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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运行 引导联合 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江西省万年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汇报
时间:2013-12-05 00:16:02来源:作者:刘毅

大力扶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将农户组织起来进行农业生产经营,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对推动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有着重要作用。近年来,随着农产品商品化程度提高和农民市场观念提升、合作意识增强,在政府和业务部门的引导、培育、扶持下,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有了较快发展。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基本情况
一是发展迅猛。近几年,县内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很快,2007年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只有32家,截止目前发展到273家,六年翻了三番多。二是初具规模。全县经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的27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业166家,占60.8%,养殖业87家,占31.9%,流通、服务、加工等20家,占7.3%);注册资金达43031.2万元,合作社成员10312人,带动我县及周边农户7.2户,户均纯收入增长3750元。三是形式多样。从创办形式来看:专业大户创办型,即由种养、加工大户牵头发起,以“合作组织+农户”为运行模式。如万年为民蔬菜专业合作社蔡洪就是当地的专业大户,同兴生猪专业合作社就是由齐顺牧业养殖公司董事长江作川牵头组建的;村级基层党员干部带头创办型,即由村委会干部带头发起创办,如万年县鼎峰肉牛专业合作社和万年县仙农雷竹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就是由当地的村委会书记姚妹兴和彭元峰带头创办的;龙头企业带动型,即由企业(公司)牵头发起,以“公司+合作组织+基地十农户”为运作模式,如江西省万年县川南粮食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万年县农乐粮食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粮食专业合作社就是由贡米集团牵头采取“公司+合作组织+基地十农户”的形式组建起来的。从服务形式来看:全程服务型,其特点是围绕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对组织成员进行技术、资金、物资、销售等多方位、多形式的服务。如万年县为农蔬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带动型,其特点是通过订单农业建立基地,如万年贡米集团下属合作社带动农户5.3万户。实体经营型,其特点是经济合作组织通过集资入股和自我积累,以股份形式对合作组织成员开展无偿或低偿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如万年八方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专业合作社+企业+农户”型,其特点是依托农产品加工企业组建专业合作社,如万年县河东粮食农民专业合作社。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过几年来的精心培育,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从总体上来看,还存在着支持力度不够大、自身建设不规范、带动能力不够强、综合素质不够高、发展后劲不够足、合作领域不够宽等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规范和提高。为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议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促进自我发展。对内有关部门要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契机,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在全县范围内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深入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相关政策,增强各级各部门的工作主动性和责任感,真正把引导、扶持其发展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手段,放在农村工作的重要位置,切实抓出成效。通过各种途径大力宣传合作社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合作社发展的良好氛围。要通过帮助农民算经济帐、稳定帐、技术帐等灵活有效的方法,引导农民转变观念,自觉加入对口的合作社。要鼓励更多的经营大户、农村能人、基层农村干部放下思想包袱,创办领办专业合作社,主动挑起带领农民共同富裕的担子。对外要积极组织县内专业合作社参加省、市甚至沿海发达地区举办的农产品展销会、洽谈会、产品发布会和知名品牌评选等活动,为合作社开拓市场创造条件。
2、健全运行机制,做到规范发展,提高管理水平。应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切实加强规范指导,着力在完善“四个机制”上下功夫。一是建立健全组织管理机制。指导合作社规范组织形式,实行成员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制度,明确职责和权力,保证合作社内部运作的公开、公平;严格遵守《章程》规定,认真履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程序,确保合作组织成员的主人翁地位和经济利益。积极倡导合作社充分认识行业自律的重要性,尽快研究制定行业行为规范,增强成员依法经营、照章纳税、诚实守信的自律意识,消除不讲信誉、见利忘义等影响合作组织声誉的不良行为。二是建立健全利益分配机制。指导合作社依据法律界定,从资本构成、产权界定、持股人应有的权利与承担的义务、资本分红等方面规范合作社的产权,逐步形成以产权为纽带、以利益为关联、以机制为保障的紧密型经济联合体;正确处理与农户的利益分配关系,从兼顾投资者与生产者双方利益出发,形成“利益均沾、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真正做到联办、联心、联利。三是建立健全监督约束机制。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加强农经部门对合作社财务的审计监督,实行财务公开。完善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制度,定期召开社员大会,扩大社员办社参与度和知情权,实行社务公开。四是建立健全风险保障机制。指导合作社增强风险意识,按照章程在销售收入或利润中,提取一定比例的风险保障金,以丰补欠,结余滚存,提高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在保险公司承保,降低经营风险,解除后顾之忧。同时,引导合作组织从单纯的产销型向生产加工销售综合型转变,既增强自我保护能力,更提高经济效益,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保障。
3、整合资源要素,加强监督管理,合力推动发展。要加深和统一对合作社的认识,切实把这项工作作为解决“三农”问题和推进全县发展战略的切入点来抓,作为扶持农业、支持农民的一件大实事、大好事来抓。县政府要整合资源,把相关单位的职能和资金进行整合,形成合力,从农民利益出发,打破条条框框,建立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大平台。一是提供财政资金扶持。建立专项基金,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对一些发展潜力大、带动能力强、服务效果好的给予奖励,不断壮大其发展实力。结合本县产业发展的实际,把扶持的重点投向从事贡米、珍珠、生猪、果蔬等主导产业的合作组织,促其不断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增强带动力和市场竞争力。专业合作社对设施农业带动效应突出的,实行项目资金捆绑式集中投入扶持,让专业合作社不断发展壮大,推进设施农业的发展。二是提供信贷资金扶持。积极协调金融部门从农村实际和农民需要出发,把扶持合作社作为信贷支农的重点,适当放宽小额贷款额度,方便合作社购买种苗、肥料、农具等生产资料的周转使用。鼓励引导合作组织联合组建农信担保公司,解决合作社融资难的问题。三是提供税收优惠扶持。税务部门要抓紧明确操作办法,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社员和非社员生产和初加工的农产品,免征增值税。要积极为合作社办理证照、发票领购及纳税申报等提供方便和指导服务。四是提供人力资源扶持。一方面鼓励支持农技推广人员和各类企业科研人员到农民专业合作社任职、兼职或担任技术顾问,保留原身份、职级待遇,并允许按其贡献大小从农民专业合作社取得相应报酬;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到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就业。另一方面制定培训计划,重点开展市场营销、信息利用、财务核算、诚信经营等知识的培训,逐步提高合作社带头人和参与农民的整体素质,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管理水平。同时,可组织合作社带头人到外地学习先进经验,加强合作和交流。五是提供其他扶持。要主动为合作社提供公共政策和市场、科技信息咨询,以县新农村建设网为平台,实现农业专业合作社联网,搭建公共服务信息和网络营销平台;尝试成立农业会计服务公司,统一提供会计核算服务,达到财务规范化要求,既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财会人员缺乏的问题,又可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减少工作经费支出;帮助解决合作社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对合作社的办公场所、厂房、仓库用地申请以及水、电、路等方面存在的困难要优先考虑解决。同时,相关部门应抓住主要矛盾和关键环节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监督管理:制度管理监督,包括促其建立资产管理、教育培训、劳动人事、工资和保险等制度,并负责监督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财务管理监督,要重点掌握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经营情况、分配情况、债权债务情况等,以此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经营;民主管理监督,通过民主管理监督,促使其按照合作组织章程,充分行使社员的权力,参与民主管理。
4、突出地方特色,加强示范带动,推动有序发展。结合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规范建设年活动,采取措施重点培育一批符合本县特色农业发展方向、产业特色明显、带动农户面广、市场竞争力强、运作机制规范的合作组织,作为县级示范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带动效应,强化合作社服务、带动、吸纳、协调等综合功能,全面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进程。一是做强自身,强化带动功能。要积极引导一批见效快、经济效益明显,带动辐射能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逐步建成一批规模宏大、独具特色、品质优良、区域性强的农产品生产基地,促进农产品深度系列开发。及时为合作社提供各类产品的最新生产标准,积极引导农民运用标准化技术和方法进行生产,提高经营管理的科技含量,切实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推进品牌建设,积极申报无公害基地,及时进行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增强合作社的品牌效应和市场竞争力,增强合作社对基地、农户的带动力和凝聚力,为合作社的发展壮大提供更为广阔的空间。同时,应积极倡导合作社充分利用自身优势,通过延长产业链,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使其成为名符其实的带领农民闯市场的重要依托力量。重点奉行加工价值取向,通过专业化的深加工或再处理,实现加工环节的规模经济,以更加差异化的制成品实现初级农产品的增值,并让成员分享增值的收益。二是走向联合,强化吸纳功能。应积极倡导合作社再次联合,广泛吸纳农业产业精英,在其统一组织协调下,分工负责,各展其长,形成多层次、多领域、多元化的密切协作关系,实现资源要素优势互补,较好地解决好农产品的产供销各个环节之间的衔接问题,而且将由农业生产所派生出来的供销等各环节所可能增加的利润都保留在农业产业范围之内。横向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合作社应该根据农业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打破地区界限,继续广泛推进横向联合,大力发展跨县、跨市甚至跨省区的专业性合作社联合社,实现同一类型专业合作社的高度联合;纵向以农业产业链条上的某一环节为中心向前、后延伸,将在同一产业链条上的各个合作社联合在一起,建立一体化组织,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整合,关键要围绕进行专业化的深加工或再处理,以加工环节的规模经济,最大限度地增强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最终达到占领市场份额的目的,并让成员分享增值的收益。同时,应积极倡导合作社主动协调龙头企业,构建“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基地+农户”的龙型经营体系,实现配套联动,更好地维护农民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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