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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孝义市农经局关于清理整顿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的实施方案
时间:2014-11-08 12:29:03来源:作者:刘毅

   孝农经字[2012]11号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
  鉴于我市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的管理现状,市农经局决定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人员,在全市开展清理整顿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专项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清理整顿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的必要性与指导思想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在农村经济运行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由于我市一些乡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管理程度不同地存在着发包不民主、不签订书面合同、文本不规范、内容不全面、合同部分条款不合法、鉴证滞后、合同不兑现、兑现不公布、档案未健全等问题,直接影响到党在农村基本政策的落实,影响到农村经济的正常运行和农村社会的稳定。当前,在全市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人员,开展清理整顿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十分必要,这是我局落实市委工作会议的一项重要举措,各乡镇、街道必须高度重视,全力抓好此项工作。清理整顿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的指导思想是:按照《山西省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管理条例》和农业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精神,严格政策,依法办事,扎实工作,不留死角。市、乡、村要全力以赴,联合行动,通过全面清理整顿,使全市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管理达到:“经民主程序发包,订规范书面合同,经农经部门鉴证,兑现情况上墙公布,档案有专人专柜保管”标准。
  二、清理整顿的对象与范围
  这次清理整顿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的对象与范围是全市18乡镇、街道379村集体所有的或国家所有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土地、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和农村集体所有的果园、林牧渔业、水利工程、农业机械、农电设施、乡村集体企业等承包合同及土地流转合同。
  三、清理整顿的内容
  (一)合同签订情况
  1、发包项目的所有权是否属于发包方;订立承包合同是否违反法律、法规,侵犯国家、集体、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的合法权益。
  2、订立承包合同,是否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实行民主、公开的方式。签订承包合同时,是否通过村社组织的成员或成员代表对发包的项目进行民主评估,合理确定经济技术指标,实行公开发包。
  3、承包合同是否明确规定以下内容: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承包项目的名称、数量、质量及其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土地承包合同,应明确承包地块名称、四至、面积等);承包合同的起止时间;发包方应提供的生产经营条件、服务内容以及对承包方增添设备等投入应给予的补偿和奖励;承包方应保证的投入和承包期内生产管理、技术管理、经营目标及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对农田水利、房屋建筑、机械设备、运输工具等维修保养、完好程度的保质要求;对破坏耕地和进行其它破坏性、掠夺性经营的经济赔偿和处罚决定;承包方应上交的承包费或产品数量、质量及应提取的折旧费;违约责任、风险责任及其处理方法;承包合同终止后的财产移交和清算办法;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双方议定的其它事项;合同的签订日期。发包方即村、社组织是否加盖公章,村法人代表和承包方是否签字或盖章,合同书是否一式四份:发包方、承包方、市(乡)两级农经部门各留存一份。
  (二)合同鉴证情况
  4、合同是否经农经部门鉴证,鉴证时,是否加盖鉴证章、鉴证人印章,是否注明鉴证日期。
  (三)合同的履行情况
  5、双方当事人是否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各自权利、义务。如因特殊情况,调整承包期限或上交指标等内容时,发包方是否经过了民主程序。
  (四)合同的兑现情况
  6、农村承包合同应兑现、实兑现情况是否一年两次张榜公布(从2012年起,实行一年四公开)。当年应兑未兑数是否及时记入村集体往来账目。
  (五)合同的建档情况
  7、农村承包合同档案是否健全。各乡、村是否建立合同管理制度。乡、村两级对合同文书资料(包括:村民或代表会议决议、发包方案、土地承包台账、合同书、鉴证书、合同变更登记、财产移交表、承包方身份证明、合同情况汇总等。二轮土地延包还应有审批表、逐户登记表、土地经营权证发放登记表等)是否分类整理,归档保存,并有专人专柜保管,做到一村一档,资料完整,存放有序,查阅方便。
  (六)土地流转合同情况
  8、土地流转是否坚持了依法、自愿、有偿、规范的原则。承包方在承包期内,将其所承包的项目以转包、转让、租赁、入股、互换、继承等形式进行经营权流转时,是否经发包方同意,是否签订书面流转合同,流转期限是否超过二轮延包的剩余期限,合同条款是否全面,内容是否完善,表述是否清晰,是否经农经部门鉴证,是否报市乡农经部门备案,乡、村两级是否建立农村土地流转登记备案簿。流转合同是否采用市统一印制的合同示范文本,流转合同书是否一式五份:农户、村集体、受让方、市(乡)两级农经部门各留存一份。委托流转是否有农户委托流转申请书、委托流转明细表,是否有会议记录。
  四、清理整顿的方法步骤
  清理整顿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时间从3月7日至3月底。
  各乡镇要在3月底前,召集村主要干部召开清理整顿动员大会,培训乡、村两级相关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山西省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管理条例》、《山西省关于加强农村承包合同规范化管理的意见》及本《实施方案》,出台乡镇清理整顿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调查摸底阶段。时间从4月1日至5月底。
  各乡镇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人员,将所属村分解到人,责任到人,采取查合同、看账簿、访农户等形式,逐村、逐发包项目、逐合同进行调查摸底,对于二轮土地延包,要摸清延包地块、延包亩数、合同签订、经营权证到户等情况。对于农业专业承包或竞标承包的土地(包括荒山)、果园、林业合同,土地流转合同及农村非农承包合同(如:村办企业发包合同、水利设施发包合同、土地占用合同等),不管有无书面合同,均要进行调查摸底。通过这一阶段的工作,要搞清各村农村各业承包合同到底有多少,其中:有书面合同多少,无书面合同多少,合同应兑现金额多少,未兑现金额多少等内容。对于土地流转,要摸清流转地块、面积、形式、价款、期限、用途等。6月例会上,各乡镇报回调查摸底情况表调查及摸底报告。
  第三阶段:清理整顿阶段。时间从6月1日至10月底。
  各乡镇要按清理整顿的内容,逐村、逐合同进行清理整顿,清理整顿严格按照孝义市农经局《关于规范土地承包及经营权流转工作的通知》进行。如发包项目的所有权不属于发包方或订立承包合同违反法律、法规,侵犯国家、集体、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的合法权益,应视为无效合同,依法进行处理;如订立合同违背民主公开程序,应召开村民或村民代表大会,妥善处理;如承包合同书内容不全面,应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以合同附件形式,将应有条款予以补充完善,合同附件双方签字盖章后一式三份,报乡镇农经站鉴证、备案;凡未经乡镇农经站或市农经局鉴证的农村各业承包合同,必须进行鉴证;合同未兑现数额在清理中仍未能兑现的,要将未兑现数记入帐内;年内将各合同兑现情况张榜公布;如因特殊情况,需变更承包期限(土地二轮延包除外)或上交指标等内容时,要有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记录;乡、村两级合同档案未健全的,要健全起来,实行专人专柜保管;土地流转未经村集体同意的,必须加注村集体意见,报乡镇农经站鉴证备案;签订合同未向市、乡两级农经部门备案的要及时进行备案登记。清理整顿的合同名称、内容等要填表报局。同时,报送清理整顿报告,报告内容要有发现的问题、整改措施和整改结果。
  第四阶段:抽查验收阶段。时间从11月1日至11月底。
  市局在11月底前,将分成若干组,每乡随机抽取若干村、若干户,采取听汇报、看合同、查档案、访农户等形式,进行检查验收,如发现清理整顿不彻底、不认真或漏清现象,将严格按照考核办法进行扣分。
  五、保证措施
  各乡镇、街道要提高认识,对这次清理整顿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工作高度重视,成立领导组,开好动员会,组织骨干力量,集中时间、精力,严格按照要求,积极开展工作。清理整顿情况将作为年终对各乡镇农经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来考核。
  为加强对本次清理整顿工作的领导,市局成立清理整顿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领导组:
  组长:苏连英(市农经局局长)
  副组长:韩改花(市农经局纪检组长)
  成员:李国强(市农经局合同科科长)
  任新丽(市农经局合同科副科长)
  郭蓉蓉(市农经局合同科科员)
  李鑫(市农经局合同科科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合同科,办公室主任由李国强(兼)。办公室具体承办清理整顿的日常工作。
  附:1、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调查摸底情况表
   2、农村土地流转合同调查摸底情况表
   3、土地延期情况摸底表
    二O一二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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