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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妇女联合会关于农村妇女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时间:2013-10-29 00:21:13来源:作者:方同

  为了解埇桥区农村妇女专业合作社的现状,推动农村妇女合作社等新型巾帼经营主体的发展,近期,区妇联采取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对我区农村妇女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进行了调研。
  一、基本情况
  此次调研共发放问卷24份,收回17份,其中有效16份。调查发现,埇桥区农村妇女专业合作社呈现出以下特点:
  1、女性领创办的专业合作社占比不高。目前,埇桥区已拥有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652家,现有社员7万多户,女性领创办的各类农村专业合作社为24家,仅占总数的3.7%;社员数1100人,仅占总数的1.6%。究其原因主要是受到农村“男主外,女主内”传统文化的影响。尽管很多女性直接承担合作社的经营管理,但在工商注册登记时却自愿“退居二线”,由丈夫担任法人代表。
  2、合作社的类型以种植为主的较多。埇桥区农村妇女专业合作社主要集中在祁县镇、符离镇、夹沟镇、褚兰镇、西二铺乡、栏杆镇、杨庄乡、曹村镇,以种植为主的合作社占70.6%,以养殖为主的占11.8%,以农产品加工为主的占5.9%,种养殖均有的占11.8%。这与埇桥区地处淮北平原,光、热、水等条件较好,适宜发展种植业有直接关系。
  3、近五年新发展的合作社占多数。从我区女性领创办的合作社发展的规模和速度看,目前呈上升发展趋势,特别是近五年新发展的合作社较多。2010年登记注册有4个,2011至2013年每年新增2个。参与问卷调研的16个女性领创办的专业合作社中,发展比较成熟的是宿州市意利达农业科技专业合作社联合社,2008年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由18家专业合作社组建而成,是一个融种植、农机、植保、土地流转、土地托管、科技培训、农资供应为一体的综合专业联社。现已承包土地9000亩,经营权入股3050亩,托管土地12000亩。目前拥有会员581人,全市487家农资连锁店。
  4、女能人牵头领办亮点突出。埇桥区农村妇女专业合作社,76.5%是由农村女致富带头人、女经纪人等农村女能人领办,主要实行“合作社+农户”、“合作社+公司+农户”的产业化经营的发展模式。这些农村女能人,凭借自己的聪明才智和资金、技术、管理、社会关系等资源,在创办和推动妇女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壮大中发挥了关键作用。埇桥区西二铺乡致富女能手黄爱英,1998年瞄准蔬菜市场行情,当起了蔬菜经纪人。她刻苦钻研技术,虚心向同行学习,勇敢地面对市场的风云变幻,2008年创建埇桥区永盛蔬菜专业合作社,通过提供产销一体化服务,帮助当地农户,特别是留守妇女,解决了蔬菜种植的产前农资供应、产中技术指导和产后销售的问题。蔬菜种植面积大幅增加,迅速发展到现在的5000多亩,蔬菜销售到全国各地。菜农在合作社的带领下,收入客观,亩收入超万元。
  5、建章立制实行规范运作。作为一个经济组织,合作社在发展中有章有制,保证了规范运作。目前,我区大部分农村妇女专业合作社,已经走上或正在逐步走上规范化的发展道路。81.3%的农村妇女专业合作社有章程并经社员讨论通过,75%的合作社设有理事会、81.3%的合作社设有监事会等机构负责日常事务,75%的合作社都有成员入社、退社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成员盈余分配制度、成员培训制度,且能够定期召开社员大会决策重大问题。
  6、服务内容广泛。从农村妇女专业合作社经营服务的内容看,我区的农村妇女专业合作社已由过去提供单纯的生产、技术合作,逐转向提供生产、加工、技术、销售、信息、资金服务等综合方向发展,合作层次不断提高。截至目前,全区农村妇女专业合作社中,有11个实现了产加销一体化,占总数的68.8%;从事农资服务为主的3个,占18.7%;从事销售农产品服务为主的2个,占12.5%。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虽然我区在农村妇女专业合作社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整体看,这些合作社仅仅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
  1、发展规模不均衡,组织化程度不高。调查发现,我区农村妇女专业合作社起步较晚、良莠不齐、发展很不平衡,总体上发展规模较小。17家农村妇女专业合作社中社员数超过50人的为4家,占总数的23.5%,其中仅有1家社员超过500人,其余的合作社规模普遍偏小,最小的仅有3人。此外,规模小还表现在47.1%的农村妇女专业合作社会员仅限于一个村组内,跨村、跨镇、跨区、跨市的太少,辐射面小,影响不大,带动力有限,服务能力较弱。另一方面,大多专业合作社现处在初创时期,市场意识、合作意识、经营意识还不够强。合作社相互之间信息互通不畅、优势互补不够,经营各自为阵,生产的产品没有形成有效互补和延伸,相互连接度偏低。
  2、品牌意识不强,深加工产品少。大多数农村妇女专业合作社由于自身产业基础薄弱,还停留在营销初级产品阶段,没有进行深层次加工,产品科技含量低,整体效益不高。一些合作社品牌意识不强,不知道通过注册商标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存在着潜在危险,最终将会影响到未来产品的规模经营和销售。在参与调研的16家农村妇女专业合作社中,女带头人文化水平在大专以上的仅1人,占总数的6.25%;高中文化水平的有6人,占37.5%;中专文化水平的有4人,占总数的25%;其余31.25%都是初中文化水平。农村妇女专业合作社女带头人文化水平普遍较低,影响了她们对新时代农业发展和宏观形势的准确认识,以及发现新生事物的敏锐性和准确性。
  3、发展资金短缺,融资难问题突出。这是我区农村妇女专业合作社普遍存在的问题,也是制约合作社发展和壮大的重要因素。调查显示,80%的农村妇女专业合作社最希望得到政府的资金扶持,66.7%的合作社在发展中遇到的最大障碍是难以获取贷款。合作社对外盈利能力不强,自身资金积累缓慢,仅依靠自身力量来快速壮大存在困难。但是由于受财政实力的影响,财政资金扶持的力度不大,且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尚不健全,贷款的相关手续较为复杂。
  4、各类人才十分匮乏,人员素质亟待提升。目前,我区农村妇女专业合作社十分缺乏愿意为群众办事、又有能力为群众办好事的能人。一方面,在产前缺少实用人才带动、产中缺乏技术人员教授指导,一些提质增效的新技术不能得到及时大面积推广应用;在产后缺少懂市场、会经营、能开发的女能人。另一方面,缺少专业管理人才。一些女能人虽然具备了个体经营者的素质,但作为合作社管理人员素质亟待提升。73.3%的农村妇女专业合作社都有意向“接收或聘请大学生或非社员负责经营管理”。
  5、重视程度不高,合作社发展的外部环境有待优化。农村妇女专业合作社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生事物,很多干部群众对其在发展农村经济中的重要性和优越性认识不足。有关部门没有把合作社的发展摆在应有的位置,对合作社的宣传、指导、扶持和服务力度不够,造成农村妇女专业合作社对相关政策了解甚少,合作社在引导农户生产方面存在偏差。60%的农村妇女专业合作社认为在发展中遇到的最大障碍是“国家支持不够”,86.7%的合作社最希望得到政府的扶持是“项目支持”。真正有利于农村妇女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良好环境尚未真正形成,严重影响和制约了合作组织功能及作用的正常发挥。
  三、建议和对策
  农村妇女专业合作社是农村经济发展的有生力量,对搞活农产品流通,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村妇女增收致富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此,提出以下建议和对策:
  1、广泛宣传,典型引路,规范合作社运行管理。各级妇联组织要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宣传建立合作社的目的和意义,宣传中央、省、市、区扶持合作社发展的优惠政策,提高妇女对建立妇女专业合作社的认识,为合作社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要在充分尊重农村妇女意愿的基础上,因乡因村因产业制宜,引导更多的经营大户、农村女干部、女能人领办、创办专业合作社,鼓励其开展服务,开拓市场,壮大优势产业,坚定广大农户加入农村妇女专业合作社参与市场竞争的决心和信心。同时,要建立完善合作经济组织的内部运行机制,从发展基础较好的行业组织中选择规范化建设试点,加强业务指导,充分发挥其示范效应,实现农村妇女专业合作社数量、规范化建设水平在几年内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2、加强培训,提升素质,重视人才开发培养。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培训资源,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合作,加大对合作社员、女经纪人、巾帼创业者等人才的培训力度。一是通过组织农村妇女合作社开展现代农业规模化经营、拓展经营领域、农产品品牌化建设以及加强合作社服务能力等方面的培训学习,培育农村妇女合作社带头人的市场参与意识,提高农村致富女能手的素质和技能,帮助她们逐步实现从种养业女能手到有文化、懂管理、会经营的合作社经营管理者的转型。二是加大引进优秀人才的工作力度,聘请专家到重点合作社进行现场授课指导、参与产业经营和产品开发,在区女企业家和合作社之间牵线搭桥,有意识地将女企业家“输入”合作社,传授先进的市场意识和管理理念,为合作社注入新的活力。三是组织合作社带头人赴外地学习考察,让她们参加更高层次的学习和交流,促进合作社的健康发展。
  3、项目引带,打造品牌,提高市场竞争能力。以项目带动发展,强化产品的品牌功能,提高产品品质,提升专业合作社的经营层次和规模。鼓励合作社走绿色、有机农产品的路子,转变销售模式,加强品牌建设,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占有率,提升农村妇女专业合作社的知名度和经济效益。妇联组织要协调有关方面,在注册商标和市场销售的各环节给予农村妇女专业合作社全程配合和服务,帮助合作社创新经营管理机制,打造出独具地方特色、具有妇女特点的适销对路的产品。
  4、搭建平台,强化服务,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一是落实妇女专项经费,设立农村妇女专业合作社发展专项补助资金,通过项目扶持、以奖代补以及工作经费等方式,对管理规范、确需扩大规模的农村妇女专业合作社在实施标准化生产、申请无公害、绿色等农产品质量认证、推广运用先进技术和成果等方面给予适当补助。二是把农村妇女专业合作社建设与我区的主导产业有机结合,抓住美好乡村建设的有利时机,在建立合作组织活动场所和完善服务设施上给予倾斜,提高软硬件建设水平。三是加大推动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力度,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尽量降低贷款条件,简化信贷手续,切实解决农村妇女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所需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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