报,乡镇推荐,县级审核”的方法,每年评选一批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合作社,颁发“竹溪县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牌匾,给予一定奖励,并将其作为推荐省市级示范合作社的条件之一。通过示范社建设带动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2009年,全县共有9家合作社荣获各级示范社称号,获得以奖代补资金27.5万元。二是税务部门严格按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要求,组织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三是积极协调农村信用社及其它金融机构,对具备法人资格,产权明晰,管理规范的合作社给予贷款支持,面向农户的小额贷款,优先满足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的需要。四是实施项目支持,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农业开发,科技推广、农产品基地建设等项目的,优先纳入政府农业开发和科技开发项目计划,给予重点扶持。竹溪县兴盛养殖专业合作社积极探索新型养殖模式,兴建万头牲猪养殖繁育基地,获国家农业扶持项目资金100万元;龙王垭茶叶专业合作社新建茶叶基地,修建有机茶保鲜库,获国家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示范项目资金20万元。清海无公害蔬菜产销专业合作社、竹溪县三兴农机专业合作社,大力实施农产品基地建设和农业科技推广,也分获政府农业开发项目资金支持。五是提供用地用电优惠,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和建设用地,在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前提下,优先安排用地计划,及时办理用地手续。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种养业的,生产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电价标准。


  (四)依托产业,引领发展。结合全县建设特色板块基地的部署,以乡镇核心种植区、优势产业带为基础,积极支持产业能人牵头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鼓励多主体参与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使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覆盖重点产业,覆盖每个乡镇。根据全县产业规划,确定了以烤烟、茶叶、养殖业为主体的发展思路,截止2010年11月,这三类产业共发展合作社24家,占已发展合作社总数的60%,入社社员4092户,占社员总数的80.7%,入社资本总额3413万元,占总资本的63%,实现盈余340万元,占盈余总额的84%。一方面产业的发展带动了合作社的建设;另一方面合作社的建设又大大促进了产业发展。


  (五)典型示范,带动发展。根据全县资源分布情况和“一统三分”战略部署,由县委办牵头,组织专班,深入乡镇摸底调研,掌握产业发展规模,并走访部分龙头企业、产业大户和农村致富带头人,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鼓励他们牵头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此基础上,农经局组织人员按“六有”要求,分年度,分产业创办了多个试点,以试点带动了一批专业合作社的建立。2007年重点是茶叶产业,帮助组建了双竹茶叶、龙王垭茶叶等专业合作社;2008年重点针对服务行业,帮助组建了三兴农机专业合作社,进一步规范了凤蓝魔芋专业合作社;2009年结合烤烟及畜禽养殖业的发展,帮助成立了桃源烟叶、兴盛养殖等专业合作社;2010年抓住“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竹溪蔬菜基地建设的契机,加强了清海无公害蔬菜产销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带动水坪、城关、中峰、蒋家堰一批蔬菜种植大户,积极筹划,尝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模式。同时为满足魔芋产业发展要求,帮助组建了竹溪县运发魔芋专业合作社,按示范社标准完善了竹溪县泉水鱼养殖专业合作社。截止2010年11月,我县每一项重点产业都注册登记有2—3个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都创建有示范社带动发展。


  (六)指导服务,规范发展。对要求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人员,工商部门严格“一站式”服务,免费登记发证,免费发放“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操作指引”。农经局安排专人,无偿提供业务指导,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注册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便捷有效服务。同时严格按一法一条例规定,帮助合作社制定章程,健全规范的财务制度,进行规范的财务核算,使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快速有序中健康发展。


  四、“十二五”目标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三年以来,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建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由于受多种因素制约,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规模、发展速度、发展投入上均存在不足,发展效益更有待提高,发展潜力亟待挖掘。“十二五”期间,我们将根据县委县政府“一统三分”战略部署,以县域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为面,以竹房城镇带为轴心,以专业村为点,进一步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


  (一)制定发展规划。围绕县委县政府农业产业化规划和发展思路,在产业相对集中,有一定规模基础的村大力培育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这一市场主体,努力创建“一村一社一品”经济发展模式,让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农户连结市场的桥梁,成为工农对接的纽带,成为农民发家致富的平台。通过实施“一村一社一品”经济模式,力争五年内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总数达到100家(茶叶类15家、魔芋类8家、畜禽养殖类22家、水产养殖类8家、蔬菜种植类13家、服务类10家、药材类9家、加工类6家、烤烟类5家、林果类4家),入社资产总额达到2亿元,入社社员户数达到全县农业总户数的30%,其中竹房城镇带合作社数达到60家(茶叶类10家、魔芋类5家、畜禽养殖类15家、水产养殖类5家、蔬菜种植类10家、服务类7家、药材类4家、加工类4家)。同时,对经营性质相同,产业规模大,社员辐射面广的多家合作社,以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形式实施跨区域产购销配套服务。


  (二)抓好品牌创建。鼓励和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农产品进行深加工,注册和培育“农”字号商标,积极争创省市知名商标。今后,在申报和考核部、省、市、县示范合作社过程中,对有农产品注册商标并通过加工农产品提高附加值的合作社,将予以重点倾斜,重点奖励。力争通过5年发展,10%以上的合作社通过对农产品进行加工和包装创建有自己的品牌,拥有“农”字号商标,80%以上的合作社拥有自己的示范基地。在竹房城镇带所处的乡镇,每个乡镇至少发展一家有独立农产品加工能力和注册商标的合作社,每个农民专业合作社都拥有自己的示范基地。


  (三)加强示范工程建设。重点在生产资料购销服务、农产品流通、科技推广、农产品加工等不同类型,或相同类型不同产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培育和挑选一批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规范的组织章程,有健全的管理制度,有较强的服务功能,有较大的经营规模,有明显的增收效果的“六有”合作社,发展为具有代表性的示范专业合作社。并积极组织推荐为部、省、市、县四级示范合作社,争取尽可能多的以奖代补资金支持,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与发展注入活力。通过5年努力,全县30%以上的合作社达到“六有”示范社标准。一般合作社社员人均纯收入高于非社员20%以上,示范社社员人均收入高于非社员30%以上。


  (四)进一步研究落实政策,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通过学习研究,吃透政策法规精神,吸收各地好的经验,制定并完善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起长期而有效的奖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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