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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邹平县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调查报告
时间:2015-01-30 00:28:58来源:作者:张海

  山东省邹平县地处鲁中,耕地面积70万公顷,农业人口 50多万,全县16个镇(街),是个农业大县,农机强县。近年来,随着国家农机购置补贴等惠农政策的逐步落实,农机化事业有了长足发展,邹平县农机局抓住机遇、创新发展思路,自2008年起,开始培育、发展农机合作社,用6年的时间实现了农机合作社的规模化经营、跨越式发展。目前,全县农机合作社已形成各具特色,以大带小、相互促进、互通信息、紧贴市场、运转灵活的战略格局,已成为农民增收、农机户提高作业效率、农民致富的重要手段。
  一、基本情况
  农机专业合作社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组成部分。自2008年以来,邹平县农机局通过大胆探索,因势利导,多元发展,加强扶持等举措,使全县农机专业合作社组织化、规模化、产业化程度不断提高,目前农机合作社已成为推进我县农业机械化和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生力军,显示出了强大的生命力。截止目前,全县农机专业合作社达发展到31家,入社户数290余户,拥有农机总动力3.1万千瓦,配套机具1300多台套,全年作业服务总面积达到40多万亩,合作社年纯总收入2900多万元。农机合作社社员(户)平均收入近5万元。其中国家级示范社3家,省级示范社9家,市级示范社4家。
  二、主要特点
  全县31个农机合作社可分为三种类型:一是由农机大户牵头创办;二是农机公司联合农机户创办农机合作社;三是农机管理服务站自主创办农机合作社。从2010年---2014年农机公司联合农机户创办农机合作社发展最快、实力最强,主要代表有邹平县东来、全泉、亨通等,其优势在于合作社依托农机公司资金雄厚、农机装备先进、农机设备服务、维修及时,经营理念先进。2011年东来农机专业合作社社长王允泉在北京受到农业部副部长张桃林的亲切接见,2014年邹平县东来、东方红农机合作社被评为全国示范社。其次是由农机大户牵头创办农机合作社,目前发展数量最多,其优势在于农机合作社社员大部分是老农机手,农机作业技能高,作业经验丰富,凝聚力强,主要代表有邹平县九户、兴灿、美好家园等。2012年九户农机专业合作社被农业部确定为“全国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点”,并作为山东省的唯一代表,在郑州市举办的“全国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论坛”上作典型发言;魏桥兴灿农机专业合作社社长吴兴灿被农业部确定为“全国农机大户示范点”。农机管理服务站自主创办农机合作社,其发展优势在于与各级政府联系密切,更容易获得农机动态信息,其主要代表有邹平县台子镇利农农业生产服务合作社、明集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等。
  2013年7月29日上午,邹平市首家农机合作社标准化示范农场孙镇全泉农机合作社农场在邹平县孙镇正式成立。邹平全泉农机合作社农场从今年3月份开始筹建后,陆续从孙镇村、蔡家村、范家村等300余户农民手中流转2360亩土地。同时与国内最大的玉米深加工企业西王集团的农业生态园、恩贝集团的粮食专业合作社等签订托管协议,成功托管7600多亩土地从事农作物、经济作物种植。合作社农场购置的雷沃谷神系列小麦收获机、福田大型拖拉机、马斯奇奥旋耕机及播种机、泰丰和保尔喷灌机、中机美诺打药机等先进农机具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全泉农机合作社依托雷沃集团,面向农民群众,通过土地流转、土地托管,形成了规模化种植,提高了机械化作业水平,降低了生产成本,实现了了合作社、企业、农民的三方共赢。这次全新的探索尝试,开创了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新模式,对土地托管、土地流转将起到极大的示范和带动作用,为农业实现发展集约化、规模化、专业化、产业化提供了一条借鉴之路。
  目前,我县较大型农机合作社开始实施土地流转战略,同时通过大面积土地托管实现农机规模化作业;小型农机合作社则主要以订单作业,“一条龙”、“菜单式”服务为主不断提高农机装备利用率,实现规模化经营。2014年全县农机合作社流转土地5000余亩,托管土地12万亩,“三夏”、“三秋”“一条龙”、“菜单式”作业达到40万亩。
  三、主要做法和经验
  1、多元发展,推进农机服务体系建设。
  2008年初,邹平县农机局首先对全县农机总值、农业机械数量、农机分布、作业效益等情况进行了全面、准确的调查分析,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局领导班子制定了:紧紧围绕与农机有密切关联的农机大户、农机经营公司、镇(办)农机站这三条主线,来发展农机合作社,在政策上采取分类指导、先小后大、突重点、抓亮点、树典型、一点带面,共同发展的原则,具体做法是一是由农机大户牵头创办。主要是由具有丰富农机作业、市场经营、技术维修等经验的农机专业大户强强联合,形成集团优势;或由农机专业大户发起,联合种粮大户、农机手等自愿带机或带资按股份制原则入社。二是紧紧抓住邹平县农机公司多的优势,积极鼓励、引导农机经营公司联合农机户创办农机合作社。实践证明,这是一条快速发展农机合作社的有效途径,已成为山东省发展农机合作社的推广典范。省办侯英忠副主任在邹平县考察农机合作社时总结性指出:“农机公司联合农机户创办农机合作社,是以工促商、以商促农,优势互补,优势明显,值得推广。”三是帮助有条件的镇(办)农机管理服务站自主创办农机合作社。截至目前由农机大户牵头创办达到 20家、农机公司联合农机户创办农机合作社 7家、农机管理服务站自主创办农机合作社4 家。
  2、多措并举,催化农机合作社实现跨越式发展
  (1)政策扶持,促进农机合作社快速发展
  一是充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作用,优先为农机合作社办理农机购置补贴,从2009年—2014年6年,共计为农机合作社、社员办理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000多万元,大大提升了农机合作社的农机装备力量,使合作社作业能力大幅提高。二是对服务规模大、社员带动多、服务项目全、市场品牌响的农机合作社,为其积极争取农机规模化项目资金的支持,2009年---2014年,邹平县魏桥兴灿、永兴、东来、东方红、九户、亨通6家农机合作社获得到省“农机规模化作业推进项目”资金共计45万元。三是通过政府项目实施来带动农机合作社的发展。2008年,2009年邹平县推广保护性耕作项目,全部通过招标的形式承包给了农机合作社,同时,将保护性耕作推广项目资金县财政50万元、市农机局奖励资金7万元、省财政25万元,全部用于农机合作社保护性耕作的技术培训和作业补贴。2013年、2014年邹平县500万元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项目,邹平县财政局、农业局、农机局通过遴选全部由农机合作社承担,2014年秋冬以来、全泉、亨通、永兴、九户农机合作社完成10万亩深耕(深松)任务,每亩作业补贴资金达到45元;目前东来、全泉、亨通、东方红4家农机合作社通过遴选已签定2014年4万亩小麦、玉米收、耕、植保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项目作业合同,每亩作业补贴资金达到125元。四是为农机合作社的发展解燃眉之急,2009----2014年,农机局积极联系、协调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为农机合作社办理小额贷款业务共计360万元。五是为了使农机合作社平衡发展,加强农机合作社的后备力量和基础建设,实行积极的奖励政策,对没有农机合作社的空白镇(街),2010年成立农机合作社的奖励2000元。基础设施建设(农机大院)达到省级标准的农机合作社由县农机局统一进行考评,分一、二、三等奖分别进行奖励,一等奖2万元、二等奖1万元、三等奖5000元。通过此奖励政策,2010年底全县消灭没有农机合作社的空白镇(街),使全县农机合作社达到21家。
  (2)创建服务平台,促进农机合作社快速发展
  2010年2月9日由农机局发起,组织全县农机合作社联合成立邹平县农机协会,农机协会的成立,为农机合作社的发展创建了服务平台。三夏、三秋期间为农机合作社提供作业信息;联系石化、石油公司优惠、优先保障农机合作社用油;为农机合作社办理农机服务车辆通行证等服务。农机协会定期组织理事会成员召开各种形式的座谈会,为农机合作社解决困难、化解矛盾、互通信息、相互交流经验,使农机合作统一目标、统一认识、统一发展方向,凝聚向心力,保障了农机合作社健康、持续、快速发展。
  (3)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机合作社快速发展
  2010年邹平县农机局按照省办提出的农机专业合作社“五有”化标准,不断加强农机合社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实现农机合作社的规范化管理。在农机合社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要求统一规划、统一验收、要有牌子、有农机户档案、有财务帐目、有经营收入,规章制度要上墙,2009年—2014年在农机局、农机协会大力支持下,东来、九户、兴灿、永兴、亨通、东方红、全泉等农机合作社平均投资多100万元,相继建成集统一管理、服务、维修、培训为一体的高标准农机合作社大院。农机大院规模大、质量高、建设规范,平均占地面积达到3000平方米以上、标准化库房面积达到600平方米以上。农机合作社办公室、培训室、维修车间、配件库、现代办公设备、交通工具齐全,使邹平县农机合作社发展有了一个新突破,上了一个新台阶。
  四、面临的发展形势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自2010年以来,我县农机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组织化、规模化、产业化程度不断提高,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为推进我县农业机械化,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总体上看,目前农机合作社“总量不够、质量不高、发展不快”的情况普遍存在,特别是制度管理不完善、经营运作不规范、土地流转开展不起来等问题比较突出,影响了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具体表现在:
  1、制度建社问题。大部分农机合作社的创办者没有充分分析,为什么成立农机合作社?成立农机合作社有什么优势?农机合作社将给农民带来什么样的利益?只是看到国家在当前阶段对农民合作社比较重视,申办手续相对简便,无费用,在享受农机购置补贴上会有一定的优先权,一些特定的示范推广项目,要求由农机合作社来开展,可以得到相应的财政补贴。这些片面的利益驱使,使一部分农机户注册了农机合作社,由于建社目的出现偏差,使合作社建设只是落实在硬件上,而其软件建设,特别是制度建设只是挂在表面上,社员大会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利润分配制度等在合作社建设中没有真正实行,所有制度都有名无实。目前全县只有全泉、东来农机合作社建有真正财务管理账目。
  2、民主管理上的问题。目前大部分农机合作社不是加强民主管理的问题,而是根本就没有民主管理存在,合作社成立的章程只是办理工商执照的一个条件,根本没有在实际工作中按照章程进行民主管理,合作社一切的生产经营活动都是按照机具所有者的自行意愿开展。
  3、利润分配的问题。当前我县农机合作社有个共同特点,就是社员都是带机入社,与社员带地入社相比,是松散型结合,非紧密型结合,而且大部分带机入社的农机设备没有作为合作社的共同财产来管理,社员仍是设备资源的所有者,而合作社则只是设备资源的经营者,合作社与社员农机设备仍然是租赁关系,合作社与社员也只是雇佣关系,个人的机具作业创造的利润根本没有经过合作社的账户,而是直接归属到个人,这种分配的原则虽然没有违背“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合作社法》的相关分配规定,但是这些合作社的做法,根本就没有体现出统一管理、统一分配的原则,和一家一户的生产经营没有区别。
  4、土地流转的问题。2013年我县新增土地流转面积2.7万亩,总面积8.5万亩,只占全县耕地面积(110余万亩)的8%,而农机合作社流转土地只有5000亩,只占流转土地的6.2%。其主要原因:一是我县农户对土地流转政策理解出现偏差。邹平县是个农业县,更是个工业大县,人均耕地1.7亩,大多农户经济收入多以副业为主,基本不依赖粮食生产维持生活,在涉及土地流转过程中,农户不仅算经济账,还算“政策”账,所以出现农户外出打工,没时间种地,可以以300-400元低价给亲戚朋友耕种,但一旦涉及到大面积土地流转,每亩价格就提升到上千元,甚至更高,直接想抱回个“大金砖”。例如我县全泉农机合作社流转的2400亩耕地,签订承包价格就达到1000元/亩。二是粮食价格持续增长,农民担心按照现在价格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以后会不会贬值。三是现在的种植模式每年的作业期很短,自己种地也不会浪费很多劳力与时间,承包出去,把自己的利润分给了别人,在经济上不划算。
  5、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难问题。从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实际情况来看,资金普遍缺乏而取得金融机构信贷支持又非常困难的问题,一是法律制度影响其融资能力。《合作社法》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时不需验资,过宽的制度使其注册资金的真实性必然受到怀疑,多数金融机构对此类法人性质心存疑虑,增加了金融机构的贷款风险。二是发展初期实力较弱,内部规范化程度低。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时间不长,发展初期,由于其实力微弱,构建的有形固定资产不多,少量的生产设施设备大部分均不能符合作为获得银行贷款抵押担保物要求。同时,其整体运营、内部管理、财务规范都存在若干问题,难以获得金融机构信任。三是股权融资数量有限且不稳定。社员资格限定和自由进出原则使得合作社股权融资数量有限且不稳定。削弱了合作社的资信实力,使贷款融资和订立契约增加了难度。
  五、促进我县农机合作社规模化发展的对策及建议
  1、依法规范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通过规范建设,完善机制,提高发展能力,增强发展活力,实现持续发展。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山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的有关规定在组建程序、章程内容、组织形式、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的完善建立等方面依法规范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
  (1)规范组织机构:合作社设立的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各机构的每个成员职责要明确。各机构按各自的职权和本社制定的章程制度规范运行。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有记录且存档,参会人员有签字。
  (2)规范章程制度: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要求经社员(代表)大会通过的合作社章程。制定人事制度、机务管理、财务管理、经营管理等管理制度及作业质量、作业收费等标准文件。建立成员管理台账和资料统计报告制度。登记证书、章程、制度等要上墙张挂。财务报表、工作总结等按要求建立正常的报送制度。
  (3)规范财务管理 :严格执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独立建账,确保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归档管理。建立成员账户,做好盈余分配,按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返还总额不低于可分配盈余的60%。会计人员持证上岗,会计和出纳不得相互兼任,正副理事长、理事、监事及其亲属不得担任本社的财务人员。
  (4)规范机务操作:农机驾驶操作人员持有相应的驾驶证开展作业;按相关农机具的操作规程做好维护保养和安全作业;有作业质量标准的,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必须按相关的作业质量标准实施;对外开展农机维修经营服务还应取得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
  (5)规范经营服务:农机合作社随着拥有农机具数量、成员数量,作业服务面积增长,要制定规范的生产技术规程和农机作业项目质量标准。开展农机作业服务前,需与农户或村委会等签订书面作业合同或协议,作业服务后,要做好生产作业记录等台账资料的整理归档。
  (6)规范监督机制。实现农机合作社健康有序的发展,科学严谨的监督机制十分必要。目前我县的合作社都设有监事会,但是也都没有开展工作。要实现科学管理,制度化管理,正规化管理,有效的保障社员的利益,可以借鉴黑龙江克山县“昆丰”农机合作社经验,实行“基层监管机制”确保农户利益。
  农机局指导并负责监督以上规范的实施,合作社规范化建设要与合作社农扶持政策挂钩,确保合作社依法经营、规范运作。
  2、合作社必须做到民主管理。民主管理是合作社发展的制度保障和凝聚力所在, 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民主管理,最主要体现在表决权上。《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明确了“一人一票”的民主管理原则。农机合作社民主管理可借鉴“仁发”“一人一票”社务管理制度经验。为实现民主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除接受全体成员、监事会或执行监事的监督外,也要接受农机管理部门的监督,以防止农民专业合作社被个别人操纵,保证其规范健康运行,切实维护成员的经济利益和合法权益。
  3、农机合作社必须要把最大利益反哺给社员。合作社虽然是以经济效益为目的的经营,但是按照国家政策的设计与要求,这个经济效益不应该是某个人或者少数几个人的,应该是全体社员的,应该是让广大农民得到最大化的利益,这样才能体现出合作社的互助性。合作社与企业的分配原则不同,股份制企业实行按股分红;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则按股份、投资额或成员惠顾量分配为主。合作社的经营管理者,只有从内心深处做到把最大化的利益反哺给农民或者社员,才能得到最广泛的农户认可,才能扩大发展,才能取得集约化的转型,才能更好的发挥出机械化的作用。“仁发”把国家给合作社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076.5万元平均量化给社员,不仅增加了成员收入,也放大了国家惠农政策效益。合作社国投农机具资产1734万元,平均到2436户,每户7118元就实现了全程机械化,补贴散户最高可补到20万元也实现不了全程机械化,国家财政补贴效益放大了近40倍。
  4、加快土地流转。农机专业合作社要实现壮大规模经营,实现跨越发展,流转土地是关键。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灵活多样的政策,依法引导和鼓励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支持农田耕作集中到农机专业合作社,进行适度规模经营。
  根据我县实际,农机专业合作社可先采取托管、订单作业等方式,使土地相对集中,然后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一是抓住现在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的机遇,结合我市农业“十统一”工程,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等建设项目,积极引导农机合作社通过村委征求农户意见,对某一村庄耕地全部实施托管,实现农机合作社规模化作业,降低农户农田作业成本,使农户经过“由担心到放心、由顾虑到信任、由自家经营低收入到农机合作社规模化作业高回报”过程,最终以农户土地承包权入股形式,实现农机合作社土地规模化经营。二是可以实施联合社制,例如:农机合作社与种植(粮食)合作社联营,农机合作社对种植合作社所有耕地实施托管服务,签订作业合同,农机合作社借此实现农机作业规模化,种植合作社借此降低农业生产作业成本,两者通过不断接触磨合,在高度信任的基础上,成立农机种植股份联合社,即农机合作社社员以现有的农机设备折价入股,种植合作社以当前拥有的耕地折价入股,实现农机、土地的规模化经营。目前,我县九户、兴灿农机合作社已与种粮大户签订多项土地托管合同,下一步要积极引导农机合作社与种粮合作社开展长期农田作业托管服务,使农机合作社与种植合作社规模化作业常态化,稳定化,进一步促进农机与土地的有效融合。三是鼓励农机合作社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联合,利用龙头企业资金雄厚的优势,投资设施农业,建设高产农业示范园区,辐射带动全县农机土地流转规模化经营的步伐。目前,全泉、东来农机合作社与西王、惠丰等涉农企业已签订多项土地托管合同。四是树典型以点带面促进土地流转。对于带地入社流转规模大、效益好、管理规范的农机合作社要实施奖励政策,对实现规模化经营社的农机合作社、对带地入社的农户试行农机购置补贴优先补贴政策,使农户看到土地流转带来的实实在在的经济利益,已成功典范带动农户参与到土地流转行列中来。
  5、加强政策扶持加大投放力度。自2007年7月1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以来,各级政府相继出台了一些支持合作社发展的政策措施。但由于政策的含金量不高,特别是投入的力度不大,加之落实不到位,使合作社没有得到真正实惠。在扶持方式上,扶持重点不突出,资金投入过于分散。仁发现代农机合作社总投资2450万元,其中国投2150万元,自筹资金300万元。国家扶持资金占到87.7%,政府对农机合作社扶持力度可见一斑。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鼓励农村发展合作经济,扶持发展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经营。允许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合作社持有和管护,允许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建议地方各级政府除严格落实国家购置补贴资金外,将国家和地方现有农业扶持资金通过整合集中投放,优先支持现有农机专业合作社组建大型农机合作社。
  加快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是完善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的重要内容,是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有效举措,是推进农业科技进步的有生力量,是提升农机化水平的迫切需要。2014年邹平县农机局把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作为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重要任务和重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列入议事日程。下一步我县农机合作社的发展将坚持“量质并重、质量为先”的原则,推动合作社上规模、上水平、上效益,全面提升我县农机专业合作社整体质量和综合服务能力。力争到2017年底,全县农机合作社总数达到50个,每个镇(街)达到2个以上,全国示范社5个以上,省级示范社10个以上,市级示范社20个以上,规范化合作社占比达到50%以上。农机合作社流转土地面积达到10万亩以上,规模化作业面积达到40万亩。到2020年农机专业合作社通过兼并整合,建立农机装备超过1000万元大型现代化农机合作社6家,全县80%以上的农田作业由农机合作社来承担,完成农机合作社由量到质的飞跃,使农机合作社组织化、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制度更加规范,服务领域更加宽广,效益更加明显,社会化服务程度显著提高,在农业机械化发展中的主体作用明显增强,在农机化和现代农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更加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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