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襄阳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实行以奖代补的通知
时间:2013-03-08 00:00:00来源:中国农资供销网作者:刘毅
襄农字[2012]162号
各县(市)区农业局、经管局(办)、高新区农工局: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下,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呈快速健康发展之势,农民群众办社入社的热情不断高涨。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全市“三区两基地”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已经成为创新农村经营体制、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的重要载体,成为联结农户和龙头企业的重要桥梁,成为新时期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引领农民参与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
为进一步加大培育发展工作力度,去年3月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实施“一村一社”工程,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发展的通知》(襄办发[2011]18号),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市农委在培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大力推进“一村一社”工程,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步伐;积极参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质押贷款推进工作,增强信贷支农力度;积极开展“富民兴社诚信创业计划”推进工程,切实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难问题;全力搞好市合作社联合会筹建运转工作,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切实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加大农超对接力度;认真搞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选表彰,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与氛围。
为进一步增强示范效果,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农委商市财政局决定,对全市15家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以奖代补,每家奖励2万元,支持鼓励其做大做强。希望受到扶持的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用好扶持资金、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表率带头作用,为推动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再创佳绩。
各级农业、农经部门要真正把培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大事来抓,坚持规范、提升、创新、发展,加强指导服务,加大政策支持,强化人才培养,引导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向市级以上的示范社学习,始终坚持正确的办社宗旨,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规范化建设,提高市场竞争能力,更好地带动广大农民发展生产、增收致富,为发展现代农业、为建设“两个中心、四个襄阳”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以奖代补名单
二○一二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