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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汝城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模式浅议
时间:2013-05-27 08:15:07来源:作者:柯静

  随着改革开放进一步深入,农业产业化和市场化进程的加快,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200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有效解决此矛盾的一个重要途径,也成为农业产业化进程中的必由之路。
  一、汝城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状况及模式
  (一)汝城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状况
  近年来,汝城县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因地制宜、突出特色、规范运作、注重实效”的思路,采取有力措施,大力培育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势头良好。一是总体数量初具规模。目前,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达到123家,均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进行了登记注册。二是产业分布相对集中。合作社主要分布在蔬菜、水果、茶叶、油茶、牲猪、家禽等六个优势特色产业上,占全县合作社总数的95%以上,其中种植专业合作社92家,占74.8%;养殖专业合作社28家,占22.7%;加工服务类专业合作社3家,占2.5%。三是合作领域不断拓展。合作环节从产中不断向产前、产后延伸,合作内容从单纯的技术、信息合作,逐步向农业生产资料采购供应、农产品销售、储藏、加工等方面拓展。四是带动作用日益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以种养大户、营销大户、龙头企业为主体,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有效地带动了周边5.1万户农户。
  (二)汝城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模式的分析
  目前,汝城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大体有以下五种发展模式:
  一是龙头企业带动型。该类型的合作社是指由龙头企业牵头组织领办,并在生产经营中起主导作用的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一般都具有一定经济实力,有较强的生产经营基础。在其主导作用下,合作社可以通过企业直接进入市场,同时可以学习企业较为成熟的经营理念和管理方法,从而服务于自身的发展。如2011年成立的湖南省汝城县南华野鸭养殖专业合作社,是全县唯一一家集养殖、加工、销售于一体的野鸭加工市级龙头企业,该合作社在汝城县推广“公司+农户”的模式扩大养殖野鸭规模,培养了一支专业的养殖、加工、销售、管理人才队伍,带动1万多户农户,使公司持续、稳定发展。2008年成立的汝城县龙丰养殖专业合作社,以郴州龙丰生态种养业有限公司带动农民,促动农民养殖热情,在其带动下,先后出现长岭农场种猪养殖场、翱德种养有限责任公司、金丰公司蛋鸡场等规模不等的规模养殖户。
  二是种养大户牵头型。该类型合作社是指由种养大户牵头组织领办,并在生产经营中起主导作用的专业合作社。我县合作社主要以种养大户为主。如热水镇鱼王村在以黄礼文为首的竹香稻种植户带动下,10多户种植户成立了汝城县热水镇章美竹稻专业合作社,发展种植基地400多亩,带动农户30多户。
  三是村干部带动型。该类型的合作社是指由村干部牵头发起,并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起组织领导作用的专业合作社。如汝城县泉水镇旱塘茶叶专业合作社,就是由该村的支部书记何培生发起成立的,该合作社有规范的管理制度、明确的产权关系、“四个统一”的服务体系,有茶场基地8000亩,带动农户1500户。
  四是能人(或者经纪人)带动型。该类型的合作社是指由能人(或者经纪人)利用在某一产业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广大社员对其充分信任的优势,而牵头组织领办的专业合作社。如2009年成立的汝城县惠农果蔬农民专业合作社,就是利用在市场上的营销网络和信用度,以文明乡水果为起点,以新建合作社为载体,打开水果、蔬菜种植-销售网络,带动共同发展。
  五是农民互助型。该类型的合作社是指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自愿联合,并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起主导作用的专业合作社。如2011年大坪镇隆兴村的何伟明等5人发起成立了龙兴生姜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周边群众20余户。
  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取得的成效
  汝城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五种模式,总体来说都是走“合作社+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基本上是由龙头企业(或者种养大户、能人等)、基地、农户等元素组成。龙头企业发挥带动作用,基地进行产品的收集和粗加工,农户进行生产并提供生产原料。这几个元素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实践证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出现,打破了以家庭为单位的劳动生产模式,通过互助合作,提高了农民的市场主体地位,有利于农民联合起来创市场,增强了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优化了农村资源和各种生产要素配置,使农业生产获得更高的规模经济效益。
  一是加速了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进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密切了企业与农户的关系,为企业的生产经营降低了成本,为企业的生产提供了原料,为生产基地提供了技术服务,为农产品提供了广阔的销售市场。
  二是增强了农民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过去种养业都是单家独户跑市场,分散经营,产品价格低,相互压价,农民增产不增收。现在,由龙头企业、种养大户等牵头组建专业合作社、协会,实行统一生产、管理和销售,稳固了农产品市场,减轻了价格波动等带来的市场风险,降低了生产经营成本。
  三是加快了品牌创建和科技推广的步伐。近年来,我县把农产品品牌创建、科技推广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壮大的基础工程来抓,推行了生产质量标准和无公害生产技术规程,向广大农民传播科学技术,农业效益得到了明显提高。目前我县合作社有注册商标5个、绿色食品认证2个,如马桥花豆专业合作社、泉水镇旱塘茶叶专业合作社把农户组织起来,分别注册“马桥”花豆商标和“旱塘”茶叶商标,申请了无公害产品认证,确认了产品身份,增强了市场竞争能力。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近年来汝城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较为迅速,但仍处于起步和摸索的初级阶段,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较多,综合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思想认识滞后,支持力度不大。尽管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已成为破解“三农”难题的一个重要切入点,但在实际中,个别领导认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既无项目支撑又无资金援助,对合作社的发展不闻不问不管。还有相当一部分农民缺乏合作意识、创办热情和参与恒心,他们见利就合,无利就散,由于认识上的偏差,支持上的缺位,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
  二是运行水平不高,管理尚欠规范。汝城县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章程不完善,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按章程制度办事,内部管理欠规范,活动较松散,影响农民的利益,不利于农民合作社持久、稳定、健康发展。
  三是整体素质偏低,自我造血功能不强。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缺乏专门的管理人才和技术骨干,没有先进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手段,实施标准化生产、研发新品种和推广新技术的能力较弱,缺乏创新动力,直接影响了合作社的发展。
  四、几点建议
  (一)规范管理,确保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各相关部门要严格遵守注册登记审批程序,做好资格审查,并帮助未登记合作社建立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合作社的质量。要对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合作社章程的要求,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入社手续,建立完备成员档案。
  (二)健全模式,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合作社的模式对合作社的生存、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现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模式各有所长,各有所短,在运行中,针对不同的合作社要采取不同的措施,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发展:对龙头企业带动型就要妥善处理好合作社和龙头企业的产权关系、龙头企业和社员的利益分配关系;对种养大户牵头型就要加强种养领头人在技术、文化知识和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力度;对村主干带动型就要正确处理好村主干与村民的关系,明确村集体资产与合作社资产的产权;对能人(或者经纪人)带动型就要加强能人(或者经纪人)与成员的紧密联系,真正做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双赢”目标。
  (三)加大扶持,确保农民专业合作社可持续发展。各级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财政资金、金融信贷、税收优惠、注册登记、建设用地、人才保障、营销流通等方面的扶持政策。设立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专项资金,并逐年增加资金扶持额度;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基础上组建农村资金互助社,开展资金互助,解决合作社流动资金不足问题。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输入“新鲜血液”;加大对广大农民和专业合作组织成员的培训和教育力度,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造血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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