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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如东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态势良好
时间:2013-03-29 08:51:09来源:作者:易欣

目前,全县登记注册的农村“三大”合作组织总数为568个,成员总数77290人,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538个,成员数74114人;农地股份合作社30个,成员数3176人,承包农户入股土地11927亩。涌现出一批在全国、全省有影响力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如东县马塘富民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等14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被省命名为首批“五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
一、发展现状
1、组织形式多元化。“三大”合作组织发起者呈现多元态势,主要有农村能人(专业生产大户和经纪人)发起型、村干部发起型、基层农业服务组织发起型和龙头企业发起型四种类型。其中农村能人和村干部发起兴办的“三大”合作组织约占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80%左右。
2、组织类别多样化。全县568个合作社按农业主导产业分类,畜禽类142个,蔬菜类84个,农机服务类82个,水产类64个,粮油类55个,秸杆利用类48个,林果类19个,滩涂类和蚕桑类各17个,农地类30个,其他10个。“三大”合作组织几乎覆盖了种植、养殖和农机服务等行业。
3、服务领域社会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因地制宜开展为成员提供购买农业生产资料服务,开展农产品销售、加工、运销、贮藏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使加入合作社的社员从服务中受益。农地股份合作社入社农户在合作社从事力所能及的生产,增加了收入。双羊蔬菜专业合作社,入社农户有80多人在芦笋园区务工,人均年务工收入在8000-10000元,使入社农户收入大幅度增加。
4、运行机制规范化。该县制订了如东县“五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创建方案,全县开展“十佳”农民合作社评比活动,县每年都举办新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有意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村干部、农民经纪人、种养大户、农产品加工业主参加的“三大”合作相关知识培训班。通过评比培训,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内部运行机制。
5、规模经营主体化。高效农(渔)业规模化项目,尤其是现代农(渔)业园区项目,大多数由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建设,通过项目农业建设,增强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济实力和带动辐射农户能力。
二、存在问题
一是发展规模不一。该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自2007年的十几家发展到现在的560多家,但总体上还是处于发展阶段,存在着合作社规模不一甚至偏小、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从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数看,入社人数超过100人的占比不到一半,真正上规模、具有一定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合作社在总数中占比并不高。
二是管理人才缺乏。目前该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参与者基本是农民,合作社经营管理者也主要是由合作社内部人员担任,其文化知识、经营管理能力、技术水平等相对较低;日益加剧的市场竞争需要专业的技术人员、经营人员和管理者担当重任。另外,合作社自身素质也难以吸引到高层次的专业人才参与到合作社中来,人才缺乏问题是制约其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三是机制有待完善。少数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章程的内容与执行上还存在只写不做,流于形式现象;组织结构不健全,缺乏民主管理和日常监督;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缺乏完善的管理制度、资金积累制度和风险保障制度,财务、社务不透明,不规范。
四是品牌意识较弱。不少合作社品牌意识在不断增强,部分合作社的品牌被评为南通市十佳农产品品牌,如通如草黄鸡,但现阶段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品牌意识淡薄,对创建品牌的认识没有到位,认为只要产品有销路、商标注册与否,用与不用问题不大;有的合作社品牌建设往往只走形式化,只注册不开发,既不注重对产品包装形象的改善,也无广告宣传和营销策略,更没有通过建立完善的管理机制提高产品的质量获得内在的支撑,严重制约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品牌建设。
三、提升对策
1、加大舆论宣传力度,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参与积极性。一是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江苏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等法律法规。二是搞好业务培训。采取多种形式,举办合作社骨干和有意兴办合作社的农村种养大户,农民经纪人、加工企业主、村干部等参加的培训班,迅速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水平和现代农业的建设能力。三是强化典型引路。认真总结全县涌现出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典型经验,通过广播、电视、《如东快讯》等媒体进行宣传,组织合作社骨干观摩全县合作社成功典型,大力开展“五好”农民专业合作社评比竞赛活动,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增强农民的合作意识,引导更多的农民参加“三大”合作组织,迅速提高成员入社登记率。
2、加大项目建设力度,围绕特色产业发展“三大”合作组织。坚持以农业主导产业和特色基地为依托,大力发展“一村一品”,通过项目农业建设,形成一批有区域特色、有品牌优势、有市场竞争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更多的农民调整农业结构、发展优势产业和特色产品,进一步促进优势产业、特色产品的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和市场竞争地位。鼓励农村专业大户、村干部、经营能人、农技人员、龙头企业、基层供销社各类主体和各种不同类型的民间资本,利用生产、加工、经营、技术、资产、品牌等优势创办松散型或紧密型、本地区或跨地域的合作经济组织。围绕粮棉、畜禽、水产、果桑等主导产业,培育一批成员数超千上万的大型农民专业合作社或联合社。把推进农地股份合作社与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结合起来,与培育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高效农业、建设农业特色产业基地结合起来,加快组建与现代农业园区、特色农产品基地相配套,与推进高效农(渔)业规模化相结合的规模大、经营能力强的农地股份合作社。
3、加大制度建设力度,提升“三大”合作组织运行质量。坚持发展与规模并重,在发展中逐步规范,在规范中促进发展。按照农业部颁发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结合自身实际,完善合作社章程,章程一经通过,按章办事。深入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江苏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不断完善组织机构,建立健全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管理制度,提高民主管理水平。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合作社会计账册和利益联结机制,规范成员个人账户,实行财务独立,积极引入经济责任制、成本核算制、以及经理人制度,实现从粗放管理向规模化管理转变,不断提升农村“三大合作”组织运行质量。
4、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做大做强“三大”合作组织。根据中央和省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扶持农村“三大”合作组织发展的优惠政策。在财政、金融、税收、土地和工商管理等方面,对农村“三大”合作组织的发展给予扶持,促进各类农村“三大”合作组织不断发展壮大。
5、加大考核督查力度,提升“三大”合作组织发展合力。把推进农村“三大”合作组织发展作为深化农村改革、推进农业转型升级的战略措施来抓,真抓实干,抓出成效。进一步发挥县农村“三大”合作组织领导办公室职能,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建立由相关部门参加的促进农村“三大”合作组织发展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交流情况,研究解决问题。将农村“三大”合作组织建设列入农村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重点内容,将任务分解落实到镇,并纳入重点工作考核内容。采取半月一结账,一月一督查,一季一推进的办法,促进工作任务的完成。县各职能部门要做好指导、扶持与服务工作,促进农村“三大”合作组织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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