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沐川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调查报告
时间:2013-12-05 00:16:08来源:作者:易欣
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个重要的经济组织形式,在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和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四川省沐川县工商局立足沐川山区农业县实际,围绕沐川建设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县发展目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采取零距离宣传、零费用登记、零障碍服务等举措,促进了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较快发展。为进一步规范合作社运作,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沐川县工商局采取问卷调查、实地走访等形式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了专题调研,主要情况如下:
一、沐川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
截止目前,全县注册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累计176户,成员1175人,出资额5121.6万元。其中按行业分:种植业42户,资金2257.2万元;养殖业43户,资金2060.8万元;林竹采购、加工业91户,资金809.6万元,涵盖茶叶、金银花、核桃、猕猴桃、薯类、中药材种植及家禽、畜、渔业养殖等各个行业。按所在片区分:沐溪片区28户,城郊片区51户,大楠片区39户,黄丹片区37户,利店片区21户。从发展规模分,出资额在200万元以上的6户,100万元以上的11户。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沐川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兴起,解决了农户小生产与社会大市场之间的矛盾,提高了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促进了农民增收,具体表现在:
(一)增加了农民收入。农民专业合作社把从事优势产业的农户组织起来,不同程度的通过“三包”服务,即包组织生产,包技术指导、包收购销售的方式,使社员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经营方式,降低了生产成本和交易费用,增加了农民收入。如沐川县炭库茶业专业合作社成立后,共带动 450 户农民种植茶叶,种植面积达到了6000 亩,2013年农民人均增加年收入 0.7 万元。
(二)推动了品牌创立。随着国家和人民群众对农产品安全的逐步重视,合作社对商标品牌认识进一步提高,较大规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都在尽力打造自己的品牌,以增强市场竞争力,提升产业价值。如沐川县益民猕猴桃专业合作社的“红阳”商标、沐川县巫氏粉丝专业合作社的“寿高”商标等在不断发展壮大的过程中树立了品牌,打响了名气,对外也起到了宣传沐川的作用。
(三)发展了优势产业。合作社能根据各种市场供求信息,组织农户发展优质高效,适销对路的特色农产品,逐步形成了“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的专业化生产格局,如沐川一枝春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中国茶科所、川农大等引进产量高、易种植的优良茶叶品种进行试验示范推广,种植面积达2.5万余亩;如沐川益民猕猴桃专业合作社致力于红心猕猴桃品种的引进、改良、繁育和推广,带动1.2万农户种植猕猴桃,种植面积达4万亩。
(四)体现了地方特色。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托沐川丰富的的山区林业资源,发展以林下养鸡为主、林边种草养兔为辅的合作社,使农林牧各业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循环相生、协调发展,既符合沐川生态经济示范县的发展模式,也能有效弥补林业自身的局限性,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目前通过发展林下养殖,已辐射带动散养户1.5万户,有效利用林地12.9万亩。
三、存在问题及原因
通过调研我们发现沐川农民专业合作社历经6年发展,虽发展数量在增加,但还普遍存在规模不大、运营不规范、带动力不强、影响力不够等问题,总体上呈现小、散、弱的特征。分析起来原因主要是“三缺乏”:
(一)缺乏有效的形式将农民组织起来。由于合作社的社员主要是农民,相当一部分农民缺少大局观念和抱团合作意识,只看重眼前的利益,而农业生产又受自然因素影响较大,当合作社收购价格低于市场价格时,社员很容易被其它利益吸引而退出或单干,目前很多合作社都未形成有效的进社、退社机制,约束力有限,合作社发起人也存在文化程度不高,管理能力有限等问题,没有真正将农民组织起来,与社员的合作关系松散。
(二)缺乏运作资金壮大合作社规模。目前大多数合作社都普遍反映资金缺乏,投入不够,大多又由于缺少抵押物,抗风险能力差,较难从银行获得贷款资金,严重制约了合作社正常活动的开展和规模的壮大。如沐川万寿猕猴桃专业合作社投资300万元规划了300亩地种植绿色无公害猕猴桃,市场前景虽看好,但要到2015年才能看到收益,而每年在后期管理上还将投入几十上百万,加之无抵押物而无法从银行获得大额贷款,导致资金压力太大,发展遇到瓶颈;沐川立春乌骨鸡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被央视7套宣传报道后,预约订单不断,但苦于规模太小,缺乏资金投入,达不到订单数量要求而错失良机。
(三)缺乏科学的手段规范合作社发展。从工商机关的市场主体登记和监管角度看,由于在《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中对合作社实行“不验资、不年检”规定,给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埋下了很多隐患,市场准入门槛过低,监管机制不完善,信用信息平台未建立,使工商部门对合作社的社员实际数量是否符合法定标准,生产经营活动是否正常运行等情况无从知晓,因此造成了很多“一次性社”、“家族社”、“一人社”等不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大量存在,而工商部门对合作社违规行为除责令改正外只能吊销执照,监管手段单一,达不到促进合作社规范发展的目的。
四、对策与建议
对于沐川农民专业合作社来说,重点是要解决好起步、成长和规范三方面的问题,可采取政府扶持铺路、合作社主动找路的方式促进其可持续地发展壮大,对于工商部门来说,也应该发挥工商职能,配合地方党委政府为合作社规范发展导路。
(一)政府扶持铺路。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一种弱势产业和弱势群体的联合,它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大力扶持,因此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一是加强财政支持。建议政府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合作社开展信息技术、产品认证、品牌创立、市场营销、社员培训等服务工作,对合作社在商标品牌、产品认证、合作社级别中获得国家、省、市级称号的给予一定补助,调动发展积极性,同时建议政府制订相应配套评价体系,以此作为政府对合作社财政支持的重要依据,规范合作社发展,促进业绩优良、信誉度高、带动农户好的合作社得到更多支持。二是加强政策扶持。税务部门应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税收扶持;农业部门应重点支持合作社开展标准化生产、无公害基地建设、农产品市场营销、农业产业化以及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通过部门配合形成合力,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三是加强信贷服务。各金融单位应通过提供无息贷款、低息贷款、减息贷款、长期贷款等优惠贷款,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金融服务,对龙头企业、效益好、有潜力的优质合作社加大贷款力度,支持其做大做强。
(二)合作社主动找路。一是有效将农户组织起来。目前全国多地合作社都在探索中发现,在不改变农用地用途的情况下,通过土地流转的方式将农民的土地集中起来,流转后农户既可以是社员,每年可获得租金或入股分红,也可以是雇员,在合作社里打工再获得收入,从而解决了农民入社退社松散的问题,将农户有效组织起来,还能促进合作社规模化、产业化经营。二是加强对农户的教育管理。应定期组织对社员进行技术、业务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指导,进一步提高社员素质,促进规范管理。三是注重自身建设。要提高思想认识,结合实际积极探索,提升经营管理能力,拓宽服务范围,走产业化、品牌化的道路,深挖融资渠道,多途径、多方式提升合作社竞争实力。
(三)工商规范导路。一是优化服务方式。推行“绿色通道”、上门服务,按照省工商局《关于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实施意见》(川工商发〔2013〕6号),放宽对合作社成员、业务范围、出资方式的限制,指导合作社通过土地流转方式吸引社员,扩大规模。二是加强帮扶引导。加强对品牌创建工作的宣传指导,帮助树立品牌意识,积极引导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商标注册和正确使用商标,提高增强特色产品的品牌竞争力;发挥合同管理职能优势,在涉农合同签订、履行和纠纷调解等方面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提高合同签约率、履约率。三是强化分类监管。参照实施市局信用分类管理办法,通过注册登记、定期回访、市场巡查、受理举报等日常监管工作,掌握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监管、处罚、荣誉等信息并做出信用评价定级,对不同等级合作社采取重点扶持、警示提醒、重点监控、吊销执照等方式进行分类监管,同时定期向同级地方党委、政府报告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的有关情况,将评价结果抄送农业、税务等相关部门,逐步使信用评价结果社会化,也为政府扶持等提供指导意见,促进合作社规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