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甸市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及省市有关政策法规,精心谋划,制定措施,高质量的抓好农村土地流转工作,使农村土地流转步入了“权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轨道。
2012年,桦甸市土地流转面积达6432公顷,涉及农户7070户。其中:转包2620公顷,2514户、出租794公顷,531户、互换108公顷,102户、转让2903公顷,3920户、其他方式7公顷,3户。
几年来,桦甸市坚持依法管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因地制宜的制定了各项规章制度,构建合同管理、登记管理、流转服务、纠纷仲裁“四位一体”的管理模式,依法确认和保护土地承包经营权,取得了显著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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