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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鹰潭市2013年上半年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分析报告
时间:2013-09-02 00:09:41来源:作者:方同

随着全市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的不断加大、宣传培训、典型示范、指导服务等措施稳步跟进,我市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从无到有,得到了快速的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到目前为止,我市共计注册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739户,成员5115人,出资额60972.79万元。
按行业划分: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23户,占总数的3.11%;种殖业476户,占总数的64.41%;养殖业235户,占总数的31.80%;其他行业5户,占总数的0.68%。
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中,其中农民成员4960人、非农民成员128人、企业单位成员18人、事业单位成员9人。
二、当前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主要特点
1、总体发展势头强劲。2013年上半年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45户,成员374人,出资额9137.73万元,增长率为6.48%、7.89%、17.63%。
2、区域分布产业化。从调查情况看,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围绕当地已形成的主导产业和特色产品开展专业性生产经营活动。如贵溪市流口镇的蔬菜合作社、双圳的木竹合作社、余江县的生猪合作社、月湖区的葡萄合作社等都是围绕当地的主导产业和特色产品组建起来的,其产业分布非常明显。这种区域产业化十分有利于促进“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的发展,有利于农业区域布局优化调整和特色优势产业的发展。
3、产业类型更加多样化。全市合作社中从最初的种植、养殖业,现在已发展农业信息和技术服务业,种植类合作社发展步伐减缓,养殖类和其它类合作社发展较快,说明产业类型日趋多样化,合作范围和领域更加广泛。合作领域向农业生产服务、技术信息等领域延伸。
三、当前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存在的问题
从我市情况来看,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区域范围产生了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它的诞生时期不长,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着问题,主要在几个:
1、内部管理机制不健全,规范程度不高。合作社重组建,轻运行,有的只是在工商部门进行了注册登记,没开展经营活动。虽然大部分合作社制定了章程,设立了理事会、监事会、社员(代表)大会等必要机构,但有些还流于形式,很少组织活动,名存实亡。大部分的合作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意识差,无论是民主管理,还是财务管理、利益分配等不健全。在内部管理方面过于注重劳动联合,不敢、不善引入和运用现代企业经营制度,存在认购股金少、合作效率低、生产规模小、成员依存度散、权责不清、奖罚不明等问题。合作社与社员的联结过于松散,利益关系不紧密,社员合作意识不强,只愿利益共享,不愿风险共担,既了合作社的发展,也不利于农民的长远利益。
2、合作社运行质量不高,难以成为独立市场主体。合作社的发展还处于初期,实力弱、层次底,覆盖面小,带动能力不强。尤其表现在市场信息缺乏、品牌意识不强等方面,增加了开拓市场的难度,致使合作社的合作效益不高。合作社的信息来源和传递绝大多数当地和农业。农民市场需求信息不灵通、信息手段单一,没有先进的手段传递信息,信息服务主要是靠电话和看报,反馈迟,使农副产品的种植和销售都盲目性。信息服务落后,市场信息不灵,制约了合作社的发展。
部分合作社内部经营机制不活、自身发展能力不足,过度依赖政府财政扶持、过度依赖龙头企业开展生产、过度依赖能人经营管理,难以成为一个真正的独立市场主体。
3、社员素质低,管理人才缺乏,创新能力薄弱。合作社社员大多是农民,监事会、理事会由社员中选举产生的,其专业知识、政策、市场竞争能力、管理经验都还是凭借的老办法、老经验办事,长足规划,遇到束手无策,“等、靠、要”思想严重。农民自律意识、法治意识、风险意识较弱。
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牵头人大多是一些农村能人和专业大户,多数属于传统农民,学历不高,缺乏专业知识。合作社的主要管理者也基本由合作社内部人员担任,其知识结构、经营管理水平相对较低,难以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而且,由于农业是弱势产业,许多专业技术人才不愿意投身合作社,因此缺乏在经营管理、信息利用、市场营销,科技服务、财务核算等专门人才,直接影响到市场竞争力的提高,制约了合作社的发展。
虽然有些合作社也聘请了技术人员,但也仅限于技术指导,难以参与决策,真正懂技术会管理、开拓能力强的复合型人才少之又少。多数社员只关注农产品的销路和价格,对合作社的生存发展以及如何经营管理较少过问,特别是一些规模较小的合作社,其内部事务往往由理事长一人拍脑袋决定,导致合作社的整体运作随意性较大。
4、资金短缺,制约着合作社发展。农业是承受自然和市场双重风险的弱质产业。虽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制定了优惠政策,但信贷扶持,但贷款额度极其有限,难以起作用。
信贷支持政策难以落实到位。贷款的门槛高、手续多、利率高,真正能贷到能贷起的合作社并不多。由于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小、实力弱、缺少有效的抵押物,大多难以从银行获得贷款资金,只有少部分的农民社员以个人名义在信用社获得贷款担保。或以合作社理事长个人名义贷款,或者靠朋友或单位、企业担保,方能贷到少量资金。个别社员发展生产,主要依靠个人积蓄和向亲朋借贷或利用信用社小额贷款项目解决,贷款难,融资难,严重影响着合作社的业务做强做大。
合作社可用资金主要来自成员入社的股金。而不少合作社当初为了不影响农户入社的积极性,股金定的都比较低,有些只是象征性地收取了一些会费,致使已成立的这些合作社多数因资金短缺,运转艰难,有的甚至尚未启动。对于那些已有一定基础的赢利合作社,提取的公积金数额也不大。低投入、低积累、高分配,“两低一高”的现象普遍存在。不少合作社在前期建设时,如设立固定的办公场所、流转土地,场地建设等,占用了大量的资金,在后期的开展培训、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和设备购置、商标注册、产品认证等方面就出现了严重的资金不足,如果不依靠贷款,只能望洋兴叹。
  5、重建轻管,合作社建设工作没有形成合力。目前合作社建设普遍存在着“重发展轻规范、重建设轻指导、重扶持轻监管”问题。从调查情况看,近年来,各级各部门在引导、服务合作社发展工作中,确实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但也有不少地方,只注重发展数量的增加,而忽视了运行质量的提高;有的在帮生上下功夫,而在帮规范上精力不足;有的只重视争取扶持项目,而不注重项目实施的监管。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工作中各部门之间较少互通信息,各行其事,不可避免地会造成资金、人力、物力的分散,如能形成一种合作关系,对于未来合作社的发展,将起到非常大的促进作用。
6、发展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要求通过财政支持、税收优惠、信贷支持、委托合作社承担农业生产项目等措施,促进合作社的发展,中央一号文件及各级政府也对落实扶持政策提出明确要求,但扶持合作社发展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依然滞后。从调查情况看,一是有少数地方领导主观上不重视;二是国家和上级财政下拨的支农资金也由于种种原因很难落实到合作社头上;三是在税收、用地、用电、用人等方面,合作社也没有享受到多少优惠政策。四是虽然国家允许合作社承担农业委托生产项目,但由于上级没有制定具体操作办法,致使这项政策难以落实。
四、几点建议  
1、抓宣传促发展,稳定联结机制。要采取发放宣传资料、办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相关配套政策法规,切实增强农民群众的合作理念和依法办社意识,吸引更多的农民加入专业合作社。坚持多元化参与、多渠道发展的原则。鼓励专业大户、中介经纪人、科技人员、社会团体和龙头企业等有能力的个人和组织,多主体引领创办或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尊重农民群众的创造,鼓励多种形式发展,积极引导成员以资金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等形式开展紧密的合作。进一步总结推广示范合作社的典型经验,带动更多的合作社步入规范发展的良性轨道。通过强化指导服务,做到数量与质量并重,发展与规范同步。
2、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规范化建设促发展。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办社原则。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社员之间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重点围绕设立登记、建章立制、利益联结、统一服务、民主管理等方面开展规范化建设。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和运行机制,规范财务管理,规范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等,使合作社的内部组织机构紧密协作,监督,制约,依法行使权力,保护利益,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运行。建立利益共享机制。真正实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
3、抓培训,加强人才保障支持。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培训力度,重点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辅导员、财务人员、经营管理者和农村能人进行培训,培养一批以理事长为主的合作社管理人才、一批以会计为主的合作社理财能手、一批以生产技术为主的种养加能人,一批有经销才能的中介人,为合作社的发展培养造就出一批实用人才,逐步建起市、区、镇三级辅导员体系和人才支撑体系。
政府要鼓励各类人才积极参加、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受聘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在职农技人员,允许其按贡献大小取得相应报酬。高校毕业生应聘到农民专业合作社任职的,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机构要为其提供人事档案保管、办理集体户口、党团组织关系挂靠、代缴社会保险等服务。
4、抓完善,落实促进合作社发展的各项政策。在财政、税收、信贷、项目扶持等方面出台有针对性的配套扶持措施。金融机构应降低贷款门槛,对示范社实行特殊信贷优惠政策,降低贷款利率,政府担保或贴息,简化信贷手续。贷款额度授信、产品、销售订单合同抵押等多种,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多渠道的资金支持和金融服务。探索建立和完善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特点的信用评价体系,创新适合农民专业合作社需要的金融产品,逐步加大对产业规模较大、组织化和规范化程度较高、市场竞争力较强、促进农民增收较快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贷投入。
财政部门要加大财政扶持力度,设立合作社发展专项资金,通过项目扶持,将各种支农资金向典型示范社集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以现有专业合作社和种养大户为载体,充分利用特色农业整合优势,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吸引外来资金创办龙头型专业合作社。
5、推进“五大对接”,为合作社快速发展搭建平台。建设起必要的服务设施,努力实现各级、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网,搭建公共服务信息和网络营销平台。优先对合作社提供农产品、畜产品的质量监督和检测服务,提高农产品的安全性,增强他们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
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产品外销平台建设,加快现代农业农产品市场开拓体系建设。鼓励扶持质量安全优、品牌效应好、农户成员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农企对接”、“社企对接”、“农市对接”等五大对接,促进合作社与城市超市、高校食堂、大型连锁企业、农资生产企业对接。
通过定期举办专卖场对接洽谈会、“一村一品”进超市活动、产品展示推介会等形式,为超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搭建对接平台;在批发市场和条件成熟的大型超市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生鲜农产品直销专区(专柜)、建立特色农产品展销中心。
6、加强协作配合,为合作社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各级财政、税收、农业、工商、电力、水利等相关部门要紧密配合,互通消息,在避免部门矛盾的同时,注重各部门优惠政策的相互配套,要建立并推行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交流意见。合作社生产经营等非农建设用地,应依法优先安排用地指标;供电部门要扩大农业用电的分配范围;供水部门要出台优惠措施,把合作社加工农产品用水视为农业用水;社保部门要积极推进农业政策性保险,切实降低农业生产、经营风险。工商部门做好设立登记,开辟注册登记“绿色通道”。支持和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建自身品牌,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商标注册。
各级政府要通过资源整合,明确责任,建立健全各项扶持引导、指导检查、考核奖惩等制度,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合作社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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