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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丽江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汇报
时间:2013-12-05 00:16:00来源:作者:张海

云南省丽江市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始于本世纪中期,2006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以后发展较快,尤其是最近三年发展迅猛,每年新增加数量都接近300个,成为农村合作发展的一种新的组织形式,为推动我市的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
  据农经部门统计,截止2012年底,我市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社1003个,全部是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注册登记,具备了合作社法人资格。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了1003个,其中有部级示范社1个,省级示范社3个,市级示范社10个。合作社成员总数达到4.94万户,带动非农户成员7.57万户,比过去有较大幅度的增长,有力的提高了丽江农业生产的组织化水平。在地域分布上,以永胜县和玉龙县居多,两县合计总比达70%以上。从行业来看,以种植业和畜牧业为主,种植业达542个,畜牧业达328个,两行业所占比重超过90%。按经营服务内容划分,产加销一体化服务的占多数,专业生产或流通的很少,提供技术信息服务的较多。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身份来看,超过90%的组织负责人为农民,少数为基层干部和龙头企业负责人。从经营服务情况看,全部专业合作组织统一组织销售的农产品总值达33978万元,统一组织购买农业生产投入品总值7963万元,培训成员和农民数达6.7万人,提供技术和信息服务超过10万次(次、条)。有5个组织执行农产品生产质量标准,有1个组织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有42个组织拥有注册商标,有12个组织的15个产品通过农产品质量认证。
  总体来看,我市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10多年的发展,取得了明显的发展效果。体现在一是数量发展比较快,年平均发展速度超过30%;二是发展的体制和机制不断完善,管理逐步规范,不断通过修订章程、管理制度、运作模式等内容来提高合作社的服务能力;三是发挥的作用较为明显,农民组织化水平得到了提高;五是专业性较强,大多数以专业化生产为基础,以专项产品为龙头进行合作和联合,如养猪、水果、蔬菜协会等;六是合作内容不断丰富,合作的领域不断拓宽,已经从种植业和养殖来延伸到农机服务、植保和农产品营销等领域。
  但同时也应当看到,我市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有:一是数量较大,但质量不高。现在的专业合作社相对全市农村经济发展来说还显得过于弱小,无法承担起大规模组织农民生产和流通的重要职责。按会员平均,全市每个农民专业合作社会员仅50人,其中多数还属于“沉睡”中的会员,没有得到会员权利,也不履行会员义务;二是利益联结不够紧密,组织活动也缺乏知识支撑。大多是松散型的组织,就注定不容易把广大农户集中起来进行生产和流通的能力。另外,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运作来说,还难以找到使其良性发展的途径,合作组织本身所有者权益过小,很多组织支撑一段时间后就难以为继。随着时间的推移,大部分专业合作社自行消亡。三是政府的服务滞后,体现在投入严重不足、扶持力度不大、对服务体系建设不够等方面。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的作用
  1、组织农民进入市场、有效地保护了农民利益。农民专业合作社较好地解决了农民组织化程度低、势单力薄、规模狭小、难以进入市场的问题,以新的形式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把一家一户的分散生产与社会化大市场有机地结合起来,增强了农民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维护了农民利益。如形成农产品收购保护价机制和形成利润返还机制。
  2、促进了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推进了农业产业化经营健康发展。它将农村不同利益主体的资金、技术、劳动力、人才、土地等生产要素聚集起来,按市场要求进行人优化组织,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发展了农民生产力。同时,它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与农民结合起来方式和机制问题,把分散的农民有序地带入农业产业化经营轨道,推进了农业产业化的发展。
  3、促进了农民增收。参加农民专业社的农民人均纯收入超过5500元,比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高500多元,其中因为进行统一生产和销售取得了比较好的生产效益,为农民增收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4、促进了专业化和集约化的现代农业的推进。由农民专业合作社出面组织生产与销售,能较好的控制农产品生产质量,也能较大规模的进行专业生产,有序加大农民对农业的投入进行集约化生产,因而推进了现代农业的发展。
  三、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对策建议
  1、加强服务体系的建设。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服务部门除政府外,有农业、科技、供销等部门,但具体到这些部门,既缺乏专业的管理人才,又缺少工作经验,扶持资金也十分有限,不利于开展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服务,是一个重要的制约因素。
  2、加大政府投入。除了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投入外,还要加大对服务体系的投入。建立和完善鼓励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提供示范作用。
  3、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与优势农产业的发展密切结合起来。做到对于已经确定的优势或支柱产业,就相应的发展一个农民专业合作社,使其成为联结企业和农民的纽带,与龙头企业发展、基本发展、农民发展相互促进。
  4、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宣传和培训。当前尤其要大力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支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增加农民发展合作组织的兴趣和信心。同时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导人的合作知识培训,以提高他们带领合作社组织生产与销售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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