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农业与林业局关于认定2012年度农民专业合作社区级示范社的通知
时间:2013-03-08 00:00:00来源:中国三农资讯网作者:张海
厦同农林〔2012〕147号
各镇(街)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凤南农场,各农民专业合作社区级示范社: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的若干意见》(闽政〔2011〕58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的实施意见》(厦府〔2011〕397号)、《厦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示范社评选办法》、区农林局《关于评选2012年度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通知》(厦同农林〔2012〕104号)等文件精神,经各镇(街、场)审查推荐,我局组织区、镇有关人员组成评审小组实地考核、按《2012年度区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审表》现场评审打分和综合考量审核,现认定厦门坑内湖果蔬专业合作社等11个农民专业合作社为2012年度区级示范社。希望被认定的示范社进一步搞好规范化建设,切实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促进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规范发展。
附件:同安区2012年度农民专业合作社区级示范社名单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