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储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顺应群众意愿、符合生产力发展要求、切合新农村建设实际,有利于促进农民组织化程度的提高;有利于促进农业科技的推广应用;有利于提高农民综合素质;有利于实现农民增收致富的目的。
一、阿荣旗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
随着国家扶持政策的出台,阿荣旗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态势良好,一批示范社正在率先成为现代新型农业经营组织,成为社会化服务的基础力量,高新技术应用的平台,促进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发展规模经营。截止2014年3月底,阿荣旗已注册登记1241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比2013年同期的854家增加387家,增长45.3%。其中规范社达592家,国家级示范社8家;自治区级示范社10家;市级示范30家,旗级示范社200家。包括养殖634家,占51.1%;种植320家,占25.8%;农机服务183家占14.7%;果药业85家,占6.8%;其他19家,占1.6%。农牧民入社成员数15347户,带动非成员户数61553户,注册资本220703万元,固定资产18617.8万元,2013年交易额58536万元,成员户均增收达2万元,比2012年的1.25万元增加0.75万元,增长60%。这些专业合作社的产业涉及到全旗农牧业的所有传统产业和新兴产业,起到了示范、引领、带头的作用。但在迅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着很多问题。
二、阿荣旗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的问题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不平衡。现有的合作社主要分布在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机服务业,其他专业较少。这是受自然条件和传统思维方式的制约,不能扩展思维模式向其他领域发展。
(二)专业技术人员短缺。大部分专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都是几户农民合作,没有专业技术人员作为技术支撑,做到随时解决技术上遇到的难题,先进技术不能随时得到应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使合作社更加需要有专业的技术人才、经营人才和管理人才的加入,但是农民合作社的自身条件很难吸引高素质的专业人才参与到合作社中来,制约了合作社的发展。
(三)内部结构松散,凝聚力不强。从目前情况看,我旗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统一管理模式不完善,会员整体素质不高,这是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需要着力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四)运行机制不健全,民主理财意识淡薄,财务管理不规范。绝大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没有建章立制,尤其是财务制度不健全,没有开展完整的会计核算,更谈不上设置完整的账薄体系,民主理财意识淡薄,理事长或理事会不能很好地执行财务公开制度,财务管理有许多问题,如账簿设置不完整,不按规定登记或登记不全,甚至根本没有配备专职财会人员。
(五)产品得不到深加工,产品附加值较小。大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所生产出来的农产品只是简单的收储、销售,做不到深加工,提高产品质量或转换成成品进行销售,创造更高的价值。
(六)扶持力度较小,大多数得不到扶持资金。制约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瓶颈主要是合作社融资难,大部分合作社都没有享受到专项扶持资金的支持,制约了合作社生产规模的扩大和再生产活动。另外上级给的很少部分扶持资金也都是给市级以上示范社的,所以都得靠自己成员进行筹集或者贷款,很难扩大经营规模或扩大再生产,有心无力。但一部分得到扶持资金的示范社并没有真正发挥出作用。
(七)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难。农民专业合作社虽然取得了法人资格,但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仍然存在贷款难的问题。我旗的合作社,绝大多数没有获得过金融部门的贷款扶持,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合作社的扩大再生产。、
(八)产加销一体化服务体现不够,经营管理不规范。很多农民专业合作社都做不到统一生产、加工、销售,不能及时掌握市场动态和信息,只是局限于当地市场,使销售价格大打折扣,不能增加收入。
(九)注册、认证、产权保护意识不强。很多农民专业合作社对自己生产的产品没有及时的进行商标注册登记,绿色产品、无公害、地理标志等认证;已登记注册或得到认证的宣传力度不够,没有使大量的消费群体认知和认可,达到增加销售量和增加产品附加值,达不到增收效果。
(十)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登记数量很多,但真正发挥作用或运行的却不多,缺少有效的监督监管机制,对只注册登记却没运行的应当进行规范,对有效运行并发挥作用的合作社加大扶持力度,使其步入良性循环,真正使农民增收。
三、阿荣旗农民专业合作社今后发展思路
(一)提高认识,加强引导
根据中央精神,发展趋势将来要全面开花,所有专业都有合作社在经营,全体农民是合作社社员,以此为指导,要大力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使其成为新的农村经济组织,发展现代农业的主要载体,增强农民对专业合作社的认同感和加入合作社的积极性。
(二)加大扶持力度和政策倾斜
1、加强信贷和融资方面的支持。金融部门要改善信贷服务制度,给予急需资金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一定的信贷支持和利率优惠,帮助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不足的困难。
2、加大财政资金扶持。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应制度相应的管理办法,有针对性给予合作社资金扶持,并且加强监督,实行动态管理,使其经营有序、运作规范、带动农户致富效果明显,使其不断发展壮大。
3、切实落实相关金融税收优惠政策。旗农村信用合作社和农业银行等金融部门要将符合授信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列为优先支持对象,增加授信额度。每年要安排一定额度的贷款,重点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兴办仓储设施和加工企业、产品包装、购置农产品返销设备。积极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对具备企业法人资格的营利性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可授予一定的信用额度,要在各种贴息贷款项目和小额贷款方面向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倾斜。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与农产品加工企业建立信用联保中介机构,设立担保基金。旗税务部门要加强对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税收政策的研究,对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要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在税收上给予优惠,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环保部门对农民办理专业合作社需要进行环评的,要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一定减免政策。革命老区促进会“一村一品”项目要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依托予以落实。
(三)选好主导产业。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好坏、是否有潜力与是否选对了主导产业有密切的关系。一个村、一个乡、一个地区各有自己的特点、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要结合自己的主导产业,因地制宜的组建,不能盲从,跟风,确保把自己的各种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四)选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带头人
政府及涉农部门要引导、帮助选好合作社带头人,挖掘专业合作社发展潜力。要真正把那些懂经营、会管理,热心为农民办好事、办实事的能人选为合作社的带头人。只有选好了带头人,合作社才有可能发挥带领农民发家致富的作用。
(五)切实加强对项目申报和提供人才支持方面的扶持。
对取得法人资格、具备申报相应项目基础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旗发改部门要按立项程序规定优先安排解决。组织、人事部门要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培养、吸引、使用、留住人才。要鼓励各类人才积极参加、创办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工作,支持城区优秀农业技术专家和农业科技人员以及其他各类优秀人才以咨询、培训等方式加强与农民专业合组织的合作。促进各类人才服务机构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供有效的人才服务,开展针对性强、实效明显的专题培训和人才交流活动。
(六)建立服务体系,促进快速发展
1、建立专职指导机构,明确职责,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及时提供政策咨询、提供农产品价格信息、市场供求信息、科技信息等方面的服务。
2、搭建公共信息平台。
通过专业信息人员,将合作社信息统一纳入政府信息网进行管理,为合作社抓好生产、搞活经营提供高效便捷的信息服务。
3、积极参与各种农产品展销会、洽谈会、发布会等活动,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开拓市场创造条件。
(七)加强联合,做大做强
为了适应市场竞争和改变弱势地位,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已成为一个新的趋势,其优势是资金多、渠道广、资源大、影响大,整合资源,降低经营成本,形成发展合力,统一、规范的管理措施和标准进行生产、产品包装,丰富产品种类,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由抱小团到抱大团,一起在市场的风浪当中平稳的运行。
(八)完善制度,规范运作
1、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权利机构和日常管理机构,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社员代表、理事会和监事会。
2、规范内部管理制度。制度财务管理、责任追究、奖励等制度,以保障其操作运行的规范化。
3、完善利益分配制度。实行按交易量和按股金分红相结合的方式分配。
只有以科学发展观加强理论指导,很好地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在实践当中探索出适合阿荣旗农村经济实际情况、符合各方利益的发展方式,才能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迅速发展铺平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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