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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家庭农场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时间:2013-07-29 02:00:25来源:作者:易欣

从2007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六年来,在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得到迅猛发展,截至今年6月30日,我县合作社数量已达601家,基本实现了村村有组织,产业全覆盖,发展数量位居全市第一,全省前列。今年中央一号文件鼓励农民兴办家庭农场的政策出台后,县委政府将培育新兴市场主体列入经济工作的重点工作推进,我县部分农民敏锐捕捉到这一难得的发展契机,目前已注册家庭农场20多家,发展态势良好。为进一步促进我县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健康、规范、有序发展,指导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深入了解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在发展和运行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充分发挥好合作社和农场在现代农业产业和新农村建设中的引领和示范作用,为县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了农业、林业、畜牧、水产、工商、质监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课题调研组从7月9日开始历时了一周时间,深入到我县4个乡镇、2个农业龙头企业、6个农民专业合作社、3个家庭农场,通过走访座谈,查阅资料,参观现场和会议研讨等多种形式开展调研活动,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到今年6月30日,我县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各类合作社共601家,在2012年底512家的基础上新增89家,增幅17.4%,暂列宜昌市各县市区第一。全县合作社共注册资金总额46269.36万元,成员总数5321个,社平8人,其中成员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合作社有8个,占总数的0.9%,成员人数在50至100个以上的合作社7个,约占总数的0.1%。按乡镇分布情况为:前三名依次是榔坪镇105家,龙舟坪镇90家,资丘镇80家;后三名依次是鸭子口23家,高家堰23家,火烧坪乡16家。按产业分布情况为:畜禽养殖类137家,占22.7%,蔬菜类130家,占21.6%,木本油料65家,占10.8%,魔芋48家,占7.9%,渔业类39家,占6.4%,柑橘类37家,占6.1%,茶叶21家,占3.4%,花木苗圃类17家,占2.8%,其它107家,占17.8%,基本实现了村级发展无空白,主导产业全覆盖。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出台后,我县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家庭农场20家,经调查全县有条件可发展为家庭农场769家,其中种植业331家,养殖业438家,其中大户13家。现有合作社中各级示范社17家,其中省级示范社4家,市级示范社3家,县级示范社10家,合作社发展呈现出多主体领办、多成份参与、多形式并存的良好发展局面。现已涌现出资丘大树湾巴柑、都镇湾廪君茶叶、大堰恒兴生猪、磨市江南渔业、火烧坪兴农高山蔬菜等一批优秀合作社。已有13家注册了商标,有8家合作社获得国家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认证及出口基地备案。
  二、农村城镇化的新形势下走合作社和现代家庭农场是一条必由之路
  中央提出走农村新型城镇化道路不是空谈,也不是简单的把农民从农村迁入城市,而是要求各地认真结合本地实际,根据自身条件努力探索如何解决好“人”和“地”的问题,即人到哪里去?空闲土地由谁来种?这两个问题结合解决好了,才能真正破解农村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难题。特别对于山区县市的新农村建设更具指导意义。
  1、兴办家庭农场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有效集约农村闲置土地资源。
  从调查的情况看,各乡镇因地制宜谋发展,根据自身的客观条件不同积极探索利用现有闲置土地和林地资源,发展现代农业。贺家坪镇和高家堰镇走出了自己的路子。长阳是一个农村劳务人员输出大县,每年近10万人外出务工,大量土地被抛荒闲置,再加上山大人稀,交通不便的地方农村人口因享受国家扶贫搬迁政策外迁,以及一部分农村集体土地未得到利用等情况,造成我县农村还有一部分闲置土地资源的极大浪费。高家堰镇2012年底通过招商引进了浙江商人黄某某,在古城村龙池山流转土地1006亩兴办家庭农场,并以家庭农场为核心组建了龙池山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规划种植太子参400亩,改造低产油茶300亩。目前投资380万元通场公路已开工,试种太子参取得成功。二期将投资7000多万元兴建太子参中药材加工项目,建设符合GMP标准生产线,年加工太子参800吨,实现产值8000万元,可带动周边近百户农民发展太子参致富。贺家坪镇党委政府率先在全县开展闲置土地林地资源调查,并采取以村集体名义整体流转的方式集约土地,捆绑项目和资金,统一规划对外招商,取得了显著成效。既带动了地方产业发展,又确保了农民的承包权和正当的收益。贺家坪镇回乡创业青年尹春云,2009年回乡创办家庭农场,规模流转土地1100亩,形成了4个基地,主要从事魔芋、核桃、花卉和中药材种植。目前已形成核桃基地217亩、厚朴365亩、魔芋180亩、玫瑰花50亩的现代生态观光农庄,经济效益和前景十分可观。通过本地能人带动和对外招商引进,引导农村闲置土地向种田能人集中并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规模经营,可有效解决好农村资金、技术、信息和市场有机结合的问题,符合新形势下未来山区农业的发展方向,这种趋势将会越来越明显。
  2、兴办家庭农场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为留守农民提供劳务收入。
  举办家庭农场和发展合作社让农村大量劳动力从土地的束缚中解放出来,让劳动力通过进入城镇务工而增加收入。据尹春云介绍,农场解决了周边20多个农户的劳动力就业问题,去年共支付劳务工资19万元,户均增收近9300元。龙池山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加工厂建成后可吸纳劳动力120人,要均从业人员可得劳务收入24000元。建设初期仅投资修路一项就可为当地农民带来近300万元的劳务收入。天润蔬菜集团下属的合作社仅7至8月在蔬菜加工包装高峰期就每天为近百名劳务人员提供就业。
  3、兴办家庭农场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颠覆了传统的农业经营理念。
  市场经济也是一种能人经济,本地农民由于外出机会少,同时受教育水平、交通通信和资金瓶颈等诸多不利因素的影响,缺乏敢闯敢干的勇气。一部分人走出去了,见到外面的世界很精彩也很无奈。精彩的是外面的世界繁华,无奈的是家乡太穷。当本地还在沿袭传统的刀耕火种的种植和经营模式时,发达地方的农产品早已经卖到了国外,当我们还陷入在种田人“手中有粮,心中不慌”只要不饿肚子的状态之时,发达地方早已赚起了大把的外汇。这部分走出去的人深深认识到落叶总要归根,好男儿既要志在四方,也要建设家乡。他们在取得了一定的收获后回来了,尹春云就是他们中的一位杰出代表。他们的回来带回的不仅仅是资金,更重要的是如何经营山区现代农业产业的先进理念。同时通过请进来,也颠覆了本地农民总是改不掉的玉米、红薯等种植传统品种习惯,原来种太子参的附加值更高,可以从土地上获取更多的收益。高家堰镇丹水特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就是一家科技含量更高的养殖“娃娃鱼”专业合作社,目前已投资600万元建成大鲵繁殖基地两个,养殖大鲵650多尾,年利润近500万元。清江龙井茶叶专业合作社成立前,茶农的茶园是粗放式管理,当地流传“头道苦,二道涩,三道好喝无人摘”。合作社成立后,通过引进先进的人才、加工技术和设备,研发出“清江龙井”等系列品牌,同时引进黑茶制作工艺,改造老茶园,利用机械采摘等,使农户茶园由过去的亩年收入500元迅速提升至3000元,为当地茶农带来了实实在在的收益。
  三、我县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组建特点
  在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近几年来我县合作社发展呈现井喷态势,分析主要原因除了县委政府从2008年起一年一度对全县“十佳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全县农村工作会进行表彰,从精神物质给予奖励和支持极大刺激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还有比较平原县市不同的就是由于长阳境内国土面积大,资源禀赋好,立体气候促使农业产业门类齐全,品种丰富,再加上长阳本身就是农村合作医疗之乡,群众合作基础和意识好,致使我县合作组织在政策的催生下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了。一方面是政策的鼓励,另一方面也是市场自身的需要。近几年通过典型培育培育,示范带动,一部分农民通过加入到合作社尝到了甜头,如大堰恒兴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社员不仅合作社内部实现了“六统一”的运行模式,每个社员出售生猪价格比不是社员的养殖户每公斤高出2元左右。资丘镇大树湾柑农通过加入到合作社后,合作社通过运作直销和对接模式,减少中间商环节,平均每公斤价格比普通柑农高出近1.5元。综合分析我县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组建特点主要有以下三种形式:
  1、企业发起型。我县清江魔芋、清江绿色食品、天润蔬菜、天宴渔业等属此类型。企业在成立后因对原材料的需求而主动与农户对接,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确保企业原材料的供应以及品质得到保障。
  2、能人带动型。永兴农庄、大树湾巴柑、清江椪柑、恒兴生猪、刘坪渔业等属此类型。这是一部分是由地方能人发起带动,主要是在国家政策和项目支持下实现规模经营的条件,积极应对市场,以集体抱团的方式争取市场话语权。
  3、官方主导型。我县木本油料和核桃种植专业合作社大多属此类型。在建设百万亩木本油料大县的建设热潮中,没有市场主体承担相应的功能是不可能实现的,这样一批木本油料专业合作社在村集体的支持下应运而生,主要是组织群众,承担苗木供应、基地发展等半民间半官方的职能。
  四、我县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运行现状和存在问题
  合作社是带动农户进入市场的基本主体,是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新型实体,是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有效载体。打个不恰当的比方,“合作社就是农民自己的企业”。家庭农场是今年中央一号文件鼓励发展的一种新型的以家庭为单位的农村生产和经营形式,目前虽然还没从法律上明确其市场主体地位,但是随着今后农业产业的发展,这种生产经营方式应该代表未来农村发展的方向而成为主流。但从调查的情况看,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运行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1、规范管理水平普遍偏低。一是多数合作社只注册,实际处于“休眠期”,而没有进行实质运行。因为培育新型市场主体,对于农民登记注册合作社的入围门槛低,不验资,不收费,只有进口,没有出口,成立后的合作社运行不下去的时候也没有建立起正常的退出机制,只有关门大吉。据统计,全县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同时在质监部门办理机构代码证的不足50%,在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证的不足50%,在银行设立了专门账户的不足50%,从三个不足50%足可以看出哪些是真心办合作社,哪些是假办?二是部分合作社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没有建立完善合理的内部运行机制,尤其是民主决策、财务管理、风险控制和利益分配等机制缺乏。部分合作社虽然成立时有较为规范的《章程》、明确的分工和完善的运行机制,但大多流于形式,只为成立而成立。合作社的管理水平偏低,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没有真正发挥作用。甚至于有的合作社为典型的“三无”合作社,无办公和经营场所,无生产基地,无自己的产品。成立合作社的目的就是为了争取项目和资金或是贩卖农产品。三是利益联接松散,社员参与意识不强。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成员、农户之间大多以松散型利益联接为主,合作社主要为成员或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合作社与成员之间利益分享、风险共担的紧密型利益联接机制尚未建立,在组织分工、民主参与等方面意识较差。
  2、服务带动能力不强。我县受山区自然条件限制,普遍合作社规模较小,服务带动能力不足。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民利益连接机制不紧,仅局限于向成员提供技术信息、生产资料、种苗种畜种禽、产品回收等服务,与普通农户建立的是一种购销关系,仅起到单一的生产合作作用,而以资本为纽带、利益连接紧密、开展产供销加一体化经营服务运作比较少,参与市场竞争能力明显不足;农民专业合作社大多是依托能人带动建起来的,真正具有带领众人致富、甘愿为人服务的思想和懂法规、熟悉市场规律、善经营管理的带头人较少;农民专业合作社中的社员综合素质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特别需要增强市场经济意识,强化抗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3、创办环境欠佳。我县虽然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而且在2008年县委就以8号文件出台了相应的办法和措施,但真正落实到部门,落实到实际行动中还有一定的差距。比照宜昌周边县市区出台的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政策,我县由于财力有限而力不能及。如夷陵区每年列入100万元财政预算由农经部门掌握用于合作社管理和管理,远安县每年按农业人口人平2元水平列入县级财政预算用于支持合作社的发展。同时对于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在办理信贷,税收优惠,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持等等各方面有待整合各方面力量支持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发展。
  4、业务指导力量薄弱。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一种市场经济行为,具有较强的政策性、知识性和业务性,必须要有一支高素质的业务指导队伍。我县业务指导人员是由县乡经管人员兼职,存在业务指导人员培训不够、素质不强、配置不足、业务指导力度不够等问题,加之财政所体制上收,经管体制不顺,直接影响和制约着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发展和规范运作。
  五、政策建议
  1、强化政策扶持力度,进一步增强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自身造血功能。县委政府今后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上,要彻底转变观念,切实树立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发展,就是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理念,而且在决策和投入方向上要实现由投向“面”为投向“点”的根本性转变。对真正从事农业产业发展的经营主体,要舍得下本钱扶持,“锦上添花”香更浓,示范带动作用将会更好。只有市场主体充分发展起来了,经济才能搞上去。政府应充分整合国土、林业、农业、水利、水保、畜牧、水产、农机等相关部门的扶持政策,加大对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扶持力度,促进迅速发展壮大。同时进一步优化环境,在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在办证、办税、信贷、用水、用电、用气、用地、交通、通信等方面落实好优惠政策。
  2、嫁接农业龙头企业,进一步增强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适应市场的能力。我县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快速发展利益于我县健康食品产业园内农业龙头企业的落户,因为农业企业的发展离不开农产品,农产品进入市场现实必须通过组建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才是与企业进行合作行之有效的组织形式,实践证明,任何一家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离不开农业龙头企业的支撑,只有与企业真正结成了“亲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与农业龙头企业结成了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才能做大做强,才能真正实现公司+合作社+基地+家庭农场+农户的有效组织形式,依托企业实现快速发展。
  3、理顺管理体制,进一步提升服务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工作水平。一是要理顺资金扶持的体制。要打破部门各自为政的传统,对于能够扶持到合作社的资金和项目年初要统一办公规划,科学决策,在实施的过程中要强化监管,注重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应参照先进县市区将合作社发展专项基金列入财政预算,用于扶持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发展。二是要理顺工作关系。财政体制上收后,乡镇经管站已名存实亡,对指导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发展不利,同时县乡经管部门由于人员老化,青黄不接,学习培训不够,指导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发展水平急待提升。应参考周边体制较顺的县市区进一步理顺体制,规范职能,促进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持速、健康、稳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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