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加强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建设的通知
时间:2013-03-08 00:00:00来源:中国三农市场网作者:易欣
京绿改发〔2012〕3号
各区、县园林绿化局:
近日,国家林业局在山东省临沂市召开了全国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全国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成果,交流经验做法,提高思想认识,研究部署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和全面推进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工作。为了全面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现将国家林业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张建龙同志在此次会议上的讲话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的特点和实际,认真学习理解,总结现有成果经验,研究激励机制和政策措施,制定有效的管理办法,加强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建设,推动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宜通知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发展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是推进适度规模经营、促进互助合作、培育新型市场主体、发展市场经济的重要抓手和内在要求。各区县要认真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会议精神的活动,深刻理解张建龙副局长的讲话精神和要求,切实抓好贯彻落实。要把加强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增强加快发展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扶持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就是扶持林农、发展林业的观念,把培育和发展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作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战略任务,高度重视,千方百计推动和加快发展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建设。
二、加强领导,搞好服务。各区县园林绿化局要加强对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建设与发展管理工作的领导,明确管理部门,健全服务机制。要以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和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促进林业生产经营的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为目标,研究建立统计信息、交流学习、业务培训、政策指导、技术服务等一套有效的管理办法,有效解决农民经营林业的技术缺乏、资金短缺、市场对接难等困难和问题,促进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的标准化建设。要充分发挥基层林业站的作用,结合全市开展的林果乡土专家活动,进一步做好政策咨询、业务指导、宣传培训等工作,帮助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管理人员掌握好政策和经营管理技术,努力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经营管理队伍,促进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健康快速发展。
三、摸清底数,研究政策。要做好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基本情况的摸底调查工作。结合国家林业局正在组织开展创建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县活动,各区县要全面认真开展调研及摸底调查情况统计工作,为下一步制定相关配套改革政策措施奠定基础。各区县要以促进农民增收、资源增长为目的,根据本地区的林业改革发展形势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主动与农委、财政、金融等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和配合,研究制定推进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发展的工作方案,认真谋划一个能够推得动工作的文件,整合资源,创新思路,提出深入推进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有用惯用的激励机制和政策措施。
四、培育典型,示范引领。各区县要开展创建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活动,抓一批典型,走典型示范、辐射带动、引领发展之路。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利益共享为纽带,紧紧依托优势产业、特色产品来培育和发展农民专业示范社,总结通过“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专业合作社+农户”的形式,发展壮大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并带动农民增收的典型,不断探索新路子。要立足本地区实际情况,重点发展以林果业、林下经济、森林旅游、花卉苗木种植、养蜂、生态林管护,以及园林绿化重点工程建设为重点的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示范社,努力形成各具特色的专业化、区域化格局。要全力为农民经营林果业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促进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基层、落到实处,在服务中加快发展,在发展中强化服务。
五、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不断加大宣传工作的力度,重点宣传创建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的重要意义、政策法规、专业知识及成功典型、经验做法等,引导农民积极创办和加入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健康发展的舆论环境和良好工作氛围。要通过加大典型参观、经验介绍和交流活动,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展示发展成果,引领和鼓励各类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
附件:张建龙副局长在全国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