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无锡市供销合作总社关于认真做好为农服务社示范社、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和三星级为农服务社评审验收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3-03-08 00:00:00来源:中国三农市场网作者:柯静
锡供经[2012]2号
各市(县)区供销合作总社、惠山区商务局、新区地方经济贸易局:
根据有关规定,市供销合作总社决定开展为农服务社示范社、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和三星级为农服务社评审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根据市供销合作总社《2012年无锡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工作大纲》有关规定的为农服务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
二、方法步骤
1、按照《关于开展为农服务社示范社建设的意见》的要求,为农服务社示范社验收从各市(县)区社(局)组织申报的名单中进行,将申报单位简介、为农服务社门面图(含永久性供销社标识)、生活资料超市内部图、农业生产资料超市内部图及其它服务功能图等材料(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报市供销合作总社。
2、按照《关于开展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生产基地)创建活动的意见》的要求,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验收从各市(县)区社(局)组织申报的名单中进行,将申报单位简介、农民专业合作社门面图(含永久性供销社标识)、内部机构及章程等材料(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本材料)报市供销合作总社。
3、根据省总社《为农服务社和为农(民)服务中心管理办法》要求,积极组织符合条件以及到期复审的为农服务社和为农(民)服务中心进行申报及复审。填写《三星级为农服务社申请(复审)表》或《为农(民)服务中心申请(复审)表》,申报单位工作小结以及4张以上照片(其中:1张为为农服务社全景图、1张为生活资料超市内部图、1张为农业生产资料超市内部图、1张为其它服务功能等)报市供销合作总社。
4、各单位将上述验收的方位路线图进行合理安排,市供销合作总社近期组织验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二○一二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