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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运城市农村经济管理中心关于推进“一村一品”专业村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3-03-08 00:00:00来源:中国三农市场网作者:张海

运农经发[2012]23号
各县(市、区)农经管理局(中心):
为了推进我市“一村一品”专业村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增加农民收入,根据省农业厅经管局《关于加强“一村一品”专业村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工作的通知》(晋农经局发[2012]4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推进“一村一品”专业村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发展“一村一品”专业村是加快我市发展特色现代农业的切入点和总抓手,而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推动“一村一品”专业村发展的主要组织载体。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一村一品、一县一业”的实施意见》(晋办发[2011]7号)明确提出:“按照‘一村一品一社’的思路,把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一村一品’的基本组织形式,在加快发展的同时,着力在提高质量、拓宽领域、完善机制上下功夫。”近日,省农业厅、财政厅又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山西省建设“一村一品”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晋农新农发[2012]2号)。该办法明确规定:“‘一村一品’专业村的项目申报主体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合作社条件暂不成熟的建制村,村委会可以作为项目申报主体,但要积极创造条件培育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二、目标任务
各县(市、区)要力争在今年“一村一品”专业村认定时(认定时间另行通知),所报“一村一品”专业村(依据《关于印发山西省2011年和2012年“一村一品”专业村及项目实施单位名单的通知》晋农新农发[2012]8号)全部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现“一村一品一社”的目标。
三、具体要求
全面摸清底数。各县(市、区)要认真开展自查,逐村摸清所报“一村一品”专业村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情况,没有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要查清原因。各县(市、区)务于11月25日之前将调查核实情况(见附件1)报市农经管理中心。
积极培育组建。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对于没有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或所建农民专业合作社不符合本村主导产业发展需求的,要引导帮助农民在今年年底前组建成立符合要求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联 系 人:赵晓春 张 洁
联系电话:2660662
电子邮箱:ycnjxx111111@163.com
附件:1.2012年度“一村一品”专业村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情况调查表
2.2012年度 “一村一品”专业村中农民专业合作社所占比率情况统计表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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