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农村新型股份合作社,是市委、市政府“一统三化两转变”重大战略部署重要内容之一,是培育壮大农村新型主体,提高农民组织化,促进农业现代化,推动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途径。当前,正值《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五周年和《重庆市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一周年之际,各级各地对农民合作社发展工作高度重视,各种类型的农民合作社发展,如雨后春笋方兴未艾。
一、目前我区农民合作社发展的基本情况
截止2012年底,全区有农民专业合作社346个,今年新增71个(其中:农村新型股份合作社35家,新增30家),入社农户16.53万户,参合率达43.2%。有市级以上示范社15家,其中部级示范社2家。专业合作社中有注册商标61个,通过三品认证农民合作社5家。蔡家镇富威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获全国先进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二、我区农民合作社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尽管我区农民合作社发展具有速度快、数量多等特点,但质量普遍并不高,主要存在六大差距:一是扶持政策落实不到位。2012年印发的《江津区推进农村新型股份合作社发展施方案》提出了从项目建设、新建扶持、金融支持、用地审批等方面给予农村新型股份合作社扶持,但没有明确责任部门、具体措施、补助标准、资金来源等细节,导致扶持政策纸上谈兵,落不到实处。二是规范化建设需加强。合作社内部规章制度不健全,“三会”(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大会)制度执行不好,重大问题决策上不够民主。财务制度不规范,没有形成利益分配机制,不能实现盈余返还和二次分配。三是市场竞争力不强。合作社规模小、实力弱,无力从产品质量、包装设计、产业链条延伸、广告宣传、市场营销等方面深化提高,导致合作社产品市场占有率不高,竞争力不强。四是管理人才匮乏。现在农村新型股份合作社大多是村干部和在家务农的农民经营管理,有文化知识和专业技术的懂经营、善管理的人缺少。五是发展模式有待创新。入股要素单一,以现金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折资入股比较多,以技术、设施设备、生物资产等其它要素出资极少。合作社资金信用互助滞后。六是经营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宽。目前,农村新型股份合作社基本局限于第一产业,从事“农家乐”、生态观光旅游、特色农产品加工等第二、三产业经营所占比例极小。
三、规范发展农民合作社的主要措施及建议
(一)要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按照职责法定、行业归口原则,由区农委切实履行行政主管部门职责,积极发挥商务、供销、林业、水利、旅游等行业部门的助推作用,要求工商、财政、国土、建设、金融等部门大力支持配合。由区农委牵头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农村新型股份合作社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按季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会商解决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各部门可依据自身职责制定推进农村新型股份合作社发展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
(二)要全面彻底摸清家底。在“一法、一办法”颁布实施前,由于政策、历史等原因,存在多家部门各自发展农民合作社,难免政出多门、家底不清、口径不一。在理顺工作机制后,应建立电子管理基础台账,分地(镇村)、分业(三次产业)、分类(各级示范社与一般合作社)清理建档,收集整理市级以上15家示范社基本信息资料,理清历年各级对农民合作社的奖励殊荣、资金补助、项目安排等情况。
(三)要进一步完善工作平台。明确各镇街分管领导和1-2名辅导员,建立区、镇(街)、农民合作社的上下联系平台和区级有关部门间的左右沟通载体,完善触角延伸的工作机制,方便畅通政令、沟通信息、交流情况。
(四)要出台发展扶持政策。建议区财政每年切块安排农村新型股份合作社发展专项资金500万元。从新建补助、项目扶持、建设用地、品牌建设、金融支持(贷款贴息、农业担保、五权抵押等)、流通销售、参展服务、培训考察等方面予以扶持,细化若干具体扶持政策,尽快以区政府名义统一制定、集中出台。首要引导出资多元化、要素股份化、发展规模化、生产标准化、经营产业化、管理规范化、运作市场化为主要特征,积极鼓励以农村“五权”、集体资产量化确股、资金、技术、设施设备等多要素入股组建农村新型股份合作社。
(五)要制定示范社标准和模范社评选办法。全区设立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分部、市、区三级)管理制度,对区级示范社实行“优进劣出”的动态管理。把握农民合作社成员间盈利二次分配机制和对外市场联接这两个至关重要的环节,每年严格标准(七有、七规范)评选命名10家进入区级示范社行列,同时每年在全区各级示范社中评选,在农村工作会上表彰10家模范社。此外,在区级示范社中,积极组织推荐申报市级、部级示范社。
(六)要同等对待区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与农业龙头企业。围绕江津农业“115”发展思路,坚持“业主制”和“合作制”两种模式两条腿并列走路方式,深入推进特色效益为代表的现代农业发展。对涉农项目实行重点倾斜,按照同等优先原则,首先考虑安排给区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组织实施,不断培育壮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实力。
(七)要注重培训辅导员和理事长。人才是关键,能人最难得。选好一个人,带动一大片。注重引导有实力、有经营管理能力的带头人,发起组建从事二、三产业的农村新型股份合作社,不断拓宽生产领域,大力发展“农家乐”、乡村旅游、特色农产品加工等行业类型,改变新型股份合作社目前过多集中在种植、养殖业的现状。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多形式、多次集中培养镇街骨干辅导员50名和“懂经济、会经营、善管理、乐奉献”的优秀理事长100人。鼓励参与或开展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和农社对接等直产直销活动。
(八)要适时组建联合社、资金互助社和专业协会。在农民合作社发展到相当阶段,要超前谋划、积极引导、自愿组建合作社联合社,提高组织化和产业化程度。支持农村新型股份合作社开展内部信用合作,鼓励具备条件的农民合作社牵头组建农村资金互助社,解决新型股份合作社发展过程中资金难题。在全区范围对生产、加工、销售、乡村旅游等环节、行业领域相同或相近的农民合作社,积极引导成立相应的专业协会,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九)要召开合作社发展专题会。在今年农村工作会后,认真筹备、精心组织区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各镇街分管领导和辅导员、300多家农民合作社理事长,及时召开全区农民合作社发展推进专题大会,传达上级精神,指明工作方向,明确发展重点,提出具体要求。
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