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黄岩区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等级评定的通知
时间:2013-03-08 00:00:00来源:中国农资供销网作者:易欣
黄农信〔2012〕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黄岩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黄政办发[2012]127号)文件要求,推进黄岩区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体系建设,通过开展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等级评定,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强化规范化管理,促进其可持续发展,并以农村信用建设为抓手,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进而形成农村信用与经济良性互动、农村经济与金融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
一、评定对象及范围
黄岩区辖内所有自愿参评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二、参评基本条件
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在银行开立基本账户,资金结算主要通过银行往来
3、有固定的办公和服务场所,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具有比较健全的财务制度,且正常运行一年以上
4、依法从事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规定的生产、经营、服务活动,生产经营有效益;
5、农民专业合作社及理事长、主要成员无不良欠贷息记录,其成员95%(含)以上无不良欠贷息记录。
三、具体评定步骤及方法
1、申请参评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填写信用评价申请表(详见附件1);
2、评价申请表交所属乡镇(街道)、区农业局、主贷行签署意见后报黄岩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黄岩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填制评价标准表、评定审批表(详见附件2、3);
4、黄岩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审核,拟定信用等级;
5、根据拟评定的信用等级结果将名单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
6、黄岩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获得各级信用等级称号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授牌(证)。
四、评定申报时间
2012年10月15日-----2012年10月25日
五、本次评定10家AAA级农民专业合作社,具体标准(详见黄农信[2012]1号附件)。
六、其他
请各乡镇(街道)及农业主管部门抓紧时间将本通知转发各农民专业合作社。黄岩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金雄瑟(人民银行) 联系电话:84112432
许伟敏(区农业局) 联系电话:84112837
张荣斌(农村合作银行) 联系电话:84060925
附件:1、黄岩区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评价申请表
2、黄岩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综合信用评价标准表
3、黄岩区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等级评定审批表
二○一二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