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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张掖市“农社对接”调查报告
时间:2013-07-29 02:00:49来源:作者:易欣

  一、对接的总体情况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省委省政府一系列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精神和要求,采取行政推动、政策牵动、试点带动、服务促动等措施,加快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呈现出数量不断增加、质量不断提高、功能不断完善、辐射带动能力不断增强的局面。至目前,全市工商登记注册合作社达到1625家。其中开展“农社对接”专业合作社43个,开设直销店(直销点)60个,覆盖社区24个,覆盖消费人群19.3万人。
  对接的农产品涉及鸡蛋、小杂粮、牛奶、蔬菜、瓜果5大类,30多个品种,超市对于农产品的需求是长期稳定均衡的,合作社通过与超市、直销店合作占有了可持续的市场,获得了较可观的收入。通过“农社、农超、农企对接”,切实减少了产品流通时间和中间环节,减少了门店、超市、企业进货成本,降低了零售价格,增加了成员收入,真正实现了农民、门店(超市、企业)、消费者“三赢”。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积极推进“农超对接”试点。为减少农产品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和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高台县根据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和安排,积极推进大型超市直接与鲜活农产品产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接的试点工作。目前有高台县紫冠圆茄专业合作社、宣化东庄西甜瓜专业合作社、裕兴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康翠蔬菜专业合作社、鸿羽大雁养殖专业合作社、龙泉红提葡萄专业合作社等7个合作社作为试点,共与高台县千禧农贸市场、高台县景隆农产品批发市场、高台县新乐超市、高台县鸿丰超市等10家超市进行产销合作,开展“农超对接”试点探索。截至今年4月底,试点单位向对接超市累计供应产品销售额1360多万元。
  (二)加大政策导向性扶持。为鼓励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深入参与各种产销对接活动,逐步提升经营效益、带动农民增收,一方面市政府在2011年和2012年拿出200万元扶持资金,重点扶持合作社“农社(超、校、企)对接”的生产基地、冷链物流等项目建设,鼓励引导合作社加强生产管理、完善相关设施、开展产销对接。另一方面,研究制订导向性政策。2012年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意见》,今年,市农业局制定出台了《张掖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星级评定管理办法》,将“与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学校或配送中心等建立稳定的产销对接关系,或在城镇建立连锁店、直销点、专柜、代销点”作为了示范社星级评定的重要考核指标之一。
  (三)搭建对接平台,拓展对接渠道。我市各县区积极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省内外各种农超对接推广活动,采取组织参加洽谈会、展销会等多种形式,创造供需双方见面与沟通的机会,使更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参和超市、企业参与农对接。甘州区为66个示范合作社在“12316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立网站,使合作社可以在网站定期发布各类农产品供求信息,引导开展网上签约和交易,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拓展对接渠道。张掖市花寨小米种植专业合作社在2012年第十七届兰洽会上与北京天下粮仓国际产业集团、兰州市区金张掖土特产品店成功签订2000吨代理销售合同,2013年与上海风之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2280万元的有机小米销售合同,同时又与海南新海源有机农业开发公司和香港客商达成意向性协议。进一步拓展了合作社的发展空间。
  (四)大力开展培训,提供人才保障。为打造一支善经营、会管理、懂技术、有奉献精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市县区把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培训计划纳入了农村实用人才和“农村阳光工程”培训规划,按照分类指导、分级负责、注重实效的原则,采取学历教育、远程教育、短期培训、参观考察等多种形式培训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财务人员及社员。2012年共开展培训20次,培训合作社各种管理人员2400人次,进一步帮助合作社建立了现代经营管理制度,增强了合作社诚信意识和市场竞争能力。
  三、取得的成效
  “农社(超、企、校)对接”使农民由传统的当地销售转型为与门店、超市、企业的长期合作,减少产品成本。保证农产品市场,提升农民增收空间。超市、企业给出合理的价格区间,有利于农民摆脱市场价格频繁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同时,减少了中间环节,节省了流通成本,降低了交易费用,有利于农民提高农产品的采购价格。2012年,我市的43个专业合作社通过“农社、农超、农企对接”的方式,直接销售农产品14779万元,降低中间流通费用约5%,为农户提高同类农产品价格8%左右,带动对接农户增收600多万元,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例如甘州区杰灵养鸡专业合作社通过与新乐、华润万家、新大新超市合作,每斤鸡蛋平均售价比零散销售高0.3元,近几年来,合作社累积销售鸡蛋5000多吨,为成员累计增收300多万元,极大地提高了养殖户的积极性。
  四、存在困难问题
  一是合作社资金缺乏,直销店成立时间较短,自我发展能力较差,“农社对接”覆盖率仍然较低。目前,城近郊区社区的场地租赁费用较高,合作社资金来源主要是个人出资、社员集资等方式。由于缺乏资金,合作社无力开设更多的直销店。
  二是单个合作社的产品数量有限,季节性强,长期实施“农社对接”面临产品供应不全、不足的问题。货源稳定性差,目前与定点销售单位有业务往来的合作社虽然有40多家,但不能完全满足销售中心的农产品销售市场的需求。
  三是销售环境较差,受天气影响严重。目前,相当比例的“农社对接”销售点属于露天销售,日晒、风吹等问题致使蔬菜质量下降。且无法保证所有社区的蔬菜销售工作常年进行。
  四是管理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创建品牌和开拓市场能力有待提高。一方面,合作社内部设施不完善,服务层次较低。配送的产品中获得“无公害“认证的产品数量较少,产品的宣传力度不够,品牌知名度不高,导致顾客对一部分已获证价格略高的产品视而不买。合作社缺乏开拓市场能力,市场竞争力较弱。另一方面,“农社对接”各直销点的销售柜台目前没有规范和统一,整体形象和管理水平受到影响,有的销售点显得杂乱无序。
  五、今后工作打算和意见建议
  一是建议“农社对接”直销店、直销点等由政府部门建立统一的标识,规范整体形象,提高辨识度和公信力。
  二是加大培训提高“农社对接”服务水平。不仅对理事长、财务人员等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对“农社对接”各个环节的工作人员都要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业务水平,提升合作社的服务能力。
  三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研究对“农社对接”工作的支持政策,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出台对直销店、直销点建设中场地租赁费用、用水用电费用等的减免优惠,在运输环节的高速费用减免优惠、为相关^***提供便利条件等政策。
  四是加快打造联合销售平台,实现长期稳定供货。引导和鼓励合作社联合发展,增加产品供应数量和种类,通过建立统一品牌、联合销售等方式整合资源,保证农产品长期稳定供应,提高产品竞争力。重点打造有机、绿色农产品品牌,通过规模化生产、品牌化经营,形成特色农产品规模效应,提升产品附加值。
  五是继续抓好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对“农社对接”合作社负责人、财会人员和社员的培训。将合作社人员培训列入“阳光工程”计划,通过开展对外交流、培训,逐步形成带动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骨干队伍体系。支持鼓励“农社对接”合作社选聘大学生作为理事长助理或经理,对合作社作出突出贡献的,给予适当奖励,切实做好人才保障工作。
   二○一三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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