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农发[2011]12号 为进一步落实《关于做好当前农村土地承包工作的指导意见》(海农发〔2010〕11号),经区领导研究同意,现将《海淀区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或租赁合同到期地上附着物评估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