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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彭泽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体系发展运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时间:2014-11-08 12:30:02来源:作者:易欣

  2007年7月1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行以来,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及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取得了较好成效,多次获得上级部门表彰,2013年通过综合考评获得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先进县称号,在合作社扩容、增量上实现“双超”,得到了省、市、县领导和业务主管部门的肯定。
  一、基本情况
  截止2014年9月底,全县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301家,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1家。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入社成员总数达2.45万户,占全县农户总数的33.6%,平均单个合作社成员82户;合作社成员出资总额达6.18亿元,平均单个合作社出资203.5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覆盖全县各个乡镇,村级覆盖率已达到80%以上。
  1、从产业类型上看,在301家合作社中,种植类有95家,占31.5%,(其中:粮食17家,棉花40家,蔬菜16家,茶叶12家,其它7家);养殖类有90家,占30%,(其中:生猪30家,家禽20家,水产24家,其它16家);服务类30家,占10%,(其中:农机15家,植保15家);林果类36家,占12%,其他类50家,占16.5%。
  2、从区域分布上看;圩区103家,占34.3%,(其中:棉船22家,马当25家,芙蓉21家,芙蓉农场23家,太泊湖12家);山区110家,占36.5%(其中:天红20家,杨梓23家,东升23家,浩山15家,浪溪19家,上十岭10家);丘陵地区88家,占29.2%;(其中:龙城14家,定山15家,太平19家,黄花20家,黄岭20家)。
  3、从成员规模上看,入社成员在50户以下的有130家,占43.2%;50-100户的有46家,占15.2%;100-200户的有86家,占28.6%;200户以上的有39家,占13%。
  4、从带头人身份上看,由农民领办的合作社有96家,占32%;由专业大户领办的有85户,占28%;由村干部领办的有45家,占15%;由企业领办的合作社有27家,占9%;由返乡农民工领办的有21家,占7%;由基层农技服务组织领办的有18家,占6%;由大学生领办的有9家,占3%。
  二、主要做法
  在创建、规范合作社经营体系发展运作过程中,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1、加强组织建设。为加强组织建设,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彭办字〔2013〕29号文件,成立了彭泽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专门下发了彭府办字〔2013〕47号文件,明确了彭泽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此外,县农业局也下发了彭农字〔2013〕34号文件,成立了彭泽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指导中心,各乡镇都分别成立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中心,县、乡配备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辅导员,负责指导服务工作,做到“引导不强迫、支持不包办、服务不干预”。
  2、加强制度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社是自愿和民主的经济组织,在运行过程中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尊重和保护农民的民主办社权利,重点指导完善合作社章程、民主决策制度、有限责任制度、成员账户制度、盈余分配制度、退社制度的建立工作,使之合作社有章可循。
  3、加强指导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互助性经济组织,为办好合作社,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领导小组和服务指导中心与各乡镇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中心及有关部门,对合作社的发展、运作进行调研指导,经常了解掌握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情况,帮助解决办不了、办不好、办了不合算的事情,对合作社进行规范化管理和监督考核。调度督查各地各阶段任务完成情况。县里还出台文件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进行通报并列入“三农”工作县域经济发展目标综合考评,对完成目标任务的给予适当奖励;对不能完成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
  4、加强部门配合。在发展合作社的过程中,加强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乡村党、政组织的大力支持,基层农技组织的通力合作,在政策扶持、项目支持、技术应用、物资优惠等方面向合作社倾斜。县农业局经管站对提交上来的办理合作社的材料认真审核并实地查看合作社的“三项”建设等情况;县行政服务中心工商窗口等部门在合作社注册登记过程中,及时快速的办理登记等相关业务。
  5、加强业务培训。为提高合作社带头人对合作社的认识,从而更好的开展合作社工作,县农业局每年都组织合作社辅导员和合作社带头人参加省、市、县级培训,各乡镇通过阳光培训对合作社社员开展技能培训,从而增加了他们合作社方面的知识,也为他们之间的相互交流、学习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平台。据了解,这些活动很受欢迎,也很有效果。
  6、加强典型示范。在合作社发展运行工作中,我们坚持抓典型引路、示范带动来推动工作开展,把民主管理好、服务功能全、社会影响大、带动能力强的合作社作为省、市、县示范社在全县做典型示范,从而影响其它合作社规范发展。七年来,全县共培育国家级示范社4家,省级示范社18家、市级示范社26家,县级示范社38家,有效促进了合作社的发展。
  三、工作成效
  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给我县农业经济和农村面貌带来了较大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带动了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过去,我县是传统的棉油大县,近几年,随着棉花市场价格的波动和不确定,老百姓种棉积极性大大降低,但由于技术、资金、信息等条件制约,农民一时又找不到好的合适产业。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在这方面做出了有益的尝试,因为合作社的领头人都是农村技术能人,致富能手,他们大都会经营、懂管理、有头脑、信息灵通,对自己的产业发展有方向、有目标,因而在调整产业结构、选择产业方向上具有更多的主动性和针对性。全县种植业、养殖业、林果业、服务业、特色产业等比例比以前有较大幅度调整,产业结构更加合理,产业内的经营种类也不断扩大,较大程度改变了过去经营单一的局面,有力地推动我县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
  2、促进了土地规模流转。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具有一定规模的经营组织,它的建立必然带动着适度经营规模,据统计,我县合作社近几年共计流入土地25000多亩,且流入面积都在100亩以上,流入总面积占全县规模流转面积的26.2%。合作社凭借自身的优势,可以进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因而,合作社可产生规模效益,有效促进了土地规模流转。
  3、推动了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我县有12家农机合作社、13家植保合作社,由于当前农村在家务农的多属“3899”(妇女老人)部队,像土地翻耕、作物播种、收割、打药这类力气活,他们很难自己完成,而农机、植保类合作社的出现,可以满足他们的需求,解决他们的难题。因而这些服务型合作社的出现,既解决了现实中老百姓的困难,同时也提高了工作效率,真正实现农户和合作社双赢,又有效推动了我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完善。
  4、扩大了产品影响力和销售渠道,增加了社员收入。以2013年为例,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总收入52823万元,盈余11772万元,盈余返还8119万元,占可分配盈余的69%,二次分配盈余1490万元,占可分配盈余的12.7%。成员户均从合作社获得的纯收入为6001元,比非成员户增收23.3%。借助合作社这一农业经营主体,可以对产品进行统一包装,提升产品知名度。多年来,我县组织了水木山珍、雷锋尖茶叶、画眉龙、芙蓉葛业等8家合作社,多次参加国家、江西绿色食品博览会,并获得博览会上多项奖。通过这些活动,既销售了产品,又扩大了知名度,对合作社今后的产品销售产生了积极影响。此外,我县有36家合作社注册了商标,其中,雷锋尖茶叶专业合作社生产的“雷锋山”牌茶叶,已通过江西省著名商标认定;画眉龙合作社、大自然蔬菜专业合作社等5家合作社已获得无公害产品和产地认证,还有5家合作社正在申报中。
  四、存在的问题
  我县合作社发展迅速,总体运行良好,无论是合作社的数量,还是质量,都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但是,合作社仍然处在初级发展阶段,还有很多方面需要不断总结完善,在运行过程中还存在着以下问题。
  1、认识程度不高。《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行七年来,广大农村干部和群众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认知还存在很多不足,甚至在少数基层干部和农民的眼里意识模糊,在实践中还有抵触情绪,他们看不到好的方面,不去宣传正能量,而老是找问题、找弱点,不是积极地寻求措施和方法,而是在那里等、靠、要。
  2、引导服务不够。在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中,一些基层组织和部门不是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地去引导服务农民从主导产业、优势产业、特色产业去发展,没有把农村能人、致富能手、创业青年、龙头企业等科技人才作为带头人,没有把规模效益、技术效益、品牌效益、社会效益作为发展目标,而是传统的、粗放的、低下的、松散的去发展合作社,造成了一些空牌合作社。
  3、扶持力度不大。农民专业合作社仍然是一个新生事物,国家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虽然出台了一些优惠扶持政策,但由于一些政策的具体落实难以解决现阶段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客观需要,一些财政项目和资金上扶持也只是星星点点,杯水车薪。相关部门对政策缺乏认识,难以落实,资金、人才、信息、技术、品牌依然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普遍存在的困难。
  4、内部管理不强。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目的是为其成员提供服务,是为了解决一家一户办不好、办不了、办了不合算的事,把大家联合起来,抱团发展,提升市场话语权,创造效益。但一些合作社制度不全、管理松散、服务不强,特别是财务管理和统一服务上存在着很多不足,造成了一些空壳合作社。
  5、社会影响不深。几年来,一部分合作社虽然取得了较好成效,但在社会影响这个面还不广,也不深,主要原因是合作社的真正潜力还没挖掘起来,它的影响力还没有得到显现,规模效益、经济效益、品牌效益、生态效益还不明显,规模化、现代化、集约化,品牌化经营程度还不高,得不到当今社会的认可。
  五、下步工作打算
  1、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渠道继续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不断提升广大干部和农民群众的思想认识,使他们真正了解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意义和目的,从而更有效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2、加强引导服务。引导农民向主导产业、优势产业、特色产业、高科技产业发展合作社;引导农村能人、致富能手、创业青年、大学生、龙头企业领办合作社;引导外来社会资本领办合作社;引导规模发展联合社;引导合作社向规模化、产业化、专业化、集约化、品牌化方向发展。
  3、完善内部管理。进一步加强合作社的制度管理,特别是民主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完善服务功能,强化五个统一,加强自身积累,挖掘生产潜力,提高经济效益,扩大社会影响力。
  4、增强扶持力度。进一步增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从农业项目、财政资金、一事一议、惠农贷款、税收优惠等环节重点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倾斜,对一些管理好、效益高、影响大的示范性合作社给予奖励,做到扶上马,送一程。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当前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一定阶段时期内是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主力军,我们必须加以培育和壮大,我们将履行职责,发扬成绩,克服困难,扎实工作,推动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纵深发展。
   201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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